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巡视组、巡察组、巡查组:到底怎么区别,很多人陷入了误区!

「党务」巡视组、巡察组、巡查组:到底怎么区别,很多人陷入了误区!

说到巡视,总免不了会提到巡视组。在平时,除了巡视组外,还时不时会听到巡察组、巡查组之类的“组”,有时候甚至会将它们混淆起来。

巡视组、巡察组、巡查组这三个“组”,它们之间究竟有什么相同之处,又有什么不同之处呢?今天我们来聊聊这个话题。

巡视组的使用范围

在这三个“组”中,巡视组“名气”最大。自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之时,常会见到巡视组的身影。

事实上,巡视制度很早就建立了。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巡视组通常只会由中央或者省一级派出,一般的市县不会用。“巡视”本身往往也重在宏观、重在大局。

对巡视组、巡察组的误解

接下来就来谈另一个“组”:巡察组。这个“组”常常是由市县一级派出的。比如说:

前段时间,大庆新一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全面展开,市委7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5个市直部门、2个事业单位和7个乡镇,共1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第一批次分别进驻肇源县头台镇、杜尔伯特县连环湖镇、肇州县丰乐镇、让胡路区喇嘛甸镇、林甸县林甸镇、大同区高台子镇、红岗区杏树岗镇,为期约20天。

之所以用“巡察”而不用“巡视”,也是遵照党章的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巡察制度的建立,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这就要求巡查工作必须做得更具体、更细致。

当然,不管是“巡视”还是“巡察”,有两个常见的误解要说明:

误解一:觉得巡视组、巡察组有反腐败的职能,所以是纪委派出的。

事实上,各级党委才是巡视组、巡察组的派出者。这从名称上也可以看出,比如说“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

误解二:把巡视组、巡察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混淆起来。

事实上,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成员是固定的;巡视组的组长、成员不但不是固定的,还会想方设法避免让人找到“规律”。一般来说是一次一授权,巡视、巡察组长事先并不知道工作对象是来自哪些地方或单位,选任组长时,还要尽量回避。

巡察组,常会被写成巡查组

因为读音的关系,巡查组特别容易和巡察组相混淆。但如果真的混用了,那就是用错了词。

有媒体梳理发现,在权威性和全面性方面,巡查组不如巡视组、巡察组。在性质方面,巡视组、巡察组体现的是党内监督;巡查组所体现的,可以是党内监督,但很多时候也可以体现为政府部门监督、条线系统监督。

通常而言,巡查组是针对某个具体问题,或者某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而派出的。派出巡查组的目的是促进任务落实、推动目标实现。

此外,中央、省、市县都可以派出巡查组。比如:

巡查组可以是中央派出的:2016年10月至11月,国务院安委会第三巡查组就来到黑龙江省巡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巡查组也可以由省级部门派出:黑龙江省环保厅曾派出7个巡查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等城市重污染天气下的应急工作进行巡查。

巡查组甚至可以是市县一级派出的:近日,哈尔滨市组成巡查组,对部分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进行巡查,以保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党务」巡视组、巡察组、巡查组:到底怎么区别,很多人陷入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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