當庭宣判!濱州博興“法檢”兩長在線審理濱州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3月7日訊 (記者 李巖紅) 3月6日,博興縣政法機關藉助互聯網開庭技術,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遠程審理被告人張某鑫、張某博妨害公務罪一案,並當庭宣判。該案系濱州市公安系統以通報形式公佈的首例涉疫情防控案件,由縣法院院長牛立敏獨任審理,縣檢察院檢察長扈炳剛出庭支持公訴。

当庭宣判!滨州博兴“法检”两长在线审理滨州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2020年1月27日14時許,根據博興縣店子鎮政府的安排,政府工作人員劉某、魏某到本鎮辛張村對途經疫區的張某鑫實行盯控,魏某將轎車停放在張某鑫家門口。後張某鑫與魏某發生口角。管區主任和村委委員接到電話後到達現場,說明是鎮政府工作人員在進行防疫。張某鑫繼續與魏某爭吵,後夥同張某博及劉某(另案處理)對魏某實施毆打,致魏某左側上頜骨額突骨折。後經法醫鑑定,魏某所受損傷為輕微傷。當日下午,博興縣店子鎮政府工作人員劉某報警,接警後博興縣公安局店子派出所民警出警,將張某鑫口頭傳喚至派出所,並電話通知張某博到案。

当庭宣判!滨州博兴“法检”两长在线审理滨州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1月28日,博興縣公安局對張某鑫、張某博涉嫌妨害公務罪立案偵查,博興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在博興縣公安局移送審查逮捕後,加快辦案節奏,二日內即完成審閱卷宗、核實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等工作。審查起訴過程中,博興縣人民檢察院嚴把審查起訴政策關、法律關、事實關、證據關,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出精準量刑建議,從快提起公訴。

当庭宣判!滨州博兴“法检”两长在线审理滨州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博興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鑫、張某博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在國家機關中從事疫情防控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鑑於被告人張某鑫、張某博具有自首、賠償被害人損失等量刑情節,且簽字具結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酌情予以採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判決張某鑫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張某博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該起案件在博興縣委政法委的積極組織協調下,公、檢、法機關緊密銜接、高效辦理,從嚴、從快打擊了涉疫情防控犯罪,維護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起到了有力的震懾作用和良好的社會效果。

当庭宣判!滨州博兴“法检”两长在线审理滨州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下一步,博興縣政法機關將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嚴懲擾亂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的犯罪,嚴厲打擊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製假售假等犯罪以及假借防疫為名實施的詐騙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