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母80511769
我是一位重度殘疾人的父親,深知殘疾人的疾苦,我來回答題主的提問!
題主提到重度殘疾人,生活不能自理,依靠家人生活的所有殘疾朋友都應納入低保,享受社會主義優越性,給殘疾人的關懷與愛載,雖說家庭能提供生活保障,時間久了,會增加家人的經濟壓力,自己不僅覺得很自卑,而且毫不尊嚴,對此提出自已的看法!
一,重度殘疾人,有的人生活能自理,有的生活確實不能自理,這樣的殘疾人對家庭的拖累別人是不知情的。以我兒子為例!
l,他叫徐青雲,今年51歲,11年中風至今生活不能自理,問題並非吃飯穿衣那麼筒單,關鍵不能自理麻煩就大了,而且比植物人更難照顧,吃喝拉撒都要人,現在一般顧護工是承受不了。
2,他(青雲)得病後,昏迷了32天才醒來,醫了7個多月,總費用為60多萬,
報消了20多萬,自已花了40多萬元。
3,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而且頭部二次手術,不太清醒,並非那40萬元那麼簡單,如果能自理,家人可以賺,由於他體重老婆個子小,一個人無法護理,我們老倆口,共三個人護理一個生活不能自理殘疾人,我家是開店的為了他停業8年,損失一百餘元。
4,像這種情況一直到14年安徽省出臺了重度殘疾人可單獨立戶享低保的優惠政策,才享受低保。
5,近年來,政策有所變動,對家庭親人有商品房,有車子,有存款不予享受低保,我家住在鎮上當然有商品房,按現在政策,應取消低保,但現在仍享受低保,並非是走後門。
因為他是鎮企業職工,己交了IO年職工保險,諮詢區社保局一位項姓局長,說他可以辦理病退,而在企業工作算工齡,有11年工齡交2萬5千600元共計21年工齡,至今沒辦病退,原因,肯怕生命期限有限,又要拿出2萬多元,
據項二項只能享受一項,所以我選擇了低保,但不會佔國家的便宜,如果人提前走了,己交保決不要求退回。
小結,為了幫助殘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實現全民奔小康步伐,如果把這些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納入低保,不僅是這些家庭的福音,而且使這些家庭更加和睦相處,使殘疾人本人生活更有尊嚴,更有幸福感。
蔣山老徐
我是一級傷殘,本人以前買了養老保險,每月拿到一千多元錢,溫飽能夠解決了煤電自來水都夠了,但是看病沒有錢,經常沒有錢買藥,殘疾人的其他各種補貼一樣沒有,只有我老婆拿到八十元錢一個月的照顧費,每天二元多錢,可以買到一斤大米了,倘若我老婆某天有事,一個月的八十元錢是不是可以顧到一個人照顧我一天?我該怎麼辦?
user2967448950190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簡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關於重度殘疾人的範圍。按照現行有效政策,所謂的重度殘疾人是包括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視力殘疾、肢體殘疾、精神殘疾、智力殘疾這六個基本分類(還有二至多種殘疾類型集於一身的多重殘疾)中的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殘疾人。這是國家標準的正式規定。在實際的各類政策執行中,重度殘疾人是一個彈性概念。1、嚴格按以上規定是一種情況。2、另一種是壓縮範圍,將言語殘疾一級、二級,聽力殘疾一級、二級劃到重度殘疾人範圍之外 。為什麼?原因很簡單,這兩類殘疾對勞動能力有一點兒影響,但不大;根本不需要人護理,也不影響生活自理能力。3、還有一種是擴大殘疾人範圍,將智力殘疾三級、精神殘疾三級直接列入重度殘疾人範圍。因此,好多人說重度殘疾人無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如果不提殘疾分類,這種理解是完全錯誤的。要正確、準確地理解重度殘疾人這個概念,切不可放棄政策規定,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實際生活中,真正殘疾程度最重、後果最重的重度殘疾人是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三類,視力殘疾次之,言語殘疾、聽力殘疾最輕。
其次,關於生活自理能力的簡單解釋。要最簡單地說,生活自理能力是指在完全沒有他人幫助的情況下,自己能夠照顧自己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的程度。一般按照自主完成吃飯、穿衣、洗漱、走路等幾個指標予以大致的評估,結論一般也是主觀性的。況且,不同目標的生活自理能力的評估指標體系也是不同的,能見到的就有幾個,如針對孩子的,針對老年人的,針對殘疾人的。從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到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程度有重有輕。
好多人把喪失部分生活自理能力,理解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其實也是錯誤的。只有常年臥床不起的,才是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也就是說,或許你理解的無自理能力,只是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與政策規定並不一致。也即:有些表述實際上是誇大其詞。再次,關於重度殘疾人納入低保的問題。毫無疑問,納入低保是有條件的,要符合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財產狀況兩個方面的條件。政策就是政策,必須嚴格執行。在實際生活中,重度殘疾人中的絕大多數人,己經按相關的政策規定,分別納入到了特困人員和低保戶範圍之中了。剩餘少數人,家庭經濟條件好一點的,也可以按照單人戶方式納入低保範圍了。沒有納入的,往往是家庭經濟條件很好的,如家庭經營企業的,有大額銀行存款的,家有公職人員的等等,這些情況,在現行政策情況下,很難納入。客觀地說:也沒有工作人員會為了照顧個別人,違反政策規定辦事,自己甘心情願地背處分的。什麼事情,客觀一些,理性一些,就不難理解。
最後,生活不能自理靠家人生存的重度殘疾人,應該不應該納入低保呢?你如果嚴格地按政策要求,題主即沒有說重度殘疾人是什麼殘疾類型,又沒有說家庭經濟狀況,還沒有談到殘疾人的年齡,實際上是基本情況不明確,這類問題很難回答。如果重度殘疾人是成年的家庭主要勞動力,因為其殘疾不但自己無收入,還要他人護理、照料,導致家庭收入低於低保標準,當然應該納入低保,並且還應該是高一些的低保類別。如果是老年人或孩子,對家庭收入影響有限。如果家庭情況一般,也可以按單人戶方式只將本人納入低保。如果家庭經濟條件好,就不能納入低保。總之一句話:要納入低保,根本的條件就兩條:因人均收入低而生活困難,沒有超過認定標準的家庭財產。撇開這兩條談納入低保,實際上是高射炮打飛機——空對空。
對於基層工作人員來說,是否將重度殘疾人納入低保,只能按政策規定,按重度殘疾人個人或家庭的具體情況做出決定,也只能因具體人而異、因具體條件而異,只是一項日常工作,只是執行政策而己,他們沒有把重度殘疾人“一律”納入低保的權力和自由。
水波不興3291
我是一個重度精神病人的母親,說起我的女兒就想流淚,女兒90年出生,94年因病低燒,也就是四歲就得嚴重的精神病和其它多種疾病,在患病期間看了好多醫院,每到一個醫院醫生都會說,回去考慮生二胎,不要對女兒抱有活下去的希望,最多也就十來歲吧,現在女兒整三十歲了,隨著年齡越來越大,精神病也越來越嚴重,我們這些做父母的也不知道以後的日子怎麼過?[流淚][流淚][流淚]謝謝[祈禱][祈禱][祈禱]
用戶105232044364
必須納入低保,重度殘疾人家庭都必須納入低保。這是人性,沒有為什麼
11v強子
重度殘疾人要低保,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戶囗單掛,也就是獨立戶口。因為現在低保是按家庭平均收入的,如果家庭人均收入高,你再怎麼重度也得不到低保。好像現在認定政策有改變,但肯定不是一時之事。
你最好申請一套公租房或廉租房,只掛你一人的戶口,與家人分開,那低保肯定有了。
我也是殘疾人,早幾年就提公租廉租房的事,也想單掛,但一直登記的機會都沒有。
祝你好運。
易勇軍260090596
重殘疾人原來就非常自悲,因為他身重殘,大小便,生活多不能自理,寸步難行,生存完全靠家人,長病無孝子,失去勞動能力,又痛苦,誰都代替不了的痛苦,家人也壓力很大,日夜要護理,一般重殘疾,請不起護理,日夜護理費吃不了,如果重殘,一給傷殘不低保,政府不菅這些人,是放棄了這些人,是不公平,會勞動單身人個個低保,重殘疾人護理就吃不消,,日夜6000多這些家真的算困難,重殘一級傷殘應該低保,
風雨玫瑰風中搖曳
愛琴琴解說——這種重度殘疾人他是必須被納入低保的。
低保中有一項衡量標準就是針對於殘疾人的。重度殘疾人是弱勢群體的重要的一部分,對於這部分重度殘疾人更是應該能夠被納入低保的。殘疾人只要是二級殘疾就可以被納入低保。
國家對弱勢群體的補助政策也在逐年增加,就低保來說,從2019年第三季度的最高額4300元每年,提高到5000元每人每年。
愛琴琴
殘疾人和低保分屬兩個部門,是有不同政策待遇也不同。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殘疾人可申請兩項補貼,如果戶口獨立政策上既可申請低保也可以申請五保;如果戶口沒有獨立那就看其家庭年收入了,其次要看當地的低保標準和條件了。如果家庭年人均收入超過當地的低保標準,按政策是不可享受低保的待遇。五保是需要個人提出申請,個人有意願且能明確表達其意願而又不能書寫的由其家屬代為書寫。申請五保有戶口和年齡上的限制,而五保是指無法定的贍養義務人,且年齡達到60歲戶口相對獨立的自然行為人。家屬有此想法就要親力親為,可以去當地的民政部門和殘聯諮詢一下相關政策。
月季花不哭
建議,一,二級重度殘疾人,精神病殘疾人,不但需要照顧生活,吃藥,還要擔驚受怕,飽受人間臉色,聽別人的雜言穢語,什麼國家養的,輕鬆錢,我當時心一下子涼了,,,淚水往肚內流,,,。重申一點,嚴查假殘疾,假低保,假殘疾,追查到底,追回現金,讓真正的殘疾人,生活有著落,活得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