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離婚了,複合是不可能的,只能找個離婚的女士,都說二婚不如原配,是真的嗎?


前陣子遇到這樣一個案子,女方來起訴離婚,原因是男方因為詐騙被判刑罰十五年,女方是在男方入獄五年後才來起訴的離婚。離婚還是男方的父母都覺得他們家對不住女方,覺得虧待了她,耽誤了女方的青春,建議女方前來離婚的,覺得離了對女方對孩子都好。聽男方父母的講述,女方在這五年盡職盡責,對孩子,對男方的父母都很好,孩子剛滿六歲,女方不到三十歲,覺得女方應該找個更好的。離婚的時候,男方一個勁的說對不起她,希望她過的幸福,也沒用糾纏。離婚那天,我對女方說,這是我見過為數不多的離婚竟然如此感動的婚姻,希望你能找到屬於你的幸福。她表示不強求,有合適的再說,會把小孩帶好。很多女人離婚並不是因為女方不好,只是因為各種不得已的原因,你們敢說,這樣的好女人不如原配嗎? 關於離婚與情感那些事,你有什麼不懂的疑問都可以關注我的文章,從中找到答案。有不懂得法律問題,也可以向我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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