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的傷害是槍決定還是子彈決定,不同槍打同一種子彈有什麼意義?

也人1990


我是彈藥工程專業的,此問題我來解答。

先上結論:共同決定,而且還要考慮其他因素。不過,在同樣的射擊條件下,發射同一款子彈時,傷害值(或者用我們彈藥學上“終點效應”的概念表達更加恰當)會因槍械的不同而不同,起決定作用的因素是槍管(專業叫法為“身管”)。而不同槍械發射同樣的子彈,其意義更多是緩解戰場勤務的壓力。

以下是我的論述:

我的專業研究的是炮彈,但槍彈的原理也是相通的,槍彈(也就是你說的“子彈”)可以按照穿甲彈的模型來簡化,因為主要作用都是依靠動能和彈丸材質來侵徹目標嘛。

彈丸對目標的傷害能力,是由三個因素共同決定的:彈丸材質、著靶姿態和著速,而後兩者又是由發射時的初始條件和射程中的物理因素差異共同影響的,討論起來非常複雜,因此為了更直接地解答你的疑問,我用控制變量的方法,直接從最關鍵的地方入手:兩支不同的槍,發射同一款子彈,究竟最關鍵的差別在哪?

答案是:槍管。


同一款子彈,既然能用兩支槍來發射,那麼彈膛和槍機這些機構自然是差別不大的,況且它們也只是提供一個擊發條件,關鍵還是彈丸在槍管內運動的這段過程。

簡單來說,不同的槍管,其內壁的膛線會有不同的纏距,這會影響彈丸的嵌入和轉速;不同的槍管,長度也不同,這會影響火藥氣體推動彈丸做功的充分程度(槍管過長或過短都不好)。


舉例來說,12.7×99mm的子彈,可以用M82巴雷特狙擊步槍發射,也可以用“傳家寶”M2勃朗寧重機槍發射,但是由於二者在槍管上的差異,使得前者發射彈丸的初速在850~880m/s之間,而後者在930m/s以上。初速不同,但彈丸質量相同,根據初中學過的動能表達式,我們可以很快估算出兩種情況下槍口動能的差異。而在相同射擊條件下,槍口動能就是決定終點效應的首要因素。(注意這裡是討論單個子彈,要知道M2是重機槍,火力持續性我們還沒算在內呢)


更極端的例子就是手槍彈了,彈藥學上通常用身管長度和彈丸口徑的比值表示槍管的規格。同樣是發射手槍彈,衝鋒槍的倍徑數要遠大於手槍,根據我在前面介紹過的原理,相信傷害值孰大孰小,你心中應該有判斷了的吧。

突擊步槍、狙擊步槍、機槍通用子彈,手槍和衝鋒槍通用子彈,這對戰場勤務壓力也是一種巨大的緩解,如果一種槍配一種子彈,彼此之間互不通用,那後勤部門就瘋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虎頭徹


我是東斯坦因,認真對待每一個問題!

槍械的殺傷力上,子彈起的作用要高於槍械本身。槍械是靠發射子彈來斃傷人員,子彈打到人身上能取得多大的殺傷效果,還是要看子彈本身的威力,至於槍械只是負責擊發而已。

日本三八式步槍就是最為典型的一個例子。三八步槍使用的友板6.5×50全威力步機槍彈,穿透力很強,但停止作用太差,缺少翻滾效果。這導致在二百米內,三八式步槍經常子彈打中人體就直接穿過去了,沒空腔,就一個洞,殺傷力有限。

槍械的殺傷力雖然主要取決於子彈,但也有一部分取決於槍械。

槍彈的殺傷機理就是用火藥燃氣推動金屬彈丸,以超高速撞擊目標,來起到毀傷目標的作用。如果槍械槍管如果太短,那麼火藥燃氣的能量還沒全部利用完,彈頭就飛出槍管了,那麼就是浪費了。

除了槍管外,槍機也是一個至關重要的部件,沒有槍機,就無法閉鎖,這樣的話子彈發射的時候,彈頭是飛出去了,但是彈殼也向後飛出去了,這樣一來槍管兩頭漏風.火藥燃氣全從後面跑了,那麼彈頭的出膛初速估計會低的可憐。

總的來說槍械作用就是讓子彈發揮最大的威力,決定了子彈的威力能否被髮揮出來。不然子彈就算威力再強,可是打不遠也打不準的話,又有什麼用。子彈是要打到人才能產生殺傷效果的。

不同槍打同一種子彈,主要是基於後勤的考慮。統一槍械子彈口徑。

首先,可以降低子彈的生產成本。有多少種口徑的槍械,相應的就要有匹配的子彈生產線。如果彈藥是通用,那麼只需建一種口徑子彈的生產線就可以,簡化了生產流程。

其次,簡化後勤。部隊裝備多少種口徑的槍械,後勤部門就要準備多少種口徑的子彈;同時,後勤部門還要根據不同口徑槍械裝備的數量和彈藥消耗的情況,計算出不同口徑子彈的搭配比例。統一子彈後,就沒有這麼麻煩了,反正就一種彈藥,只要根據需求量搬就行了。


就到這裡,各位對此,是否還有其他高見?或者你們還有哪些補充,一起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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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斯坦因


其實可以這樣說,過程由槍和子彈共同決定,結果由子彈決定。

槍的意義在於瞄準和擊發子彈,賦予子彈方向(能否擊中),速度(動能大小)和旋轉(在縱向上更穩定,彈道在縱向上更抗干擾),方向由槍的瞄準裝置和射手水平決定,速度由子彈裝藥,槍管長和導氣大小決定,旋轉由槍膛線和子彈口徑和彈頭質地決定。



在速度上並不是越快越好,有人過分強調動能,彈速過快,會導致子彈貫穿人體,傷害並不比子彈停留在體內傷害高(注意翻滾)。當時日軍的“三八”式步槍彈頭初速很快,但傷害並不高,所以後續降低了初速。




彈頭的材質也相當重要,祥情參見“達姆彈”。


不不同槍打同一口徑子彈,一是子彈雖同,但槍枝大小,彈夾(彈匣)容量,射擊速度,射程不同,導致用途不同,如手槍和衝鋒槍。二是同一子彈口徑相同,這和空氣動力學有關,適宜的子彈口徑不多,所以導致子彈口徑種類少而槍的各類多。三是在於方便和節約成本,想下,戰場上,各類槍必須匹配對應的彈該會多混亂和掣肘。



詩和遠方9366


槍械對人的傷害取決於彈頭,也就是子彈裝藥量。至於說槍械的威力取決於什麼?量子覺得槍械的威力取決於子彈和槍械共同作用。



首先說說子彈,眾所周知子彈的裝藥量越大所產生的殺傷力也就越大。這也是為什麼步槍子彈比手槍子彈殺傷力要大的原因。裝藥量越大,子彈的飛行距離、穿透力更強。口徑越大,擊中人體所產生的殺傷力也就越大。超過一定口徑和裝藥量就會被稱為反器材武器。子彈可以輕鬆穿透輕型裝甲、鋼筋混凝土牆。打在人體上的結果就不言而喻了。



但是不同的槍械發射同一種子彈所產生的殺傷力也是不同的。同樣都是手槍彈,用手槍和衝鋒槍發射,衝鋒槍發射的手槍子彈殺傷力就要比手槍發射的要大得多。這是因為影響子彈威力,還有另一個因素槍械的槍管和槍機。槍管對子彈威力產生的影響是因為槍管中膛線的纏繞距離不同。在一定的程度內,槍管膛線的纏繞距離越密子彈在出膛的時候旋轉也就越快,所產生的殺傷力也就越大,因為彈頭旋轉速度快,所以說彈頭飛行的時候也就更穩定。而如果超過這個程度的話,彈頭會在槍膛內,過多的損失動能。相比起槍管的影響,槍機對槍械威力的影響要小的很多,但也會有一定的影響。自動步槍和狙擊槍發射同一種口徑同一型號的彈藥。狙擊槍的威力要大很多。槍械採用自動裝置閉鎖的時候,子彈在發射一瞬間所產生的動能會有一部分作用到槍機上面,為槍機後座提供能量。而在栓動狙擊步槍上並不會存在這種現象。子彈所產生的能量大部分都作用在彈頭上面。




而用不同槍支發射同一種型號同一口徑的子彈,是為了減輕在戰場上後勤的壓力。這就是槍族化的優點。如果在戰場上士兵們使用的步槍是一種型號的子彈,輕機槍是一種型號的子彈,重機槍是另一種型號的子彈。那麼後勤的壓力可想而知,需要將這三種子彈分門別類的統計好數量,然後運送到指定的地方。而如果使用同一種型號的子彈,後勤只需要運送一種型號的子彈,運輸到前線上士兵們可以就地分配。而且可以根據戰場上的情況隨機應變。



量子聊軍武


不同的槍械可以發射同一款子彈,這個重要的意義在於後勤方面,而不是在性能上,現代軍事制度重要一點就是制式化,主要著眼於簡化後勤,對於後勤來說保障的類型與種類規格越少越好。

現代戰爭的主要特點,那就是消耗巨大,各種物資往往是海量級別的,像一個作戰師,每天可能需要消耗上千噸的各類物資。其中僅僅是彈藥一項可能就達到幾百噸,在這種背景之下,如何保證大量的物資保障至上的後勤主要任務,在這種背景下,保證的數量與規格越少越好,就像子彈,如果所有的槍都是用一顆子彈的話,那麼就只需要運用一款子彈就行,這很方便於管理,如果每一種槍都是特定規格的彈藥,那麼不同的機彈又無法通用的話,這將大大增強後勤的壓力,讓後勤保障工作變得非常困難。


浴火


子彈的殺傷力取決於子彈的動能,就是質量乘以速度的平方的一半。

子彈一樣只是質量相同,不同的槍打出來速度不同,所以威力不同。

同一把槍打不同質量的子彈威力也不同。


一粒沙Oo


管子的長短,纏距。


愛護花朵


子彈是最主要的一個因素,對人體的傷害取決於子彈的口徑和裝藥量。但是槍的構造也相當關鍵,可以決定子彈的射程,彈道,初速,最大射程角,都是靠槍的構造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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