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老嚴夫妻買了房子,卻被兒子趕出門,責任全在房似錦嗎?

吃瓜小井


我是八八摸魚,娛樂領域新晉創作者,《安家》一直在追,很想站在摸魚君我的角度看待一下這個問題。

我認為責任不在房似錦,看似是兒子兒媳的責任,其實更是老嚴夫妻自己的責任。


可憐天下父母心嗎?

老嚴夫婦靠著賣包子攢下上百萬,多年來必定是勤勤懇懇,作為老一輩的人,都不願意欠別人錢,尤其是欠銀行的錢,還要每個月還利息。

徐姑姑已經建議他們可以做貸款了,但是老嚴夫妻除了不想出利息,還心疼兒子還款壓力會大。

實際生活中父母出首付,孩子還房貸的情況非常普遍。雖說可憐天下父母心,但是老嚴夫妻的做法,可以看出來他們對兒子是十分疼惜,甚至寵溺的。


沒有立場的兒子

買房的時候,老嚴夫婦沒想過加兒媳的名字,這個也很正常,畢竟是男方全款,但是兒子提出來加媳婦名字,就可以看出,兒子在媳婦面前是沒有什麼話語權,這也就奠定了後面兒子不站在老兩口這邊的伏筆。


狠不下心的老嚴夫婦

老嚴夫婦拉著東西到兒子家門口,卻被告知親家母來照顧兒媳,現在確實孃家人照顧的情況比較多。但是懦弱的兒子沒有吱聲,老嚴夫妻也沒提其他要求,只能去包子鋪擠擠。

其實老嚴夫妻一開始就應該表明態度,想和兒子一起住,一邊是寵溺兒子的父母,一邊是怕媳婦的兒子,最終受苦的只能是老兩口。


所以,其實老嚴夫婦的結果,更多是他們自己的責任,教育兒子上面不是很成功,兒子不是一個有擔當有責熱感到孝子,而他們一生老實敦厚,更沒有提出自己的立場和看法。

只能說中國這樣傳統的父母太多了,電視劇也許有誇大的地方,但絕對是真實的。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希望能對題主有所幫助~


八八摸魚


《安家》中老嚴夫妻賣了十幾年的包子,終於攢夠錢在上海買了房子,落了腳跟,以為以後能夠和兒子兒媳安安穩穩的過上幸福的生活,然而等來的卻是,被掃地出門,自己花一輩子積蓄買的房子,卻成為了兒媳和其父母的住所。


看這段的時候,真的感覺為老嚴夫妻不值,真是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很多人將責任推給房似錦,因為當初買房的時候,房似錦極力主張老嚴夫妻全款購房,要是當初聽徐文昌的貸款購房,也許老嚴夫妻就不會被掃地出門。

所以房似錦要負主要責任。

其實,老嚴夫妻被掃地出門,跟房似錦沒有多大關係,當初房似錦只是提個建議而已,選擇權在老嚴夫妻手裡,而且當初老嚴夫妻也是自己要求全款買房,因為他們怕自己幹不動了,兒子還不起。

主要原因在於老嚴夫妻和其兒子。

①老嚴夫妻過早的托出家底

其實現實中很多子女,贍養父母基本上都是為了,父母手中的那些積蓄,當子女感覺到父母沒有什麼可榨的時候,便是被掃地出門的時候。


而老嚴夫妻也是,老嚴夫妻一輩子的積蓄全部壓在了房子上,手上基本上沒有了存款,而沒有存款的老嚴夫妻,對於兒子兒媳來說,就是一個累贅,當然不願意養他們,被掃地出門是自然而然的。

如果當初老嚴夫妻留一手,就不會有今天的事。

②懦弱的兒子

老嚴夫妻的兒子太過於懦弱,可以說是妻管嚴,父母含辛茹苦養大,又用一輩子的積蓄為他買了一套房子。

想要和他住在一起的時候,卻被他人拒之門外,作為兒子,他一句話也沒有說,反而讓父母從哪來回哪去。


如果老嚴夫妻的兒子足夠強硬,也許就沒有老嚴被掃地出門。

可惜太懦弱了。


湯裡放藥


老嚴夫妻買了房子,卻被兒子趕出門,責任全在房似錦嗎?

 

這怎麼房似錦就是全責了?我們要明白她的角色是什麼,她的職責是什麼,房產中介唉。不應該就是把房子賣出去,替客戶找到合適的房子,然後自己從中拿提成獲得收入嗎?

 

這個在劇中她也有提及,我們是房產中介不是婚姻中介,就算是婚姻中介也不能保證客戶就能幸福終老。

 

之所以有這個問題。我覺得和國人對影視劇中男女主要求過高有關係,覺得男女主就應該是正義的化身,完美的代表,就是救世主的集合,不允許她有一點點的不完美,不可以犯一個小錯誤。

 

因此在剛開播第幾集的時候大家對房似錦有著太多太多的不滿。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對男女主不過分苛求,讓他們有血有肉優缺點有優點,才是國劇的進步。

 

那麼迴歸問題本身,是貸款還是分期,徐姑姑已經做了很好的分析了,房似錦也說明了全款的好處,究竟採取那種做法,還在當事人本身啊。怎麼能怪到中介上了呢?

 

誰提問誰舉證,被兒子趕出門,不應該去責問兒子嗎?辛辛苦苦養這麼大,買了房去了媳婦,一點感恩的心都沒有,活脫脫的白眼兒狼。

 

眼瞅自己父母為難,被拒之千里之外,窩囊的一聲不吭,連送一送都沒有,真是不知禮義廉恥,自己父母畢生心血,就拱手他人,眼睛都不眨一下,不是傻叉麼。

 

再有,我覺得要怪二位老人自己個兒了,咱老實本分但並不代表別人不會欺負你,老實不代表會被老天爺保護,上海摸爬滾打十多年,不至於這麼糊塗吧。

 

生了個兒子咋教育的,這麼沒良心,自己這麼善良勤勞,兒子卻是個傻吊和懶骨頭。兒子品行不行吧,眼力也不行,找那麼個媳婦兒不是最好的證明麼?

 

凡事想想清楚,權衡利弊,這也恰恰說明,國家的發展速度之快使得不少年長的人跟不上時代的車輪,只能被碾壓,窮人只能變得更窮,不懂得利用經濟槓桿,也沒有抗風險意識。

 

當然我也覺得他們貪了小便宜,這和大多數公公婆婆不都一樣嗎?娶了媳婦,有了娃,這樣就跑不掉了。只是老嚴夫婦沒想到媳婦兒會反客為主。

 

最後,如果說房似錦一點責任也沒有,也說不過去。是她在有意引導老嚴夫婦全款,但是這樣對宮蓓蓓她們有好處,再說老嚴他們本來就是要全款的,也不想承受利息帶來的壓力,無知。

 

但全責不在房似錦,她只是中介,不是菩薩更不是佛祖。











勵志阿強


天下父母心

老嚴夫妻是一對老實人,老兩口辛辛苦苦在諾大的上海靠著賣包子才稍稍站住了腳跟,老兩口一輩子就為兒子。那買房子的錢都是嚴叔嚴嬸一個一個包子賣出來的。

兒媳婦

但是在簽字的時候老嚴夫妻的兒子卻提出要在房產證上寫上他老婆的名字,想必這也是他老婆慫恿的。還有後來的嚴叔嚴嬸準備搬過去和兒子一起住的時候卻發現親家母早就到了哪裡住。攤上這麼個兒媳婦,真的是其心必異了。

房似錦

房似錦作為一箇中介來說,他做的並沒有錯,如果不是房似錦翹單作為中間人給老嚴夫妻介紹房子,買賣房子,也會有王子健帶他們看房,幫他們選房買房。但是,房似錦做錯了一點,那就是當姑姑勸老嚴夫妻不要全款時,房似錦不讓,還和老嚴夫妻算了一筆賬。正是老嚴夫妻的全款,才會更加讓兒媳婦一家肆無忌憚,畢竟沒有了債務,沒有了後顧之憂。


總結

我覺得論責任,和房似錦還是有一些關係的,房似錦錯就錯在讓老嚴夫妻全款買房。

而更多的還是兒媳婦一家。兒媳婦和他媽,真的無語了,甚至是有點不要臉的感覺。兒子當然也有責任,一點擔當都沒有,自己父母出錢買的房,都不主動邀請父母過來,反而還當著丈母孃的面說“有空我去看你們”。這明擺著是被他老婆一家勾了魂去了。


一南五樹


在電視劇《安家》裡面,賣包子的老嚴夫婦,大半輩子攢下來的錢,為兒子結婚全款在上海買了一座價值三百多萬的房子,並在簽訂合同時,添上了兒媳婦的名字。

兩位老人本以為辛辛苦苦的付出,總算能夠讓他們在上海這個地方落下根來,沒想到,當他們騎著小三輪車拉著家當準備住進自家的房子時,卻遇到了提前住進去的親家母,並且被兒子說“你們先回去吧”。

在這件事情裡,個人認為,責任並不在房似錦。

房似錦只是一個房產中介,她的責任便是做好自己的工作

老嚴夫婦通過安家房產中介,經由房似錦帶領他們兩位看房,簽訂合同,買到自己心儀的房子。

作為一個房產中介,嚴格來講,房似錦在把房子賣出去的那一刻,她的基本工作已經結束了,唯一的責任和義務,便是保證房源信息,質量和售後的問題。

後面老嚴夫妻買的這個房子如何使用,什麼時候住進去,和誰住等等,都已經超出了房產中介能夠管轄的範圍。

所以,對於老嚴夫妻遇到的這種問題,房似錦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去管。

這是老嚴夫妻的家事,房似錦無權干涉

房子購買程序結束後,房似錦就從這個關係中退了出來。

自己的兒子不願意父母同住,這並非外人能夠干涉的。

當下的社會里,不願意和父母住的年輕小夫妻多得是,而老嚴夫妻面臨的問題,是自己的家事,真正的責任與居住使用這座房屋的人有關,與外人無關。

在購買房屋之前,老嚴夫妻應該和兒子說明,擺明自己的態度,後面的問題也許可以適當避免,或者至少他們心裡都有個底,不那麼尷尬。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種問題放在誰身上都不好解決。房屋中介不僅無權干涉,即便是干涉,也會做出費力不討好的事來。

老嚴夫婦太過善良,沒有捍衛自己的個人權利

在劇中,老嚴夫妻兩人的態度自始至終都非常和善。

他們聽到親家母說的那番話竟也不生氣,看到兒媳婦的白眼,和這個無動於衷,還要把好不容易搬著大量東西的父母再趕回去的兒子,老嚴夫妻倆沒有表現出任何不滿,還賠著笑臉。

這正是這件事情被觀眾們討論,且讓人生氣的原因。

大部分人都欺軟怕硬,作為房屋購買的出資方,雖然名字寫的是自己兒子和兒媳婦,但他們沒有任何掌控權和使用權,落得錢財兩空的下場,卻還沒有任何反擊,沒有及時維護個人的權益。

這種“好說話”的態度,也是讓他人得寸進尺的原因。

歸根結底,往小了說,這不過就是一樁家務事,外人干涉不得。往大了說,這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品和“良心”的問題。


我是一南


《安家》中,大家最擔心的事情還是變成了現實。

老嚴夫婦用一輩子買了房子,結果自己沒地方住。

看到老嚴夫婦在兒子樓下被小區保安驅趕的時候,相信很多人的鼻子都酸酸的。

老嚴夫婦落到這個境地,責任全在房似錦嗎?

當然不是。

選擇全款交付房子,對房似錦的確是最有利的,但是,這也是老嚴夫婦的選擇。

在籤合同的時候,兒子提出要加上倩倩的名字,老嚴夫婦其實是糾結的。

這說明其中的風險,老嚴夫婦未必完全不知。

同時,徐文昌在店裡也好心提醒了老嚴夫婦,可以考慮分期付款。

房似錦只是告知分期付款的方式會帶來很多利息,並沒有阻止老嚴夫婦選擇哪一種交易方式。

總的來說,老嚴夫婦是在明確風險,清楚兩種付款方式利弊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責任應該由他們自己承擔。

責任應該由誰承擔?

父母給兒子買了房子,自己卻沒有地方住。

遇到這種事情,責任當然應該由兒子承擔。

劇中,兒子顯得特別懦弱,在丈母孃面前完全沒有說話的份。

在父母離開之後,兒子明知道父母沒有地方可去,卻沒有出門相送,給父母解決住宿問題。

這樣的兒子實在讓人心寒,也實在太自私了。


圓滾滾的蝸牛先森


《安家》老嚴夫妻買房子之前,並沒有預料到心愛的兒子和兒媳婦會把自己趕出門!

在買房子這件事上,他們一個是願意賣,一個是願意買,正式購買以前,房似錦還問他們說是否真的要購買?老嚴夫妻為了兒子和兒媳婦就買了下來,之後被兒子趕出家這事責任不在房似錦。

老嚴夫妻自掏腰包,為兒子買房

電視劇中老嚴夫妻在上海開包子鋪已經二十多年了,靜宜門店店長徐文昌是他們的熟客。

在上海打拼多年的老嚴夫妻,名下只有一個孩子,從小嬌生慣養的,性格懦弱不已。娶了個小媳婦,看著表面恩恩愛愛的,實際上卻是個“妻管嚴”。

此次老嚴夫妻買房,也是為了兒子著想!想讓孩子少受點苦,趁著還有點閒錢,自掏腰包為兒子買房。

在臨簽字的時候,兒媳婦突然要求在房產證上加自己名字,而且告知二老自己“懷孕”了。

被兒媳婦懷孕的驚喜衝擊著,雖然心裡覺得不妥,但老嚴夫妻聽到兒媳婦懷孕後,心裡的不妥消散了。既然懷了孩子,那加上名字也未嘗不可!因為兒媳婦的臨時要求,合同沒有籤成。

買房合同籤成後,老嚴夫妻新家沒住上,卻被兒媳婦趕出門了

沒過幾天,他們就要搬進新家了!但他們不知道,也不會想到,兒媳婦壓根就沒想讓他們住一起。

等到老嚴夫妻到達新家後,發現裡面已經入駐了親家母,而他們卻被兒媳婦趕出家門,連兒子也不幫他們。

老嚴夫妻這才意識到,自己被兒子兒媳婦騙了!辛辛苦苦掏錢買的房子,卻記在人家名下,現在他們是“人財兩空”。


巨楓影視


這段劇情有點狗血,說實話我看了反而想笑,一點沒有感動或者憤怒,更沒想大罵兒子兒媳不孝順。這裡處理的實在太刻意,就是那種編劇端了一桶狗血直接潑我臉上,問我老嚴兩口子慘不慘的感覺。

把這個事情經過捋一下,非常簡單粗暴但極度沒有邏輯。

老嚴兩口子蹬著三輪車,裝滿了自己的家當,陽光灑在她們臉上,老兩口子一臉幸福洋溢。一邊互相打趣,一邊暢享未來的幸福生活。

之後老兩口子到了自己買的二手房(海清兩口子轉讓的那套)樓下,大包小包的準備往裡面搬。而開門的是一個打扮時尚,一臉橫肉一看就是那種惹不起的刻薄大嬸。

老嚴認識這個刻薄大嬸,是他的親家母。

之後就是一通尬聊,親家母很明顯不打算讓他們進去,老嚴兩口子也知道自己無法入住,所以僵持了一會兒,兒子軍軍非常懂事的過來打破了這個尷尬局面,讓老嚴兩口子滾蛋。


怎麼說呢,這一段劇情槽點之密集,我都不知道從哪裡開始吐。

首先,老嚴兩口子過去之前,等於是根本就沒通知兒子兒媳,他們就是想當然的把家當收拾好,裝上三輪就過去了。

另外,這個刻薄大嬸住進來老嚴兩口子也完全不知道,至少在接房的時候,老嚴兩口子不知道她會住進來。

最後,兒子兒媳也不知道他們要過來,不然肯定是各種搪塞,或者直接挑明瞭“我丈母孃把房子佔了,你們過來就是作死”,讓老兩口子死心。否則這個大包小包站在門口,進退兩難的局面,對任何一方都沒有意義。

大家設想一下,如果把老嚴兩口子置換成潘貴雨,那麼結果就是屋裡三個人都被打包扔黃浦江,沒有後續的故事了。

而這裡非要刻意處理成老兩口子一臉幸福的奔向新生活,結果被潑了一桶冷水。這特麼是石器時代嗎,兩家人交流非得敲門見面才行,遠程通話說不清楚,非要把這種尷尬和矛盾這樣呈現,雖然感官刺激比較強烈,但也太刻意了吧。

再說你們真的這麼慘,一輩子存的錢都被搶了,還不敢當面吵吵,非要躲在陰暗的包子鋪裡面哭。兔子急了還咬人呢,就這麼讓人擠兌的走投無路,什麼表示都沒有,在軟弱的人也得現場鬧一通吧,怎麼想的都是。

這麼看來,兒媳和親家母這不是在虐老嚴兩口子,而是對他們太嫉妒了。他們在上海賣十年包子就能存三百二十萬,年收入三十萬秒殺百分之九十九的國人。那個穿著時尚的親家母和兒媳,打拼一輩子連房貸都還不起,跟老嚴兩口子比起來,差了十幾條街啊~

所以她們不是在傷害老兩口子,而是用自己的行動勉勵他們,你們能夠掙出一套房,就能繼續努力掙出第二套第三套,加油我相信你們的賺錢能力,筆芯~~


鹹魚茶館


《安家》老嚴夫妻買了房子,卻被兒子趕出門,責任全在房似錦嗎?

大家好我是用劇聚集社,一名西瓜視頻影視領域創作者,很高興能為大家回答這個問題。

3月4日,《安家》第23集播出後引起了很多網友的熱議,這一集可以說是最讓最讓人心痛的一集。老嚴夫婦用一輩子的積蓄給兒子在上海買了房子結了婚,聽聞兒媳婦懷孕了,老嚴高高興興地把老婆過去伺候兒媳婦坐月子。

而帶著大包小包到兒子家門口,當打開門後,兒媳婦看到是老嚴夫婦,直接扭頭回裡屋了,而兒子連個屁都不敢放,顯然是不歡迎,最後老嚴夫婦連門都沒踏進去,被硬生生的趕了出來。

在看著老嚴夫婦一前一後推著車子,老嚴妻子在在後面推著車子再也忍不住,委屈得哭了,當她用手臂擦眼淚時,相信已經刺痛了無數觀眾的心。

因為老兩口把錢全部給兒子買房子了,已經沒錢再租房子住只能擠在包子鋪裡。看到這裡,很多觀眾把責任推給了當初賣房子給老兩口的房似錦(孫儷飾)。那麼,老兩口悲慘的結局,孫儷到底有沒有責任?

很多觀眾還記的在籤合同辦理過戶的時候,兒子說要把兒媳婦的名字也寫在房本上,老嚴夫婦有些憂鬱,但兒媳婦立馬說自己懷孕了,老兩口一聽要抱孫子了,立馬高興的答應。

而此時徐姑姑看出了一點端倪,為了以防萬一,他建議老兩口分期付款,然後剩的錢可以做投資。而房似錦在整個過程中攔了兩次。第一次他開始給老兩口算一筆賬,說如果分期付款會多付出來一百二十萬。

羅晉說一百二十萬看起來是多,但是加上通貨膨脹,在若干年後一點都不多,並舉了一個例子,十幾年前40萬就能在上海買一套房子,現在還能買啥?

而房似錦再次拿出計算器,算了一下對老嚴說“你得多賣80萬個包子,才能把利息還上”。嚴叔聽後,立馬說“我要多賣80萬個包子,這麼多!”,立馬決定全款買房。其實仔細看這一集的小夥伴,應該能隱隱地感覺到事情的不對勁。

那麼當時在籤合同的時候,徐姑姑看出了有點不對勁,而房似錦就沒有看出來嗎?顯然她也看出來了,可是她為了一次性拿提成,根本不在乎別人的風險,有很多人會說,賣房子就只談房子,誰還管得了顧客的風險,是不是太聖母了?這種觀點本也沒有錯,但是別忘了,房似錦在後面算80萬個包子的時候,已經是故意引導老嚴全款買了。

他欺負老嚴沒文化,用巨大的數字來嚇唬二老。如果沒有她,兩位老人很可能就會分期。從這一點上看房似錦真的很壞,壞透了。

老兩口最後的悲慘,和房似錦脫不了關係。

再說回老兩口,悲慘的一生,老兩口年輕的時候,就來到上海,風風雨雨幾十年,賣出了不知道多少個包子,掙的錢一分不捨得花,就為了給兒子買房子,可想而知這買房錢328萬,老兩口得多省吃儉用,兩人甚至連衣服都不捨得買一件,這一點從兩人一直穿著舊衣服就能看出來。

最後攢了半輩子的錢買的房子,自己一天沒有住,戶口本上還寫了兒媳婦的名字,老嚴夫婦在包子鋪的對話,也讓人傷心,妻子哭著說“咱們辛辛苦苦的,一輩子的錢買了房子,落不著住,親傢什麼都不管一分不花,住進去了。”

老嚴安穩道“那房產本上不是也寫著兒子的名字呢嗎?”

最後,妻子抱怨道“早知道就不全款買房子了”,這句話雖然是在怪自己,實際上她不可能對房似錦一點怨念都沒有。

最後對他們兒子和兒媳婦未來預測一下。

有一種可能是,兒媳婦倩倩根本沒有懷孕,從一開始就是套路,說懷孕就是為了房本上有自己的名字,這一點有可能是兒媳婦和她母親一起設計好的。

所以在老嚴夫婦開門的時候,親家母說了兩句很意味深長的話“這大包小包的是來洗衣服啊?”“剛才還說改天請你們來做客,怎麼著也得吃了飯再走”“有我在,你們就放心。”

彈幕中竟然有人說,親家母比她女兒好一些,只想說,你太天真了。明明是老嚴夫婦的房子,她卻讓老嚴夫婦來做客,這麼明顯的反客為主,正常來說,她的所有臺詞應該是老嚴夫婦對她說才對。她這樣說唯一的目的就是宣示自己的主權:告訴老嚴夫婦這個房子是她和女兒的了。

如果照這樣發展下去,這對母女下一步的目的該是,想辦法把整個房子都過到自己名下,然後把老嚴的兒子一腳踢了。是在不能奪得整個房子,這對母女奪得一半的產權也已經大賺了。那可是328萬的房子啊!

如果後面的劇情真的像這樣發生了,肯定有很多人會恨死房似錦,如果房似錦當初能夠善意一點,不攔著徐姑姑對老兩口的建議。或許結局會不一樣。

編劇六六說,這部劇的女主角毫無主角光環,有優點也有缺點,看來房似錦的身世十分可憐不假,的確劇中的人設也是槽點滿滿


影劇聚集社


看了安家更新的老嚴夫婦的白眼狼兒子,心裡一陣難受心酸。家庭群裡七大姑八大姨都在討論這個事,這個房子到底歸誰啊?怎麼辦啊?一輩子的積蓄都沒了?這裡就涉及到了關於房產的一些法律知識

在家沒事給大家做了一個總結。總得來說財產婚後買的為共同財產,婚前買的,不動產以物權登記作為判斷標準。具體的幾種常見的情況給大家總結在下面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時,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這種情況應該是少數,畢竟都出了錢,一般會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簡言之,如果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4、一方父母婚後出了全款買房,寫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後來又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這種情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買給自己孩子,寫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其實是一種贈予。一方後來又加了另一方,也是一種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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