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歸誰?你“叫代駕”還是打車?

為了避免酒駕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很多人會在酒後選擇代駕回家,就是不知道叫了代駕的你,是否考慮過代駕過程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擔責?

你真的瞭解代駕嗎?

很多遵紀守法的司機一定不止一次的叫過代駕了,但是你真的仔細瞭解過代駕嗎?

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歸誰?你“叫代駕”還是打車?

我們說的代駕一般都是有償代駕,通常來說代駕還有一種是幫工模式的代駕,也就是無償代駕,這裡我們只討論有償代駕。

叫代駕時一般只有三個狀況,甲方(喝酒的僱主)清醒時、喝酒但意識清楚、醉酒狀態。前兩種情況下可自行簽訂協議,後一種情況只能是朋友代簽了。

軍車、無牌照車輛、境外車、肇事逃逸車輛、車內有違禁品、臨時牌照、無保險車輛、客戶屬於醉酒狀態並無旁人陪伴、營運車輛、車輛手續不齊、改裝車輛、政府職能車輛這些車輛無法叫代駕服務。

一般的代駕服務都接受您指定路線駕駛,不過前提是指定路線不能存在違章情況。

代駕過程中發生事故及違章責任到底歸誰?

首先,您在叫代駕及簽訂協議前要保證自己的車輛不存在安全問題,如果因為自己隱瞞導致的事故,您自己要負有全部責任。

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歸誰?你“叫代駕”還是打車?

當所有手續和車輛沒有問題的前提下,您本人並沒有指定違規路線或者沒有進行干預代駕員駕駛,經代駕公司查證確實代駕員存在違章駕駛行為的,違章處罰歸代駕公司代駕員。

假如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第三方責任,那麼問題比較簡單,第三方要負有責任,一般代駕司機會在事故發生後協助您處理當時的交通情況。

如果是非第三方責任,根據目前大多數代駕公司的協議來看,由於在簽訂前就需要您的車有第三方責任險,那麼就是要求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您的保險都要先行墊付錢款。

至於說代駕公司和代駕員是否有責任,各個代駕公司在這塊真的是各有辦法,總的來說,各家都認定的是,如果交警認定責任屬於代駕員的責任,保險免賠部分由代駕員承擔。而類似像造成甲方(叫車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者車輛貶值等附加問題,很多代駕公司的辦法比較直接,乾脆在協議上標定不准你使用“代位賠償”!

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歸誰?你“叫代駕”還是打車?

其實說到底,您叫了代駕,一旦發生了代駕員導致的事故,主要的賠償方式還是自身的車輛保險賠償。超過限額或者免賠的,一般也都是代駕員承擔,乍一看代駕公司真的是一本萬利!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當然一些省份也出臺了一些關於有償代駕的相關規定,具體執行也會結合事故責任具體認定賠償方案。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第四十條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所以說,代駕公司想完全擺脫自身風險責任,也不一定能完全脫開。

總結:考慮到代駕員自身也承擔風險,理論上說,代駕員主觀上是不想出事故和違章的,但是結合風險性問題,我個人感覺叫代駕雖好,但是可能的話,打車回家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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