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快速離婚?

1. 選擇什麼樣的離婚方式?

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如果夫妻雙方能夠對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協議離婚倒還不錯。如果無法協商一致,則只能選擇訴訟離婚這條途徑。

(1)協議離婚的的優缺點:

優點是,節省時間,在民政局當場可辦理完畢;費用低,僅收取工本費;避免訴訟爭議,壓力小。

缺點是,準備階段要求嚴格,雙方必須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達成一致。另外,離婚協議依靠當事人自覺履行,若一方反悔,對方要求履行離婚協議,還要到法院訴訟。

(2)訴訟離婚的優缺點:

優點是,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雙方對財產和子女等問題不能協商一致等,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離婚來解決。訴訟離婚可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權益,法院判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缺點是,時間相對較長,需要花更多精力和金錢去應對。

2. 訴訟離婚,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離婚訴訟,通常採取“原告就被告”原則確定管轄。原告應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當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時,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住所地是公民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3. 訴訟離婚,要著重收集哪些證據?

(1)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例如:被告存在重婚、與他人長期同居、家庭暴力、存在吸毒或賭博惡習、感情不和且分居多年、被告下落不明滿X年等。

(2)若需要爭取撫養權,收集更適合撫養小孩的證據,包括兩個方面:A.我方更適合撫養的證據;B.對方不適合撫養小孩的證據。

(3)及時收集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存款、股權或股份、車輛等)的證據,防止對方轉移或隱匿財產,儘量詳實,為後續談判、保全及財產分割作準備。

(4)視情況準備證明既定債務並非夫妻共同債務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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