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過去60天,我們是不是該給病毒起一個響亮的名字

2 月 19 日,石正麗、高福、譚文傑、姜世勃等 7 名中國專家在頂級醫學期刊《柳葉刀》在線發表了題為

A distinct name is needed for the new coronavirus的通訊文章,共同提出:新冠病毒需要一個不同的名稱。

疫情過去60天,我們是不是該給病毒起一個響亮的名字

圖源:The Lancet

專家表示,「將 2019-nCoV 命名為 SARS-CoV-2 具有誤導性」,建議將病毒重新命名為 HCoV-19,即人冠狀病毒 2019,避免產生誤導和混亂,並幫助科學家與公眾進行更好地溝通。

其實,自新型冠狀病毒爆發疫情以來,關於新冠病毒命名的討論就從未停歇。

2月11日,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ICTV)將新型冠狀病毒命名為SARS-CoV-2,引發中國學者的廣泛質疑。

疫情過去60天,我們是不是該給病毒起一個響亮的名字

18日,多位中國專家聯名在《柳葉刀》線上平臺刊發文章,對新型冠狀病毒命名提出了建議,呼籲將病毒命名為HCoV-19(“2019年人冠狀病毒”)。

在《新冠狀病毒需要一個不同的名字》(A distinct name is needed for the new coronavirus)的文章中,高福、石正麗、譚文傑等七名專家提出,SARS-CoV-2這一命名具有誤導性,此次引起廣泛國際關注的流行病毒應有其獨特名稱。

世界衛生組織(WHO)最初將新病毒臨時命名為2019-nCoV。2月11日,世衛組織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正式命名為COVID-19,即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的縮寫。

當天,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SG)在bioRxiv上發佈手稿,確定新病毒屬於現有物種,即與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SARS)相關的冠狀病毒。其中建議,在對相關冠狀病毒進行系統分析的基礎上,將2019-nCoV命名為“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2”,即“SARS-Co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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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報》:這些命名徵求過中國科學家的意見了嗎?

▲ 中國微生物學會病毒學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郭德銀:

沒有徵求中國專家或者學會的意見。

《中國科學報》:以往的命名是否會徵求相關國家的專家的意見?

▲ 郭德銀:

對每一類病毒,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都有一個專門小組,叫Study Group,負責這類病毒命名,但冠狀病毒研究小組中沒有中國大陸的專家。他們好像一般不徵求相關國家的意見,中東呼吸系統綜合徵(MERS)冠狀病毒(的命名)也沒有徵求意見,中東許多國家也有反對的聲音。

《中國科學報》:一般怎麼給病毒命名?

命名有3個層次:疾病命名是WHO決定,病毒分類命名是ICTV決定,病毒的一般俗稱是相關病毒專家們決定。

WHO首席科學家Soumya Swaminathan在瑞士日內瓦的新聞發佈會上解釋說:冠狀病毒有很多,這種命名方式將為未來幾年參考新的冠狀病毒疾病提供一種模式。

“病毒本身由國際病毒學家組織命名,他們將研究病毒的分類。但重要的是給這種人人都在用的疾病起個名字。”

《中國科學報》:您是否認同WHO和ICTV關於疾病和病毒的命名?

▲ 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深圳)教授孫彩軍:

對於把引發該疾病的病毒命名為SARS-CoV-2,我是同意的。因為從該病毒生物學特性和序列同源性來說,二者親緣關係確實可以屬於同一大類。

但對於該疾病的命名COVID-19,我持保留意見。一般來說,疾病名稱和對應的病原體最好保持一致,這樣方便記憶。

例如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徵(SARS)的病原體是SARS-CoV;MERS的病原體是MERS-CoV;登革熱的病原體是登革病毒(Dengue Vi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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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也有少數不一致的,如艾滋病(AIDS)的病毒是HIV。我的建議是為了便於交流和記憶,疾病名稱和病毒名稱最好保持一致。

儘管當下國家衛健委將新冠肺炎英文簡稱命名為“NCP”,但人們也注意到,其所發通知為“暫命名”,也為今後如有必要改為與世衛組織一致留下空間。“NCP的命名是臨時的。”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國家衛健委專家組成員馮子健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說,“至於中文是否會用世衛組織新命名的翻譯版,

例如‘冠狀病毒病19’,我認為在疾病名稱里加上數字,可能不太符合中國人表達習慣,是否會改目前還不好說。”馮子健表示,“新冠肺炎”和“NCP”使用起來並不影響交流,並沒有急迫修改的必要性,“非典時期,我們叫做‘非典’,國際上叫‘SARS’,兩者並不是互譯,叫法一直不一致,也沒有太大問題。新老命名都不影響交流,在國際場合使用國際命名即可。”“一次次更名的背後,恰恰體現出人們對於疾病認識的逐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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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冠”命名引發的爭議,中國疾控中心流行病學首席科學家曾光對本社記者說。曾光指出,命名有時間先後,國家衛健委在前,世衛組織在後。“NCP簡單明瞭,名稱中強調肺炎,對人們初期認識疾病發揮積極作用。當前,世衛組織命名更加規範,以時間區別今後可能再出現的冠狀病毒,個人認為按照世衛組織統一命名較好。”誠如專家所言,從“不明原因肺炎”到臨時名稱“2019-nCoV”,從國家衛健委提出的NCP,到如今的COVID-19和SARS-CoV-2,每一次命名都基於時下對於疫情的最新認識,疫情的“身份證”也在一次次更名中更加清晰。

無論命名為什麼,都應該遵循中國學者的意見。

最後,武漢加油,中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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