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病人家屬不能護理的,要另請護工,合理嗎?

空散道人


醫院沒有護理不了的病人,過去病人住院都是醫院全管的,因為病人不滿意及家屬有意見,要求親人陪床,負擔生活護理。醫院就默認了,到目前就形成了家屬或護工負責了,如果是急重病室的病人家屬和護工也不能進去。知道這個情況後,你會明白合理與否。


翱翔79400


天使如果在人間,也得被氣死。。。醫院和護士每個人需要管多少個病人?我看到的醫生是晚下班是常事,護士走路是小跑。。您家沒人護理,那您指望誰護理?醫生護士也不是誰爹,還幫著免費護理?發個圖片藐視一下



OK幸福食光


國家允許醫院收的護理費大概十幾塊錢到二十幾塊錢一天,這個錢你要護士姐姐一天二十四小時照顧好你的吃喝拉撒,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你要是嫌棄護工級別不夠高的話呢,可以去找不那麼忙的icu住,一天一萬左右,都由專業醫護人員護理。


用戶1877078042784


在某些醫院確實有這個規定,但是隻限於重症監護室,規定不容許病人家屬護理,必須僱用醫院提供的護工,我也僱過,價錢挺高的,護工說他們的工資需要給本科室一部分


誰是我知心


不合理,要求醫院變托老院,吃喝拉撒全管。否則舉報關閉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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