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最後的結局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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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都是為國立過汗馬功勞的功臣。不能牆倒眾人推,這不太理智,也顯示不了文明的進步和國人的氣度。他的一些錯誤,不是他一手造成的,他從小到大就是接收封閉式的訓練,大量的青春都在訓練上,付出了巨大犧牲,為國家作出了貢獻。應該說是涉世未深、不諳世事,都是父母親和體育訓練機構幫他行駛了很多事務。性格中的缺陷、處事的不嚴謹等等,不能全苛責於他,應該反省除了訓練以外的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等。記得杭州利群足球俱樂部解散的時候,採訪一位運動員,哭喪著臉說:我從小就知道踢球,什麼都不會,現在俱樂部解散了,都不知道自己還能幹點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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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吧,孫楊現在全球都已經很出名了,先不說這種名聲是好是壞吧,如果他真的不再能參加比賽了,那他到目前為止的獲得的財富都足夠維持到退休了,他在中國游泳界上證明了自己,這已經足夠了;個人認為現在孫楊的上訴部分只是出於一口氣吧,其實對他自己來說,功成名就了都,以現在的情況來看的話,他能夠上訴成功的可能性應該比較小,但是我們也給他期待吧,畢竟都是中國人,這是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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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之訴,我認為孫楊可能會有四種結果:

一是勝訴。這是最好的結果,也是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成功率微乎其微,總之這一線的希望很細很細。如果孫楊勝訴,那麼他將會迎來徹底的大翻身,不但揚眉吐氣一把,而且還會扭轉劣勢,較之以前聲譽更盛,身價會高出以往,自然更會在東京奧運會大顯身手,這也是國人最期望的結局。

二是敗訴。孫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不被採納,瑞士維護之前國際庭做出的仲裁,八年的禁賽決議生效,孫楊基本告別游泳池,運動生涯實際上已經宣告終結,這是最讓我們遺憾的結果。

三是改判。法庭收回此前八年禁賽的判決,讓孫楊向組委會和檢測工作人員做出誠懇道歉,不影響職生涯,更不影響參加奧運會。也可能由之前的八年改為四年或兩年。這種結果也可以接受。

四是慘敗。這是最壞的結果,經過瑞士庭的綜合評判,孫楊的行為不僅僅是對抗檢測的態度問題,他還被證實在比賽中有服用禁藥行為,最終判決終生禁賽,並且責成國際泳聯收回孫楊的所有獎牌,孫楊身敗名裂,成為國際體壇年度最大的笑話,孫楊的運動生涯成為黑點,並讓支持他的人徹底失望,孫楊的一生被釘在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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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孫楊隱瞞了事實,當雙方都存在錯誤,一個沒有牌照的尿檢管碰上了一個受母親溺愛長大的大男孩,起了摩擦,就像是很多網友說的,有人檢查你酒駕,你是先檢查他的證件,還是先配合他的檢查。也許孫楊真的是錯了,他當時應該首先配合檢查,最後再將這件事情公佈於眾,他也不會有今天的結果。可事情就是這樣,西方人抓住了他的把柄。讓他的職業生涯毀在了細節上,孫楊最後的結局即便是上訴,也不會偏向他這邊。這也是給了年輕運動員的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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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孫楊就此完蛋了,即便去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上訴也希望渺茫,但大觀君卻沒有這麼悲觀,此事隱含一些轉機。

我們知道,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就本案起訴孫楊和國際泳聯,倒未必是和孫楊有什麼“血海深仇”,但關於孫楊到底能不能從這次“拒檢”事件中“脫罪”?他們需要給全世界所有運動員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也許是急於證明自己的“清白”,也許是對於WADA的訴求缺乏認識,孫楊團隊在前期的應對策略中犯了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那就是他們所有的答辯,會不自覺地給人形成這樣一種印象,那就是“只要我找到規則的一點漏洞,或者能夠給規則做一個合理(另類)的解讀,那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拒絕檢查’。”這對於 WADA而言是絕對無法容忍的,試想,如果所有的運動員都有樣學樣,今後反興奮劑檢查還開展得下去嗎?“此風不可長”!

所以,孫楊方面的策略,就是絕對不能承認“拒檢”,而只是要求更換人員。畢竟:


穿著大褲衩偷偷對運動員拍照的檢查官,並不可能經常會出現吧?


對於爭議更大的血檢員資質,上級的明確指示,總不能不執行吧?


在特定條件下要求對方更換檢驗員,並繼續檢驗,這個要求不過分吧?你檢驗公司難道就不考慮因為各種原因人員突然缺席?

也就是說,孫楊方面只有把這件事情描述得足夠特殊,WADA或許才會接受這確實是一個特殊情況。


既然事出有因,或許就情有可原。

所以,在接下來的訴訟中,孫楊方面應該堅稱庭審中三位證人的最終缺席,對本案的裁決結果構成了決定性的影響,也直接導致最後認定事實的錯誤。因為孫楊方面完全有“正當理由“要求更換“特定檢查員”,並只能根據上級指示要求留存“非法採集”的血樣,該次“檢查”無法繼續的最主要原因,是由於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派出不專業團隊執行此項任務,且拒絕運動員方面更換檢查人員及團隊的建議,在此過程中,孫楊方面不存在“無正當理由故意拒檢”的意圖及行為,自然也沒有“二次違禁”的事實。


按照這個思路去應對,孫楊或許能夠迎來轉機。


洋楊大觀


最開始先說清楚,我是中國人,我愛我的祖國,我也想支持孫楊。

但是從小的教育告訴我,真的不行。

我的情感告訴我應該支持孫楊,因為他是國人在奧運會,游泳項目上的驕傲,他能替國爭光。

但是我的理智告訴我,無論如何,哪怕我相信他是清白的,但是從拒絕藥檢,當眾摔瓶子。這種暴力抗檢的行為。就已經不是一個正面或者可以代表國家形象的人應該做的事情了。

我相信,至少我們大多數人都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既定的符合事實並且是全世界運動員都認可的規定,是應該有限遵守的,而不是特立獨行的去違反並提出質疑!


烽火之後


一切都是孫楊團伙設計好的:砸瓶止損,損害了國家聲譽,保住了自己利益;繼續上訴,無非虛張聲勢,利用粉絲,保住顏面,為轉型進軍娛樂圈做準備。所以在這次庭審中才表現如此草率,人家壓根就沒指望贏,只是利用國人愛國熱情帶帶節奏而已。聲稱繼續上訴,也是觀望一下輿情,目前看,到時很可能就不了了之啦。


離離571


孫楊最後的結局會怎樣?

結局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孫楊有沒有人此起事件中真正吸取教訓,其父母、尤其是母親有沒有找到問題的癥結,游泳隊有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

孫楊有今天,很大程度上與個人的行為有關,與自己能力強了、不把別人放在眼裡、不把規則放在眼裡,甚至不把啟蒙教練放在眼裡。這樣的運動員,早晚會吃虧的。眼前的這個虧,看起來大一點,但還沒有完全賠光人生。如果不好好反思,不認真考慮考慮如何做人,如何低調、平淡一些,可能會吃更大的虧。

毫無疑問,孫楊的運動生涯將隨著這次宣判而結束。所謂的向瑞士法院起訴,也只是做個形式、浪費一點錢而已。翻船是沒有可能的,也是根本做不到的。所以,孫楊還是要好自為之,要多多吸取教訓,要深刻反思自己的行為。你再厲害,人家只要掌握了規則,只要有充足的證據,就一定會置你於死地。

孫楊的教練希望孫楊不要上訴了,我們也認為,不要上訴了。上訴的結果,搞不好連金牌也要被收回。到時候,會更麻煩。


譚浩俊


在28號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孫楊敗訴的那一刻起,或許我們要眼睜睜的看見一顆無比亮眼的星星墜落了。

禁賽8年,孫楊為自己的魯莽和“聽話”埋了單。

孫楊決定上訴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但希望不大了。在CAS那場庭審中,孫楊的團隊已經敗的徹底了,本來有可能反轉的牌,因為傲慢,全都丟了,最後被孫楊的媽媽甩給了律師。

一點都沒聽律師的,最後倒成了律師的鍋,有點冤啊。

B站上有那場庭審的全過程實錄,感興趣的可以看看,看看孫楊團隊災難級的申辯。




鍋們談球嗎


CAS判決頂格處罰孫楊8年禁賽,後期上訴改判的幾率為0,也宣判了孫楊職業生涯基本結束,孫楊作為中國游泳界代表性人物,世界一流游泳運動員,天賦超群,為國爭了很多光,但是回溯整個事件和庭審,事後公關全過程,給我們的感覺是孫楊和他周圍的團隊非常不專業,嚴重誤判形勢,很多意氣用事,人可能不經歷一些事不能成長,但這次是沒法估量的代價,判決前還是吐槽大會意氣風發讓霍頓喝洗腳水的孫楊,這段時間也經歷了為自己辯護,媽媽護犢無方,輿論反轉甚至牆倒眾人推的局面,客觀說,我個人還是相信孫楊沒吃興奮劑,清白的,職業巔峰期那麼長拿了多少金牌,沒有天賦光吃藥也不管用,但一頓操作猛如虎事情就是發展到現在這個結果,也沒法改變,希望孫楊好好反省和總結,學會為人處世。畢竟為國爭了那麼多光,現在這種境地,人大都喜歡拜高踩低,也不要涉足娛樂綜藝,好好沉澱,開始自己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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