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手槍通常放在腰間槍套中,為何特種兵卻放在大腿外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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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其實沒什麼特別的,任務性質不同導致的使用習慣不同而已。特種部隊是十分依靠步兵技能的作戰力量,在執行任務時往往需要進行長距離徒步機動、交戰時也以運動戰居多,因此強調特種兵的反應速度。

在腿部綁掛手槍槍套,能確保手臂下垂時自然觸及手槍,這樣即便是在跑動中也能迅速抽槍射擊,能確保先發制人。而除特警外的警察攜槍執行公務時以巡邏、抓捕任務為主,期間需要使用槍械的幾率並不大,而在需要使用手槍時往往是與犯罪嫌疑人進行靜對靜的對峙,對抽槍速度的要求遠不如特種兵,因此警用手槍掛於腰間並不影響公務執法,同時能儘量避免因誤觸碰導致的走火造成危險。

另外一個因素是除特警外警察的裝具比較單一,通常不會配發戰術背心一類能容納各類不同裝備的穿戴式攜行具,但在執行公務時又需要同時攜帶包括槍械、手銬、失能性噴霧劑、警棍、匕首等多種不同的警械,很顯然為每一種警械都單獨設計一種攜行具既不方便也不容易管理,因此上述裝備的裝具往往都被集成到腰帶上,這樣能在確保裝具與警械不易丟失的同時,也提升了使用的便捷性。

當然,手槍槍套的位置要求並非一成不變,很多特種部隊成員也喜歡使用腋下槍套或胸部槍套,而國外的一些警察也有使用腿部槍套的,因此這個問題是任務特性與個人習慣共同決定。


軍機圖


為什麼?因為放在腿上更帥,而特種兵又是一個酷酷的兵種,自然要裝一下羅,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要明白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知道一個重點,一般警察的主武器就是手槍,而特種兵手槍只是作為一種副武器存在而已。警察對付的最多的也就是普通的犯罪分子而已,槍都不一定用的到,尤其是在中國槍支管控這麼嚴格的國家,警槍除了對付一些窮兇極惡的歹徒外,壓根用不上,實在搞不定還可以讓武警特警支援,所以槍支最大的作用是什麼?就是威懾作用,你要是把槍別在腿上,別在腰間,誰能看得到,看不到誰害怕你?所以警察把槍別在腰間是最合適的,而且也不妨礙出槍,往後一順就摸到了。


特種兵手上一般都拿著自動步槍或者狙擊槍,在戰爭中射擊的姿勢一般都是使用跪姿或者半蹲姿勢,長短槍互換的最好位置就是腿部(有些大腿,有些小腿,因人而異),手順勢搭下來就能抽出槍來。有一種硬質k版槍套,手握住槍把,用力向前推壓,就可以實現子彈上膛,拔出槍就可以快速射擊,是戰術配件控的首選。

除此以外特種兵一般還會穿戰術背心,防彈衣和子彈帶以及其他戰術配件很多都集中在腰間,如果再搞把手槍,不僅不方便換槍還會影響戰術動作的展開,在戰場上這就是生與死的距離。


(硬質K版槍套)

其實槍放在哪裡都是根據自身的任務而來的,比如特工和殺手就喜歡將槍放在腋下,然後套上叫大衣,並不是多麼威風,只是低調隱秘,出其不意而已。


軍武吐槽君


手槍別在哪裡還真的要根據自身情況和任務要求來決定,對於可以公開攜帶槍械的警察來說,確實大部分情況下都是在腰胯部位三點鐘方向的位置,也就是右邊腰胯部位,如下圖所示,當然了,左撇子例外,根據自己情況別在左邊腰胯也是可以的。

這種在腰胯部位別槍通常只是在可以公開展示武器的情況下出現,起到一種震懾的作用,當然,也跟在腰這個位置上能夠快速拔槍有關,至於為什麼這裡很容易把槍掏出來?自己體會吧,就是由人本身的生理結構決定的,除此之外,如果是一些便衣警察,或者刑事警察,那麼就需要考慮自身攜帶武器的隱蔽性,所以,此時手槍可以別在腋下或者是腰部6點鐘方向(也就是後腰),這兩個位置可以很容易用被衣服擋住,如下圖所示(有外套的話,別在左右腰側或者前胯部同樣可以,看個人習慣):

▲腋下槍套別槍

▲前胯部別槍

總之,在哪個部位別槍並不是固定的,可以根據任務需求和個人習慣來決定,不過位置基本上都是在腰胯附近,至於是前胯還是後腰,亦或者是左右兩側,這個因人而異。然後再來看看,為什麼士兵會把槍別在大腿上,這種情況同樣不是絕對的,需要根據自身狀況來決定,如果腰腹間已經掛滿了很多東西,比如手榴彈、彈匣、醫療包等,此時已經沒有位置或者不方便再別手槍,就可以選擇把手槍別在大腿上或者胸口,比如下圖所示:

▲手槍別在大腿上

▲手槍別在胸口

總之,還是那句話,不管是經常還是大兵,手槍的位置具體別在哪裡是要根據個人習慣和具體情況來決定的,方便的時候可以直接別在腰上,情況不允許那麼就別在大腿上或者胸口,而對於大部分士兵來說,在戰場上需要攜帶的東西比較多,所以腰胯間可能已經沒有位置用來別手槍了,此時把手槍別在胸口或者大腿上就是一個很高的選擇!


哨兵ZH


警察手槍通常放在腰間槍套中,為何特種兵卻放在大腿外側?大家好,歡迎關注兵器知識譜,今天我們來探討一個關於手槍放置位置的話題。細心的讀者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幾乎所有國家的警察配槍都是放在腰間的槍套裡,而特種兵的手槍則是放置在大腿上,軍警在手槍放置位置有差別的主要原因是遂行的任務性質不同。警察是執法人員,單警裝備除了配槍以外還有手銬、約束帶、對講機、執法記錄儀、防爆噴霧劑等等,這些裝備全部放置在一條多功能腰帶上掛在腰間,執勤時只要將腰帶繫上,所有的裝備就能全部帶上,即使在穿著防彈衣或者防刺服時也能快速穿卸,各類裝備器械都在觸手可及之處,非常便於快速使用;而對於特種兵來說手槍屬於副武器,正常作戰條件下一般多數時候是在使用步槍進行戰鬥,使用到手槍的概率甚至低於手榴彈,因此特種兵的手槍可以放置在不影響使用其他武器裝備的位置,大腿外側是其中備選位置之一。下圖為我國交通警察標準的單警裝備腰帶及裝備器械內容。

警察的手槍

警察是執法者,主要職責為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人民生命及保障財產安全。警察擁有依法強制執行的權利,因此執勤的警察需要配置公務用槍,主要為手槍。警察在日常巡邏中普遍會將手槍放在腰部,並配有專門的槍套,警察們之所以這麼做,主要是出於三方面考慮:第一,在腰部佩戴手槍可以有效震懾犯罪分子。槍械的震懾力是非常大的,大多心懷不軌者只要看到配槍的警察時,基本上都會放棄違法念頭;第二,將手槍放在腰部有利於警察快速出槍。當面對特殊情況時,警察隨時可以迅速從腰間槍套中拔出手槍執法;第三,別在腰間既不妨礙其他操作,又便於遮蔽武器,這也是警察習慣將配槍別在腰間的重要原因,尤其是穿著便衣執法的警察。便衣警察為了達到隱蔽於人群的目的,通常會將手槍套安裝在自己的褲帶上,把身上的衣服放下來以後就將配槍遮掩起來了,從外觀上看不出太大的區別,實施抓捕行動後既可以快速從腰間拔出手槍。下圖為以色列便衣警察從腰間拔出配槍準備射擊。

特種兵的手槍

特種兵屬於執行作戰任務的軍人,任務是消滅敵人,因此特種兵們會裝備很多器械,包括自動步槍、機槍、狙擊步槍、手槍、手榴彈、彈藥、戰術匕首、夜視儀、通訊器材等等,其中自動步槍/機槍/狙擊步槍屬於對敵人實施攻擊的主武器,在交戰中威力較大的主武器能給予敵人最有效的殺傷,是士兵手中的主要裝備,因此士兵始終雙手不離步槍,戰時哪怕睡覺也要抱著步槍,隨時處於“枕戈待旦”狀態。而手槍則屬於副武器,僅在步槍彈藥耗盡的情況下起到替補步槍火力或自衛作用,實戰中使用到手槍的機會並不多,如果士兵已經開始使用手槍作戰,那麼只能說明戰況已經明顯對我方不利,我方士兵已經無法獲得增援,即將陷入彈盡糧絕的絕境。因此制定作戰計劃時指揮官首先考慮到的就是彈藥基數問題,堅決不允許出現參戰部隊出現彈盡糧絕的情況。比如兩山輪戰期間的7.12大戰,我14軍118團以一團之力抵禦越軍6個團的輪番進攻,通常一個團的兵力是無論如何都抵擋不了6各團的輪番進攻的,為了有效支援步兵,我軍炮群在十個小時之內便向敵軍發射了12000發各種大口徑炮彈,彈藥很快耗盡,當118團團長得知炮兵炮彈即將耗盡時竟然急火攻心到暈過去,好在炮兵部隊在大戰爆發時就已經意識到彈藥補充問題,提前徵集民間400輛卡車運輸炮彈,炮火支援中斷一個小時後炮彈運送到位,炮群繼續用炮彈為敵人煮了一鍋鋼鐵肉湯。在炮火中斷的這一個小時中我軍只有一個陣地失守,這個失守的陣地就是因為彈盡糧絕而得不到增援的情況下用手槍和手榴彈繼續與數倍於己的敵人戰鬥,直至全部壯烈犧牲。下圖為正在進行實彈射擊訓練的駐阿美軍特種兵,他們的胸前和腰部已經沒有多餘空間,因此只能選擇在大腿外側放置手槍。

軍人裝備手槍的核心作用

士兵是戰鬥人員,完全沒有隱藏手槍的必要,同時為了便於使用其他裝備器械,手槍要儘量放置在不阻礙動作的地方,放置在大腿外側部位是非常好的選擇,右撇子放右腿,左撇子放左腿,當步槍子彈耗盡時可以立即放下手中的步槍迅速從大腿處拔出手槍上膛射擊。由於使用手槍進行戰鬥的幾率不高,常規部隊士兵則乾脆不裝備手槍,攜帶手槍的重量還不如用來多攜帶一些彈匣來的更實在,因此常規步兵部隊只有軍官和指揮士官攜帶手槍。軍官、特種兵、飛行員、坦克手等攜帶手槍除了有自衛需求之外還有三個不可言明的作用:第一、堅決不當俘虜。作為特殊身份的軍人,手中掌握很多軍事機密,如果被俘落入敵手後有可能因熬不過敵人的酷刑而洩密,因此當身處絕境時要麼戰死,要麼把最後一顆子彈留給自己;第二、執行戰場紀律。戰爭中是堅決不允許出現違抗命令的事情出現的,如果有人企圖趁亂包藏禍心,那麼軍官可以用手中的手槍執行戰場紀律;第三、自裁。自裁主要適用於中高級指揮官和特殊兵種,當戰爭出現因自己指揮不力引發無可逆轉的戰敗時,為了向下屬和上級表達自己作為一名有擔當的指揮員時可以用配槍自裁。所以中高級軍官的配槍往往短小精緻,威力則是次要的比如64式手槍。另外特殊兵種在操作特種裝備時萬一出現“引火燒身”式的不可挽救災難時手槍便於瞬間結束痛苦。下圖為駐阿富汗美軍將領,他的配槍放置在胸前。

軍人手槍的放置位置是根據戰術需求而定的,也不一定非要放置在大腿外側這個地方,如果腰間和前胸位置的空間都被彈藥和其他裝備器械佔滿,那麼就只能選擇放置在大腿外側了,當然也有選擇放置在小腿位置的,比如穿戴重型全防護防彈衣時大腿部位就不再適合放置手槍了。如果身上攜帶的彈藥和裝備器械不多或不攜帶大型武器時手槍放置位置的選擇為胸前最佳,比如安保人員、指揮官、拆彈專家等,不論是掛在腰間、胸前、大腿處等其他地方,手槍都要達到“隨手掏就能走位走位”的效果。下圖為正在進行城市反恐訓練的武警特戰隊,他們的手槍放置在戰術背心腹部位置,城市反恐作戰不需要攜帶大量彈藥,因此戰術背心正面有空間放置手槍,在腰間、胸前等最佳放置手槍位置有空間的情況下是堅決不會掛到大腿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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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知識譜


咱們先自然站立,手下垂,看看位置在哪?一定是腰上,所以說手槍擺放在腰側是把槍速度最快的。而且對於未知的危險情況,條子可以手直接放在腰側的槍把上,形成一種對嫌疑人的壓力。而且還能不影響走路姿勢...(可以腦補腿套槍壓根做不到這個姿勢)

而軍人不把手槍放在腰間...一個是因為主武器是步槍,對於手槍快抽的需求沒那麼高...另一個是

你覺得腰上還有地方掛手槍麼...


瘋狗的輕武


原因很簡單,一個是看個人習慣,一個是看裝備多少,並沒有絕對的做法。

通常來說,警察在日常巡邏中攜帶的裝備較少,武裝帶上典型的裝備一般就是對講機、辣椒水/伸縮警棍、手銬/約束帶等等,特別是在中國這樣社會威脅程度較低的國家進行巡邏,很少有需要武裝到牙齒的情況出現。

所以,警察一般就把槍套放在腰間,一條武裝帶搞定,即形成了威懾,又便於取用和穿脫。

而特種兵則略有不同,由於特種作戰需要,一般使用專門的攜行具,需要攜帶多個步槍彈匣、通訊設備、手雷等多種裝備。

這種情況下,如果再把手槍放到腰間,既影響裝備取用和戰術動作,也增加了上半身的重量負擔。

因此,一般會使用大腿槍套,方便取用,又分擔了重量。

但是,這也不是絕對的,還是要看個人習慣和執行任務時攜帶的裝備。

所以,我們也能看到手槍放在腰間的特種兵以及使用大腿槍套的警察和特警,並沒有絕對的標準。


深藍防務


眾所周知,手槍是一種供單人使用的自衛武器,一般用來殺傷近距離的目標。細心的朋友可能會發現,警察帶槍巡邏時往往將配槍掛在腰間的槍套中,而在影視劇中我們卻發現特種兵卻把手槍掛在大腿外側,這是為什麼呢?

警察和特種部隊的任務不一樣,故而配槍也是不同的。警察配槍巡邏時主要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將手槍配在腰間槍套比較顯眼,對不法分子起到震懾作用。除此之外,警察將手槍配在腰間在巡邏時也比較方便,掛在腿套中不便於行走。其實不僅是警察,在上個世紀,部隊的指揮員都是將配槍掛在腰間,這樣也便於他們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拔槍。

而特種兵則不同了,除了配備手槍之外,還有其他很多裝備,如美國特種兵單兵裝備加上服裝和日用品可以達到40餘件,重量超過70公斤,這時候腰部早就被防彈背心“霸佔”了,根本沒地方放手槍,所以就只能把手槍往大腿上放了,一般情況是放在右側大腿。特種兵在執行任務時不可能像警察那樣大搖大擺的走,他們為了防止暴露目標,突進時往往都是膝蓋彎曲,右手下垂直接就可以摸到手槍,從而達到快速射擊的目的。

在抗戰時期,敵後游擊隊大部分用的都是駁殼槍,這種槍是手槍中的另類,游擊隊友都拿它當主武器用,為了方便,所以就將它直接插在腰間。


兵說


手槍別在腰間這是通用的佩戴方式,按照便於隨時掏出進行射擊的右手最短距離懸掛在外腰帶、武裝帶上靠近腰中略向前的位置,這種方式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快速使用,從而高效進行對敵射擊的人性化或者說便利性而來的。

這種方式即是警察、也是軍隊人員標準的配槍方式,但是隨著新的作戰環境和武器配置需求,軍隊裡尤其是特種部隊士兵的手槍佩戴方式也變得更加人性化和方便話,但警察執行任務仍舊是按照腰間佩戴為主。



警察執行打擊或者追捕犯罪分子的任務,可以說危險性相對於特種部隊來說還是非常小的,畢竟警察所面對的絕大多數的犯罪分子都是沒有武器裝備的,頂多拿著把菜刀、棍棒之類的武器。


警察的隨身佩戴武器就是手槍,在更多的時候需要外露,暴露出來的手槍可以對犯罪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效果,阻止其進一步的犯罪活動,說白了警察的手槍不是為了殺傷,而是為了威懾,所以必須外露,令犯罪分子一眼可以看到。

而特種兵則不同。特種兵在執行作戰任務時,手槍只是作為標準配置裡的附屬武器,自動步槍、突擊步槍或者狙擊槍等武器才是特種士兵不離手的武器,隨時隨地都要使用,以擊殺敵為第一要務。



此時特種兵的手槍更多的是作為萬不得已時使用的支援武器,比如步槍沒有子彈、故障或者說短兵相接、空間狹小時的補充武器,而這把手槍更要起到隱蔽、便利、突然的作用。


特種兵將手槍佩在腰間影響了其他裝具的掛載,又過於明顯,放在專門為手槍預留的作戰服褲裝上,既滿足了隨時使用的便利性,又方便了其他裝具的攜帶,同時還能出其不意的進行對敵攻擊。


冰雹藍天


警察,是國家和地區用來維護社會治安和秩序的,具備一定的武裝性質,一般出勤會佩戴手槍,有的國家和地區的警察在執勤時,也會使用衝鋒槍和自動步槍,在反恐時則會動用高精度的狙擊步槍。警務人員一般將手槍佩在腰間,同時也會攜帶手銬、警棍、辣椒噴劑等,對違法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震懾作用,平常對付的就是地痞流氓打架鬥毆等普通的或違法案件,用手槍對空開槍警告都足以對付,手槍起到的是威懾作用。


至於警察通常將手槍存放在腰間的槍套中,就是要讓人看到,我有手槍,你可悠著點,可別亂來,對即便想違法犯罪的人,都起到了震懾和阻止違法犯罪的作用。

因此,警察將手槍別在腰間,顯得非常合適,既取槍方便,又非常顯眼,讓有作案的違法犯罪分子,見之極時收手,吖的有手槍,可惹不起,只能躲著再說。

特種兵,與警察則完全不同,從廣義上來說,特種兵是武警和軍隊中的特種作戰人員,是軍中之精華,用來執行普通士兵所無法完成的特殊作戰任務的。

因此,特種兵的手槍,除了防身以外,更多的時候,是用來殺人的,為了完成特殊任務時。

特種兵不可能像警察那樣,將手槍大明大方非常顯擺地別在腰間就是要讓人看見,為了出槍迅速,給對手致命一擊,都將手槍綁在大腿外側,既不影響行動,能隱蔽接敵,同時也能非常方便地取槍在手,完成擊發動作,將槍綁在大腿外側,比別在腰間,可能更方便取槍,不會貽誤戰機。


國平軍史


這主要的原因還是警察和特種兵執行的任務所不同。一個是在城市的各個地區負責維護秩序和懲治違法行為,另一個是在國家各個地區負責捍衛領土安全和執行特殊任務等。在某種意義上說,手槍放在哪裡最主要還是怎麼用著順手吧!

警察在城市的各個角落執行任務,可能前一秒還好好的,這一情況佔主要,但是下一秒就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一旦反應不過來就有可能發生不可制止的事,持手槍是必要的。如果我們有2把手槍在身上,一把放在右側腰上,一把放在右大腿外側。在面對突發事件時,從常人的習慣來說,我們一般是會用右手去拔出放在右側腰間的槍,而不是半蹲去拔出放在右大腿外側的槍。而且兩者相比,前者拔槍的速度要快的多,這對於處理突發事件要有利得多。再說了,警務人員穿著寬鬆的警服,把槍套放在大腿上,看起來也彆扭;一旦有人突然上前搶槍支,把槍發在腰間也能防止槍支被搶走,放在大腿上手壓根觸摸不到,被搶走的概率也大得多。

特種兵執行的是特殊任務,把防彈衣或戰術背心穿上,看起來就已經十分臃腫了,再把手槍放在腰上,拿著不順手十分不利於作戰時快速拔出。作戰時進行各種戰術走位,需要時伸手就可以拔出大腿上的手槍,而放在腰間就需要彎手,即使一秒鐘之內完成拔槍到射擊,但是這多出一秒可能決定生死,這可不是鬧著玩的。還有就是警察配備的是警用勤務腰帶,而特種兵帶的是戰術背心,有些特種兵習慣於將手槍放在胸前,在拋掉步槍後也可直接拔出,比放在腰間要快的多;其實也有些特種兵是把手槍放在腰間。

總之,大家執行的任務不同,所處的環境也不同,在某些行為方面也就不同,下面就是警察將手槍放在大腿上。還有就是特工或便衣是將手槍插在胯部或放在腋下,這是為了隱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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