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是判斷一個人好壞的最佳標準

我們常說,做人做事要講良心。評判一個人好與不好,用的首要標準,就看其有沒有良心。良心,一定意義上就是德的內化。看似籠統、含糊,實則清晰、明瞭。

什麼是良心?就是一個人順應萬物發展的規律,存善心、行善為、做善事,可利己但不能損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正知正念的內化。人有了良心,就等於隨身帶了一把衡量對與錯、是與非、好與壞的標尺,由內而外、無需監督和約束地時刻發揮著作用。

有了良心,就會大大減少做壞事的概率,因為一旦做了壞事,就會在內心感到不安。即使所做的壞事別不可能發現,但自己的良心很難饒得過自己。為了擺脫這種壓力,人們自然就會選擇去彌補,以防下次再犯。

良心和學歷高低、財富多少沒有必然的聯繫。世間既有貧賤不移的,也有為富不仁的;有才學不高德行高的,更有不缺教育缺教養的。有的人就是學歷不低、收入不錯,在物質上相對是個富足者,然而最致命的缺陷就是沒有良心。

從小沒有把正知正念注入內心,導致判斷是非正誤的標準扭曲、異化,變成了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只管眼前、不管長遠,只顧自己、不顧他人。涉及到個人利益時激情飛揚、活力四射,而一旦自感與己無關,就冷眼旁觀,甚至視若無睹,全然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

見過很多人走事不淨或難淨的,基本可以判斷與良心缺失有關。這種以為一走可以了之,當甩手掌櫃的行為,既會嚴重敗壞自身形象,更會給單位和社會造成嚴重損失。

比如,有的研究生在學期間借了很多書,卻一直拖著不還,直到畢業很久,被別人發現後才還回圖書館。如果沒人發現,那些書可能從此就銷聲匿跡了。其他想借閱者自然無從尋覓了。

這樣的行為看似不是大過,實則性質惡劣,不但可恥,而且可恨。如此缺少公德和良心之人,縱使取得相當學歷,亦非可倚重之人,因為他缺少基本的責任心、利他之心和社會公德。

良心不僅是一種自我約束,更是一種社會規範,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追求利潤時,不但要有法在外監督,還要有良心做基本保障。有了良心,經營者就不會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更不會出現什麼地溝油、吊白塊、蘇丹紅等有毒有害食品,還有諸如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自己絕對不會去吃的東西,做出來給別人吃,只為謀取更多的利益,這樣的人哪裡還有什麼良心。

良心的培養一定要在孩童時期開始,在矇昧階段完成正知正念的注入,儘早賦予其正確的方向。而待成人之後,木已成舟,很難再改了。在全社會層面推行良心教育,使社會風氣得以淨化,人們就可以遠離互害、互防,實現互信、互利。

良心是判斷一個人好壞的最佳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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