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說事業單位要取消,請問是真的嗎?為何現在事業單位還在招人,規模更大?

小周律師


我來回答:

1、經營性事業單位的確取消,如設計院;

2、公益性事業單位繼續保留,如學校醫院;

3、行政性事業單位劃轉,如原運政、海事。


半退江湖


按照中央統一部署,2020年底前全國所有事業單位將完成改革。很多人於是都在說,事業單位要取消了,事業編制以後沒有了,搞得很多人人心惶惶,總擔心自己編制不保。事實果真如此嗎?顯然有人誇大其詞了。

關於事業單位改革的幾個誤區,有必要在這裡說說:

第一,事業單位並不是要全部取消。事業單位實行分類改革,顧名思義就是按類別區分實際進行改革,而不是一刀切,把所有事業單位都取消了,這不符合現實。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都是我國體制的主體。全國公務員700多萬人,而事業單位則超過了3000萬人,比公務員多出五倍之多,如此龐大的一個群體,突然間全部取消單位,將他們推向市場,顯然不是明智之舉,也不利於社會的穩定。事業單位代替政府提供公共管理服務職能,公益屬性明顯,未來可能會優化、會整合、會改革,但不可能取消,仍將與黨政機關長期並存。這也是我國的基本國情。

第二,不是隻有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才轉企。事業單位分行政執法類、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三種。其中公益類又區分一類、二類和三類。此前,行政類事業單位已經全部完成清理,或併入行政機關,或改公益類,不再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執法類事業單位暫無統一改革政策,但在局部範圍內進行改革,下一步預料將和行政類事業單位一樣歸併行政機關或改公益。公益類主體保持現狀,其中公益一類和部分公益二類會根據職能相近原則進行必要的撤併整合,另有部分效益較好的公益二類和三類事業單位將被剝離公益屬性,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一起改企,人員剝離事業編制實行合同制管理,不再執行事業單位標準。這意味著,除了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需要轉企外,即便是差額撥款性質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其中部分也面臨整合轉企。

第三,不是所有在編人員都會失去編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衝擊最大的是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和部分公益二類事業機構。其在編人員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分流安置,除部分根據職能劃轉被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安置外,其餘人員一律隨單位改企,剝離事業編制脫離體制。除此之外,其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並不受影響,至多是隨單位撤併整合根據職能分流安置,換個單位換個崗位而已。

第四,縣級公立醫院和高校取消事業編制只是在試點。這是事業單位改革關注的一個焦點,目前只是在全國部分地區進行了試點,下一步何時在全國推廣,以及會不會受這次疫情影響調整改革方案,變取消為保留,不得而知。從現狀來看,取消是大概率,但在現有基礎上可能會有所調整,增加醫院和高校的保障性。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和高校的事業屬性不會改變,即便取消編制,原來的在編人員也只是由註冊制變為了備案制,工資待遇等各方面並沒有什麼變化。

第五,事業單位改革了並不是不招人了。有的人以為事業單位受改革影響可能會停止招錄人員,並非如此。事業單位在改革過程中,可能會減招少招,將一些不必要或者不是急需的崗位停一停、放一放,但是剛需的崗位,會影響到日常工作的崗位,該招還得招,不受影響。不過,今年是改革節點年,事業單位招錄總量的減少是必然。有意報考的,需要注意這點。

總結:事業單位改革是大勢所趨。改革當前,機構和編制一律實行限額管理,原則上只出不進,機構和編制的減少,必然帶來含金量的增加,事業單位越來越吃香,越來越難考是事實。但是對已經在圍城中的人,只要不在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不是自收自支、自定、自籌性質的編制,大可不必擔心被改掉身份下崗失業。


80後小公


2020年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最後一年,所以最近關於取消事業單位的傳言也很多。

實際上,事業單位是不會全面取消的。

001 事業單位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事業單位分為:自收自支、差額撥款、全額撥款三類事業單位

1. 全額拔款類事業單位,主要是為了輔助行政部門,落實完善社會的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公益工作設立的單位,比如教師。

對於承擔行政職能的部分事業單位,將職能優化合並,把行政職能歸行政部門管理。留下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加強公益性質,提高完善的公共服務。

2. 差額撥款類事業單位,比如公立醫院。

3. 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比如各種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如賓館。

002 事業單位主要改革方向:

一是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逐步剝離行政職能,部分人員會轉為公務員或者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

二是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分為公益一類、二類、三類,其中,三類將來也會逐步改革為企業,主要保留一類和二類。

三是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事業單位,會轉為企業管理,取消事業編制,在職人員由聘用轉為簽訂勞動合同。

2020年要改革的,也就是這32類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核銷事業編,將全部轉企改制。也就意味著轉企後的事業單位將取消事業編制,轉為企業管理“合同工”。

在職職工轉為簽訂勞動合同,採用聘用制招聘,不再使用原有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003 事業單位改革的誤解

1. 教師:

有人說,教師會取消事業編,其實是誤傳,指的是高校教師的事業編制,並不是所有教師的編制,中小學教師的事業編不受影響。

今後高校和公立醫院會取消事業編制,但保留事業單位的性質。

這也就是說,只是在名義上取消了事業單位的名稱,但實際上還是履行事業單位的職責。

2. 事業單位薪資下調

對於那些取消事業編的,也就是由事業單位轉變為企業的那部分人員,其實說不定薪資還會更高。

因為企業的員工沒有事業編制,所以他們的薪資是根據企業的效益來決定的,企業效益好,工資就會高。若效益過低,那將來的薪酬就會有所下降。

004 寫在最後的話

取消事業編,並不是砸掉“鐵”飯碗,而是為了更好地挖掘人的潛能,提升公共服務效率,讓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更好的“幹”事業!

但是,很多事業單位承接著部分行政職能,不可能一刀切改為企業。

所以,雖然改革會取消部分事業單位,但不會全面取消。

對於部分自收自支經營類事業單位,改為企業後,反而更有利於市場化經營,待遇也不一定會降低。


晶說社保


事業單位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其中一項任務就是要撤銷一些過去的事業單位,但這並不意味著全部事業單位都要撤銷。


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堅持的原則就是分類精準施策:一類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二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三是從事公益服務的。


首先,對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直接轉製為公務員。

事業單位中,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單位,將可能調整為行政單位的內設機構,人員轉為公務員。


而事業單位中,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單位,將對其屬於政府職能的部分劃歸行政機構,剩餘的部分撤銷或併入其他事業單位,人員隨之分流。

例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海事和航運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運輸管理,動物衛生監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對於這一部分的事業單位而言,撤銷事業單位反倒變成了好事,這次名正言順變成了公務員,所以,這一部分事業單位一定是舉雙手贊成。


其次,對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2020年前將全部轉企改制。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收入來源完全靠自己,與企業相差無幾,自然就將其轉製為企業,並取消其事業單位編制。


對於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的改革已經很明確,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轉制之後的事業單位人員失去事業編制,成為企業人員,其薪資待遇完全看單位的效益,效益好則薪資增,效益差則薪資降。


例如: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工程勘察設計,市政公用經營與作業,經營性水利工程管理,農場、園藝場、養殖場、苗圃和經營性林場等農業養殖(種植)機構,技術開發類科研,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商業性地質勘查,招投標代理,一般性評審認證,諮詢服務,評估鑑定,面向社會的培訓機構,賓館,招待所,經營性康復療養,房屋修繕,物業、車輛服務,部門文印機構,投融資,擔保,糧食收儲,物資、圖書、儀器設備供應,非時政類報刊,一般文藝院團,影劇院,影視音像製作銷售,演出中介,新聞媒體的印刷廣告發行傳輸等經營部分,電影製片廠及其他各類公司(廠)等。


再次,對於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人員,對區分情況進行相應改革。

事業單位改革,最難的關鍵點就在於這類事業單位的轉制上。


由於這一類事業單位的情況非常複雜,總體上採取具體情況具體處理的方式,會實施不同的改革舉措。


1.公益一類。公益一類是指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層公益服務。因為這些工作都屬於公益服務,所以需要國家出錢補貼,因此它們被歸為公益類事業單位。


2.公益二類。公益二類是指承擔高校教育和非營利醫療的公益服務。近年來,取消高校和醫院編制的傳言不斷,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事業單位改革後高校和醫院將被歸類到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3.公益三類。公益三類包括:時政類報刊,廣播電視,彩票發行,公益性規劃設計,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公益性培訓機構,公證,重要涉密文印機構,經濟仲裁,殯葬服務等。


對於公益類的事業單位,改革的舉措不同,所以,無法詳細闡述,據悉,事業單位改革主要針對公益二類,不過也有傳聞公益三類也會被轉制。


有一點,國家已明確,今後高校和公立醫院會取消事業編制,但保留事業單位的性質,未來高校和公立醫院將實行全員合同聘用制,讓事業單位真正成為幹事業的地方。


總結一下

1.事業單位改革不等於事業單位全部撤銷,也不等於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全部取消。


2.部分事業單位確實面臨被撤銷的情況,有的直接轉為行政機關,其人員變成公務員,而有的直接轉為企業,其人員變成企業員工。


3.部分公益類的事業單位還將繼續存在,其人員繼續保持事業編制。


正因為事業單位還將繼續存在,所以事業單位的新陳代謝必然要求會招收新的人員,所以,你看到事業單位在招人本來就是正常現象,至於說到規模越來越大,這必須要總體來看,而不是單看一個單位或幾個單位的招聘情況。


總之,事業單位的改革,總體是朝著提升效率的方向去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的編制在逐步減少,職業單位編制的人員也在逐步降低。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雪天驚雷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佔財政人員的80%,已經讓政府負擔很重,事業單位人員成為國企工人之後第二批被拋棄的體制內人員。

當然我猜測為避免激進的改革帶來的後果,不會對事業單位降薪或者裁員,但是養老金很有可能將不再像公務員一樣財政撥款而是和企業人員一樣轉為社保基金。

2020年底前,對於效益差的企業將全部退出事業單位序列,這部分人將不再佔用事業單位編制!

安置原則“編隨事走、人隨編走”

事業單位整合或者撤銷,其行政類職能劃歸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由於行政機關行政編制總量控制,不能隨職能大批量轉換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機關又不允許混崗混編,使用事業編制,因此,行政類職能整合到機關,原來承擔職能的事業人員和編制,隨職能轉換為行政編制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職能剝離整合後,人員編制可以隨同職能整合到新的事業單位,個人身份和編制類型不發生改變。

現在事業單位在招人是以合同制管理

現在看到很多事業單位招人,是合同工或者臨時人員,屬於編外人員,將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用工合同。

我工作所接觸的政府單位,不如地方管委會,裡面會有建設發展科,財政科,招商局等等,這些目前裡面的局長及以上是屬於公務員性質,下面的辦事人員包括科員基本都是合同關係。不屬於體制內公務員。

當然目前工資待遇和福利還是參照事業單位來,只不過對於以後的養老保險這一塊,應該是參照企業一樣,轉為社保基金,而不是財政撥款。

高效和醫院取消事業單位編制,但保留事業單位性質。而之所以要保留事業單位性質,主要是考慮到高校、公立醫院的公益屬性,不能完全推向市場化,還要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

在全部取消事業單位編制之後,未來高校和公立醫院將會實行全員合同聘任制。

隨著社會的發展,很多事物都不會一成不變,如果想要適應時代的發展,提升自我能力刻不容緩。


黛曉米


很多人為事業單位改革拍手稱快,都在看笑話,殊不知事業單位改革,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我們這些普通的民眾。

首先糾正一個錯誤,事業單位並沒有取消,只是進行編制的改革和結構的優化

並不是說取消事業單位,他們的職能依然沒變,只是換一個編制而已。比如窗口單位,事業編制取消了,但會改成公務員編制,或者勞動合同編制。


其實改革對這些國家單位影響不大,反而有可能從事業編變成公務員編,福利變得更加好了,幸災樂禍的人估計要失望了。

影響最大的還是學校和醫院這類事業單位,這兩類單位關乎民生,因此也是這次改革的重點。

按照要求,這兩類事業單位最終會成為自負盈虧的私企,雖然編制沒有了,但錢不一定比以前少。

還有一個最關鍵的問題,也是關係到我們每個人,就是這兩類單位變成私企之後,國家財政不在對他們撥款,那麼對於學校和醫院來說,他們就需要自己賺錢了。

就說醫院,一個醫術高明的醫生,他會呆在小醫院嗎?他肯定會去一家有實力的醫院。而有實力的醫院為了吸引這些人才,必然會提供高薪,高薪哪裡來?肯定是從病患身上賺取,羊毛出在羊身上,要想獲得優質的醫療條件,就要付出更多的錢。

一些小病還好,一些慢性病,要想獲得更專業的治療,對於窮人來說,那將比現在要付出更多的錢。你現在還為事業單位改革“幸災樂禍”嗎?最終買單的人還是你啊!

學校也是一個道理,優質的教育資源必然會集中在某幾個學校,現在還能憑本事考進去,以後即使你考進去,學費可能你都付不起羅。

當然事業單位改革也有好的一面,比如一些年年虧損的國有企業,每年都需要靠財政養著他們,改革之後,他們不努力上進,就自己倒閉了。

這也是國家進行事業單位改革的初衷,希望事業單位不要拿著財政的錢,卻沒有任何產出。


職場新人王小明


我們看問題不能只看表面,人云亦云,要深入瞭解本質。其實,在2018年3月4日,《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正式頒佈,明確將加快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其中確實是有一些事業單位要取消,但是,並不意味著所有事業單位都要取消,而是分類,整合而已。

我愛人是海洋局的,在2019年初,他們就收到消息,以後海洋局就不存在了,要合併到一個新的單位,自然資源局。

當初,他們單位同事都比較擔心,如果合併了,他們這些在編人員會怎麼辦,但是,過了好幾個月,都一直沒有動靜,因為市政府還沒有拿出可行的方案。

一直拖到六月份,文件才正式出來,果然,他們海洋局合併到自然資源局,至於人員安排,只是有少量人員變動,其他人員還是在原來崗位,做回原來的工作,雖然海洋局不存在了,但是,還是保留海洋局的職能。

一、事業單位實行分類改革,而不是一刀切

目前事業單位分三類:

一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二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三是從事公益服務的。

1、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未來或轉為公務員或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

1)對於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調整為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其人員可轉為公務員,但編制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

2)對於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將屬於政府的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後,任務不足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或併入其他事業單位,其人員也隨之分流。

2、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人員將全部轉企改制。

轉制單位註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在職職工也會轉為簽訂勞動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3、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人員,需要區分情況、精準施策。

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分為公益一類,二類,三類。

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和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差異較大,基本功能不同,服務對象不同,運行機制不同,面臨的問題不同,改革重點也不同,需要區分情況實施不同的改革舉措。

二、改革後有什麼變化?

1、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完善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業、專業和崗位特點的公開招聘制度,實現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

2、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健全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的調整辦法,開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組織實施工作,完成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推行工作,實現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3、定期調整基本工資標準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定期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逐步提高基本工資佔工資收入的比重。同時,國家將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

三、事業單位改革了,並不是不招人

或許有人認為事業單位受改革影響,可能會停止招錄人員,其實,並非如此。

事業單位在改革過程中,可能會減招少招,將一些不必要或者不是急需的崗位停一停、放一放,但是剛需的崗位,會影響到日常工作的崗位,該招還得招,甚至會擴招,是不受影響的。

溫少爺:專注於職場與個人成長分享,關注我,我們一起迭代,一起成為職場達人。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和啟發。【隨手點個贊,對溫少爺是個鼓勵!】


溫少爺


一直在說事業單位要取消,有這種說法的人其實就是沒有認真閱讀文件,只是道聽途說,沒有自己的獨立思考。

現在可以告訴你明確的答案:事業單位是在進行分類改革,並沒有取消,也不會取消。

1.事業單位現在進行的改革主要針對哪幾類?

現在事業單位正在進行的改革,主要是針對行政執法類、生產經營類以及公益三類,其中,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因為它具有行政執法的權限,這種權限在下一步將收回行政機關,由具有行政編的工作人員來行使這方面的權利。

生產經營類和公益三類事業單位具有企業的性質,也就是自收自支類型的事業編制,像醫院、印刷廠等一些單位,這些單位本來就像企業一樣自負盈虧,所以,乾脆改成企業,推向市場,反而能夠發展的更好。

對於事業單位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來說,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影響,這些主要是義務教育、公共服務、各局的下屬事業單位,他們具有公益服務的性質,這些是沒有太大影響的。

2.事業單位為什麼要進行改革?

事業單位之所以要進行改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把權事分開,屬於權力的就交給行政機關,屬於幹事的就交由事業單位來具體幹事,適合於推向市場的就讓它走向市場,遵循市場的規律反而會發展的更好,把這些關係理得更清楚,更利於政府機構的運行,反而會更加高效。

3.事業單位是不是依然值得去考?

儘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依然在進行,但是事業單位所具有的穩定性依然不會改變。如果你之前打算考事業編,那麼改革後對於你來說也沒有太大的變化,依然值得你去考,如果再給你一些什麼建議的話,就是如果能考公務員就儘量去考公務員,畢竟公務員比事業編有更多的優勢,這個優勢既體現在身份上,也體現在金錢上,同時還體現在進步的速度上,所以,建議你優先選擇考公務員。

總之,事業單位改革只是針對一部分進行的,對於大部分而言沒有太大的變化,所以不必恐慌,要相信自己的判斷,要懂得獨立思考。

歡迎從評論區發表你的觀點。

作者:體制內公開課,用工匠精神專注分享體制內生存底層套路。

體制內公開課


如今只是在進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並不是完全的取消,通過機構改革將事業單位轉變成三大類:行政類、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

1.行政類事業單位將其承擔的行政類職能,劃轉到相應的政府部門承擔,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類職能。

2.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也將改為企業經營,事業單位不再承擔生產經營職能

3.公益類事業單位將其承擔的生產經營類職能改為企業,保留的公益服務職能整合到公益類事業單位,或者其可以由社會承擔的職能,將逐步推向市場,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

總之,除了仍保留的行政類事業單位,轉變為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將會從性質上擺脫政府的影子,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在財政上實現自收自支,不但可以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也可以讓政府財政負擔減輕。

而當下事業單位大規模招人也是很正常的現象,畢竟只是單位性質改變了,但是相應的職能和工作內容並沒有什麼大的變化,仍然需要大量的人手。

就拿我們這來說,最近因為疫情的原因我們區開始大規模招聘社區工作人員,三年後轉為事業編,報名的人還是很多的,競爭非常激烈,畢竟現在工作不是很好找,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對於我們十八線的小城市來說是大多數人的選擇。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我是@馮阿元 ,分享溫暖、有料、走心的文字給大家,關注我,一起遇見更好的自己。


馮阿元


首先,事業單位是不會取消的,因為相應的職能部門還是要在。

其次,會取消的是一部分的事業編制,而不是全面取消。

這兩點要分清楚。

目前事業單位分三類,一類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一類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一來是從事公益服務的。那哪些事業編制會取消呢?

哪些會取消事業編制

1、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對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2020年前將會全部轉企改制。以前的事業編制員工,會變成國有企業合同制員工,員工不再簽訂原本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而是轉成簽訂勞務合同,換句話說,就是事業單位編制身份被核銷了。

至於轉換後待遇情況如何,則要根據單位收支情況來發放的,效益好的單位,職工待遇能維持原狀甚至更好,而效益不好的單位,職工收入也可能會因此降低。

高校和公立醫院的事業編制會逐步取消,但會保留事業單位的性質,只是把原有的事業編改成全員合同聘用制。

當然,這也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很可能會先進行分區分級的統計,進行一些調查工作,之後伴隨著原有人員的退休、調配等自然淘汰過程,逐步收回編制。

結語

事業編的分類改革,並不是砸掉大家的金飯碗,而是為了更好地激發大家工作的積極性,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使得德能配位。

這也警醒我們:很多人以為考了編制,就是一勞永逸,從而不思進取,得過且過,殊不知,變化總比計劃快,時代一旦拋棄你,連一句再見也不會跟你說。

要記住,只有不斷地學習和進步,才是我們的立命之本。


感謝閱讀,企業資深HR,不妨添加對我的關注,有什麼職場問題方便隨時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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