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醫患糾紛調解“加法” 打造人民調解“楓橋經驗”柳州模式

做好醫患糾紛調解“加法” 打造人民調解“楓橋經驗”柳州模式

做好醫患糾紛調解“加法” 打造人民調解“楓橋經驗”柳州模式

做好醫患糾紛調解“加法” 打造人民調解“楓橋經驗”柳州模式

做好醫患糾紛調解“加法” 打造人民調解“楓橋經驗”柳州模式

“人民調解公平公正,正本清源為民服務”日前,申女士給柳州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送去錦旗,以表示真誠感謝。

柳州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莫遠波對筆者說:“錦旗上寫有信任和責任,作為‘中立第三方’,我們醫調委就是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多為政府分憂,多為醫院解難,努力為患者維權,唯有這樣,我們才能對得起醫患雙方對我們的信任,也才能對得起人民調解員身上這份沉甸甸的責任。”

自去年7月份成立的柳州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正是憑著一種責任感、一份工作熱情,堅守“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調解原則,做出了不俗的成績。一年來,立案受理醫患糾紛案件60件,調解成功達成協議46件,調解終止13件,調解金額1198.49萬元,實際賠付199.77萬元,“發生醫患糾紛找醫調委”已經成為柳州市醫患糾紛雙方的共識和選擇,為建設和諧醫療環境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調解+普法”,讓醫患比方從調解中感受法治溫度

今年3月,李女士因乳房不適到柳州A醫院門診治療,醫院診斷為乳腺增生,醫院對其進行了10天的治療。但李女士覺得病情沒好轉反而越來越嚴重。於是,李女士到柳州市一家大醫院進行檢查,並診斷為乳腺癌,李女士家人認為柳州A醫院誤診,使李女士延誤了治療的最佳時間,李女士要求柳州A賠償醫療費等各種費用14萬多元,醫患雙方各說各理,糾紛化解難達成一致意見。

6月11日,李女士向柳州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專職調解員對整個事情進行了深入調查,柳州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專家諮詢委員會對本案進行了認真分析評估,認為柳州A醫院對患者病情存在誤斷,對此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專職調解員並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醫院方表示願意擔負賠償責任,但李女士要求賠償的數額過高。調解員進一步做工作,最後形成調解協議:柳州A醫院一次性賠償李女士醫療費等各種費用3萬元,約定在協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柳州A醫院將賠償的醫藥費等各項費用3萬元轉賬到李女士指定的帳戶上。

2016年8月,一患者因身體不適到某醫院就診,院方經過檢查分析後安排患者做射頻消融術治療,但在手術治療後,該患者由併發症等原因導致其搶救無效死亡。隨後,患者家屬認為醫護人員在醫療過程中存在過錯,遂與醫院產生醫患糾紛,要求醫院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50萬元,醫院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未能達成一致。患者家屬向柳州市醫調委申請調解,經醫調委醫療專家和律師等專業人士與患者家屬溝通講解,最終達成賠償29萬元調解協議。

柳州市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成立以來,堅持“在化解糾紛中普法,在普法中化解糾紛”“調解+普法”雙輪驅動的調解模式,把每一起糾紛案都當作一堂法治課,讓糾紛當事方在息紛止爭的基礎上,從中受到一次生動的法治教育。迄今為止,柳州市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案子沒有一起案件反悔和投訴。在推進醫患糾紛調解工作中,群眾已經看到了醫患糾紛調解組織的作用,在遇到醫療糾紛時,不是找“醫鬧”解決問題,而是找“醫調”化解矛盾,能夠通過合理合法途徑表達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醫調委也真正為醫患雙方搭建起了良性的溝通交流平臺,較好地維護了正常的醫療秩序和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這也正是人民調解“柳州模式”在醫患糾紛調解工作中的最好詮釋。

“調解+高效”,讓醫患比方及時感受法治公平正義

一直以來,由於醫患之間的溝通不到位、信息不對稱、權術專業性和醫療風險等因素,醫患糾紛時常成為社會熱點。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已成為社會共識。柳州市堅持“為政府分憂、為醫院解難、為患者維權”“三為”工作宗旨,大力推進醫患糾紛調解規範化建設。

做到了“有固定場所、免費調解”。目前,柳州市醫調委有獨立的辦公場所(四層、778㎡)與完善的辦公設備,每年召開二次會議與一次培訓,加強了醫調委與各醫療機構的聯繫溝通,開拓了醫調人員視野、提高了辦案能力。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選聘法律知識、調解技能、醫學知識豐富的調解員、專家,做到對患者實行免費諮詢、免費調解、免費受理“三免”政策。醫調委受理醫患糾紛調解申請後,可以指定1至3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也可以由當事人在人民調解員名冊中選擇1至3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專職調解人員每天8小時值班接訪。接待來訪諮詢時,對一般的爭議及訴求不超過2萬元的,進行認真的登記備案,耐心做好說服疏導工作,引導當事人與醫院協商處理,化解糾紛。

做到了“獨立公正,便捷調解”。柳州市醫調委作為獨立於醫療機構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之外的第三方調解平臺,與醫患雙方當事人沒有隸屬和利害關係,在醫患糾紛調解過程中具有獨立公正的地位。為充分發揮這一地位作用,堅持專業人辦專業事,便捷快速開展調解工作,今年5月,柳州市醫調委還與廣西同望(柳州)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合作協議》,由該所指派有相關醫療法律經驗的律師每週一次到醫調委辦公地點值班,對醫患糾紛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去年7月,一起令當事雙方糾結近一個星期的醫療糾紛案,在柳州市醫調委成功調解下,實現“當天調結,次日兌現”的高效。

今年以來,柳州市醫調解委接待因醫患糾紛來訪諮詢的當事人118批次、360多人,在調解員的努力下,50%的諮詢當事人,在諮詢階段就解開了心結,化解了糾紛。

“過去出現糾紛,我們會建議患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但訴訟週期比較長,請律師、醫學鑑定、上法院都要收費等問題。醫調委出現後,首先安撫家屬激動情緒,馬上組織醫學專家組研判,調解速度特別快。另外,醫調委是‘中立第三方’的民間組織,雙方都很信賴。”說起醫調委優勢,柳州市某醫院的醫務科長豎起了“大拇哥”。

“調解+理賠”,讓患者感受到維護權益有保障

2016年10月,柳州市某醫院治療的一患者在手術時突然出現心率下降、心臟停止,院方立即採取心臟復甦等搶救措施,遺憾的是患者最終還是因搶救無效死亡。患者家屬認為醫護人員在手術過程中存在過錯,要求醫院進行賠償。醫患雙方向柳州市醫調委申請調解,調解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並通知中惠保險經紀公司派員列席,經協商,雙方於2016年12月達成調解協議,由醫院一次性賠償6.5萬元。在雙方協議簽訂後,中惠保險經紀公司向承保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賠款於2017年3月到賬。

及時理賠是保障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成效的重要一環。柳州市醫調辦積極與自治區衛計委聘請的中惠保險經紀公司做好調賠對接工作,在組織雙方調解時,邀請中惠保險經紀公司列席調解過程,中惠保險經紀公司作為獨立於保險公司的第三方,以及保險方面的專業人士,在調解過程中給予調解員保險理賠方面的參考,並在現場收集保險理賠相關資料,方便及時予以理賠。“醫責險+醫調委”模式,把獨立於醫院、保險公司的第三方保險經紀公司將“調”與“賠”緊密銜接,及時理賠,調解的個案例無一反悔,無一上訪,真正做到案結事了賠償到位。

目前,柳州市市區醫療機構在病床增加、門診量上升的情況下,醫患糾紛比上年度還略有下降、無一例惡性“醫鬧”事件發生,醫療環境逐步趨向純潔,人民調解“楓橋經驗”在醫患糾紛調解中得到彰顯,在法治新時代下,柳州“醫調人”更加篤定地堅持著。

(傅永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