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達夫抗戰言行錄 (連載15)

郁達夫抗戰言行錄15

蔣增幅 鬱峻峰

第四章 星島另闢戰場


第四節 國破家碎 寒儒終不變初衷(2)

在鸛山“松筠別墅”的樓上兩間,陳列著郁達夫胞兄的事蹟,以及他生前用過的辦公、生活用具。還有鬱華自作的字畫,自寫的“刑法判例”手稿,自用的印章等。

鬱母去世的兩年以後,也即1939年11月,陸氏的長子、也即郁達夫“長兄若父”的大哥鬱華,在上海遭到日偽特務的暗殺。他是抗日戰爭時第一個為國捐軀、以身殉職的法官。他是被上海極司非而路七十六號汪偽特工射殺在住宅門前的。年僅五十五歲。

鬱華二十歲考取官費留學日本,是清政府從浙江首批選派的百名留學生中的一個。當他回國後再次赴日本考察司法時,將夫人陳碧岑和三弟達夫也帶了去留學。作為法官、法學教授和有著述的法學家,鬱華還工詩善畫。郁達夫評論他的胞兄“天性……是傾向於藝術的。”他是柳亞子結創的南社成員,柳亞子評他的詩為“鵬舉衝冠之作,文山正氣之歌”;日本著名漢詩人服部擔風,尊稱他是日本詩壇的“雅友”,且有許多唱和之作。鬱華是一位正直無私、秉公執法的法官。他在北京高院任職、在東北和上海任職,以及做法學教授期間,曾拒絕過千百次的賄賂,因固執地不講情面而被稱作“死人的額角頭”。從1931起,他已多次拒絕過日本人、華北和江南偽政權要他當漢奸的威逼利誘。“九一八”事變那年,侵日軍方通知瀋陽最高法院,謂鬱華不得擅自離沈,“另有要職委派”云云。鬱華預感到敵人會施更加險惡的毒計降臨於他,便星夜投奔皇古屯一農民家中躲避,並經化妝後方脫險逃回關內。逃亡途中他賦《辛未中秋渤海舟中》一首,似可想見其民族氣節和文才:

忍見名城作戰場,不辭接浙辦嚴裝。

櫓樓鐙火秋星碧,席帽煙塵海月黃。

正將長風謀急渡,暫偷餘息進頹觴。

眼前無限傷心事,那有閒情憶故鄉。

鬱華一生輕名利。有人說以他早年留學東洋和做法官的資歷,如早加入國民黨,早該官居高位了,但他拒絕加入;也有人勸他競選杭州市長,他乾脆毫無興趣。因為他早就看透了國民黨政府的腐敗無能,司法遭到踐踏。但當國仇家恨和執法重任在肩時,歸隱也好,另謀高位也好,他更是棄之不顧。

“八一三”上海淪陷以後,租界裡的中國法院成了當時唯一維持中國主權的機構,作為刑庭庭長,他利用職務之便,曾營救過包括廖承志在內的一批革命者;他運用法律手段,捕獲刺客,嚴懲兇頑,“其高風亮節,秉公執法,確實令人歎服”。故遇害後,上海報紙稱他為“廉吏”、“青天”。他忠於職守,置敵偽的恫嚇、利誘於不顧,併為此收到過汪偽附有子彈的恐嚇信:“如再不參加我們的組織,你的生命難保!”鬱華則斬釘截鐵地說:“頭可斷,血可流,志不可屈,民族氣節決不能喪失。”當有人勸他暫避“風頭”時,他則說:“國家、民族正在危難之中,怎能拋棄職守?我當做我應做之事,生死就不去計較了。”1939年11月23日,當他早上去上班,剛坐進黃包車的一剎那,罪惡的子彈便射中了他的胸膛,……在上海各界為他舉行隆重的追悼會上,最引人注目、最長的輓聯便是他的胞弟郁達夫親筆書寫的:

天壤薄王郎,節見窮時,各有清名揚海內;

乾坤扶正氣,神傷雨夜,好憑血債索遼東。

郁達夫追祭長兄的這副輓詞,以其哭天地、泣鬼神的正義之氣,似是預告了若干年後他自己也必將在南洋慘遭日憲的殺害,以身殉國。

這輓詞不啻是他們兄弟二人精神氣質的共同寫照。

郁達夫最最親愛的母親不願做亡國奴絕食而死;

郁達夫最最親愛的“長兄若父”堅持民族氣節遭到汪偽特務暗殺!

國家被佔了,親人被害了,美好的家鄉河山陷落了,他的家也支離破碎了!郁達夫則以“此仇必報”和“好憑血債索遼東”的更堅強的決心,投入到了抗戰到底的洪流之中。

鬱華被害時,郁達夫卻遠在新加坡——正日夜秉筆疾書或是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忙碌著他所從事的抗日救亡!因為實在太忙,他撰寫的《悼胞兄曼陀》一文,要到第二年(即1940年)的二月二十日才在《星洲日報.晨星》上刊出:“我身居海外,雖然不能親往祭奠,所以只能撰一哀輓聯語,遙祭富春江上,略表哀思。”也如他在該文中同時提到的母親:“當故鄉淪陷之日,我生身的老母,亦同長兄一樣,因不肯離開故土而被殺;當時我還在祖國的福州,接到噩耗之日,亦是痛哭了一場,設靈遙祭了一番,而終於沒有心情來撰文以志痛。”這一次,遲寫的悼文中最後結束語,便是再一次立志以告慰大哥的忠魂:

……在一個簡短的略歷裡,是看不出他的為人正直,和臨難不苟的態度來的。可是最大的證明,卻是他那為國家,為民族的最後一死。

鴻毛泰山等寬慰語,我這時不想再講,不過死者的遺志,卻總要我們未死者替他完成,就是如何的去向汪逆及侵略者算一次總賬!

“向汪逆及侵略者算一總賬”,他是這樣立志宣誓的,也是在這樣實踐著的……

然而,家破何止至此!

郁達夫作《悼胞兄曼陀》的20天后,即1940年3月1日,他與王映霞簽下了離婚協儀書,且各登報聲明,正式離婚。

早年國內發生的“婚變”,在同去新加坡一年後,依然難以彌合破鏡重圓,最終仍是覆水難收。

“婚變”的緣由,《毀家詩紀》發表前後的詳情,似乎不在本書所述範圍。但既已說及郁達夫在抗戰中遭致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為使更多的讀者多側面的瞭解《抗戰中的郁達夫》,似覺亦有必要作些概敘。更何況,郁達夫在海外晚期發表的作品,最早留傳國內的要數《毀家詩紀》了。

筆者以為,新中國成立後的長長歲月中,直到在他殉難40週年的北京座談會、富陽紀念會上,才得以還郁達夫的公正評說,出於國內政治變動的大背景之外,也與這“婚變”的“流傳”有關。這是不爭的事實。正如鬱風在《郁達夫海外文集》“編後隨筆”中指出的,“而多年來海內外出版界的某些人對郁達夫最感興趣的就是這段‘婚變糾紛’。有關的當事人的回憶,當年郁達夫在氣頭上的漫罵文章、信件,以及‘登報啟事’等的一拋再拋,還拋向特別容易暢銷的香港市場,立刻波及臺灣、新加坡、美國,乃至各種婚變為題材的單行本也出了不少。他們利用讀者對這段私事的無知,作者在地下的無言,和評論界對此的不屑一顧,而甚囂甚上。郁達夫再也不會想到在他印滿血跡的臉上又被塗上這麼一層難堪的脂粉”。

也因此,在國內也有一種趨勢,似乎要為半個世紀以前的“冤屈”翻案,《毀家詩紀》所涉,認為全屬子虛烏有;或者簡單地指出鬱王婚變,其過在鬱。這是荒謬的。正如新加坡的方修先生撰文所指出的那樣:“把數十年後一兩則真實性並不可靠的回憶文字當作綸音懿旨,這真是令人驚訝的事。”(見《郁達夫佚文集》序)。鬱風還指出:“應該想到當年出入於風雨茅廬和避難麗水的以及在武漢詳知《郁達夫道歉啟事》原由的,還有兩代人活著,並非死無對證!”

上述鬱風的話,寫於一九八七年七月,距今已過去了近二十年,這“出入於風雨茅廬和避難麗水”活著的“兩代人”中,除卻鬱風自己等少數幾個人依然健在,有的已先後作古,連作為當事人的王映霞也於2000年2月6日在杭州謝世。那麼是否就真的“死無對證”了呢?回答仍是否定的。因為在富陽“鬱會”出刊的《郁達夫研究通訊》上,曾刊登過王映霞的申辯文章:《趁我今猶健在,留下我的忠告》,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勢!但同時登過知情者對她的反駁文章。而且,“鬱會”的顧問和當時的知情者之一、著名詩人汪靜之謝世前也留下墨跡作過對“內情”的詳細披露——當年在風雨茅廬和在麗水、武漢時,與王映霞不明不白的關係,除卻郁達夫親筆揭露過的浙江黨棍教育廳長之外,還染涉特務頭子戴笠呢!他們擁蔣反共,他們消極抗日,他們還在迫害著名文化人魯迅與郁達夫等,甚至還在毀他的家,……這怎能不讓有血氣正盛的郁達夫惱恨呢?從這個意議上說,“鬱王婚變”也就在所難免,也不存在“過在鬱”之說。

《毀家詩紀》是郁達夫的嘔心瀝血之作,是他從一九三六年春有所感陸續寫成的,而詩注顯然是後來集中所加。他用一切藝術手段渲染令他心碎的愛情和那種灼人的憤恨,而稍有歷史知識的讀者都不難看出,矛盾所指就是那個在浙江曾經呈請國民黨中央通緝魯迅、郁達夫等人的教育廳長許紹棣,也正是他,又在戰亂中成為闖入他私生活的第三者,於是他在郁達夫心目中就成為反動派和一切罪劣行為的典型。

只是郁達夫在寄《毀家詩紀》稿件給陸丹林公開發表時,則附信聲明不要稿費只要十冊書,還要以他的名義分寄蔣介石、葉楚傖、于右任、邵力子、柳亞子等,可以證明他發表的目的是為了控訴。自然,這也是不會有結果的天真的衝動,但卻正是符合他的一慣性格的。

然而,這與後世如何理解和評說《毀家詩紀》這一作品,如何分析它的激情的來由和暴露的目的,完全是兩回事。對此,作為郁達夫的侄女、亦即資深郁達夫研究專家鬱風則認為:

然而,如今再去端出事實細節進行辯論是完全不必要的浪費讀者時間。本來任何一位作家或是藝術家和普通人一樣,在私生活中發生婚變悲劇並非天大的奇事,其發生的根源除雙方的是非之外,往往與社會的複雜問題有關。而且感情上的好惡難以簡單的以是非來判斷。尤其是過去已久,即使對負疚一方,也不必再揪出來加以責備。然而郁達夫在慘死四十年之後再被辱罵為懷著“一顆蒙著人皮的獸心”,“《毀家詩紀》純粹是無中生有”,“心裡變態”的結果,顛倒黑白的目的是羞辱自己和妻子,“誇揚自己的榮譽”……等等。辱罵之外卻又並非提出針對性的有說服力的事實。如此這般居然也有讀者表示同情而加以宣傳,其實重新發表和宣揚這些純屬洩憤的惡言惡語來鞭屍,倒是對於生者本人的形象有損的。

郁達夫一生由於時代和性格的複雜性,被誤解歪曲受遣責的事很多很多,比較起來,在“婚變”這問題上還只能算是小事一樁。多數愛護他的朋友也曾譴責他不該寫那些令人難堪的詩注,更不該在“家”已破裂正思彌合的時候去公開發表,這是完全合乎為人之道的。如果我當時在他的身邊,即使作為晚輩,我也會勸告並盡力阻止他這樣做。如果他考慮到發表之後對雙方的後果,考慮到切身實際意義,自己的家庭正常生活還應該盡力維持,也許他就不會寄出發表了。記得一九三九年春,我的父親(鬱華,曼陀,達夫的兄長)在上海收到他寄來首次發表的《毀家詩紀》的《大風》旬刊,嘆息不已,當時就在末頁的天格上寫下了一首絕句:“明知覆水難收日,猶是餘情未了時。一語著君君莫惱,他年重憶毀家詩。”他料定達夫這樣一來,便不可能再“重圓”了。

“如今再去端出事實細節進行議論是完全不必要的浪費讀者時間。”鬱風的話講的非常中肯在理。引錄至此,筆者打住。包括原先打算說及的——由於王映霞的關係,給郁達夫的原配孫荃那一頭所帶來的“家”的苦難、艱辛、過“名義夫妻”等等的述介,也只好打住不說了。有興趣的的讀者可以翻看拙著《郁達夫家族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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