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委常委會議審定市政協年度協商計劃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意見精神

蘭州市委常委會議審定市政協年度協商計劃

蘭州市委常委會議審定市政協年度協商計劃

中央《關於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就發揮好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提出了明確要求,規定“健全並認真落實黨委會同政府、政協制定年度協商計劃制度。”“年度協商計劃草案,經政協主席會議審議,報黨委常委會會議審定”。3月10日中共蘭州市委召開常委會議,審定了市政協2020年度協商計劃。

為發揮好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健全落實黨委會同政府政協制定年度協商計劃制度,年初,市政協辦公室主動向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徵求協商議題及調研視察課題,結合市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上委員所提提案和意見建議,彙總梳理形成年度協商計劃草案,並經市政協十四屆委員會第24次主席會議審議後,提請市委常委會會議審定。協商計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扣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重大問題,把促進黃河流域蘭州段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加強我市城市應急管理工作等作為重點議題,在本年度開展2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協商,6次月專題協商,7次專項協商,11次重點提案辦理協商。市政協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政協工作各方面全過程,把協商民主貫穿政協工作各方面全過程,立足專門協商機構新定位,聚焦協商這個主責主業,對協商議題統籌協調全市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等各方面的力量積極參與;把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貫穿政協工作全過程,主動把政協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和推進,積極建言資政,廣泛凝聚共識,為蘭州高質量發展凝聚正能量。

市委常委會議對市政協的協商計劃予以充分肯定。會議指出市政協的協商計劃很實,具有可操作性,符合蘭州實際。希望市政協繼續做好深入的調查研究,形成詳實的調研報告,為黨委政府提供良好的決策幫助。

供稿:市政協信息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