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欠錢不還怎麼辦?下列3種方法,合理合法要賬

老賴欠錢不還怎麼辦?


面對欠錢不還的“老賴”我們可以採取以下方法:

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條,約定期滿後對方再三抵賴不肯還欠款,可以直接憑欠條到法院申請支付令。

2、如果欠條沒有明確的還款時間等,應與欠款人書面明確協商具體的還款時間,若欠款人到期未還款,可以向法院起訴。

3、文書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如果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將其查封扣押。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話,其個人信用報告中會添加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會被司法拘留。

老賴欠錢不還怎麼辦?下列3種方法,合理合法要賬

老賴欠錢不還會被判刑嗎?

一般情況下民間借貸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在債權人已經拿到了法院要求老賴履行還款義務的生效裁判,經過強制執行並且執法人員勸說後,老賴仍不履行,情況嚴重的,是可以追究老賴的刑事責任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老賴欠錢不還怎麼辦?下列3種方法,合理合法要賬

老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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