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農村水泥路邊剩下四十公分地,被別的村民強佔怎麼辦?

劉經均


首先只要是農村生活過的人都應該見到過佔用他人土地的情況,作為地地道道的農村人因為這事經常打架,相罵是很正常的事情,老百姓的日子就是圍著地轉的所有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你動我命根子我就和你玩命這就是農民的現狀。

建議先好好溝通,畢竟現在人的生活水平和素質都是一個很大的提高,農民也不把全部的重心放在土地上了。畢竟土地現在養活不了我們。所以溝通應該能夠解決佔用的問題。

如果自己溝通解決不了建議繼續讓村委協商解決,最笨的辦法就是實在解決不了打電話讓記者來和村委一起協商解決,肯定能有一個滿意的答案。

另外協商過程中千萬不要動用武力,武力成本太高[捂臉][捂臉][捂臉]原來老百姓家裡面男人多的佔有主動權,時代不同了,法制社會。所以協商不動武是最好的方式!


張澤M


問:我家農村水泥路邊剩下四十公分地,被別的村民強佔怎麼辦?

水泥路兩邊都有幾米或幾十公分的剩餘地,那叫路基路肩和馬路牙子,如果路不寬兩車相錯時有時車輪就軋到馬路牙子,這就是路牙的用處。

在村裡,路牙是在居民房子的邊上,如果是強佔放雜物,也只是各自佔各自的房邊,佔不到別人的房邊,但那也是阻礙公共交通。

如果在村外,強佔的就不是自己的房邊,有可能就是佔出幾百米的路肩路牙了。

佔了路牙,水泥路的所有者也就是村裡應該出面制止的,如村裡不管,那就是強佔者太霸道,是村匪路霸,村裡管不了也不敢管,村裡不敢管村民更不敢管了,這樣如果兩車相錯軋了他的東西,車要倒黴,要賠償他,不賠償走不了。

這怎麼辦?你沒辦法辦,有辦得了的部門,打黑除惡的來了,一切掃平!

這就是打黑除惡的還不知道,民不舉官不揪,打黑除惡的如果看到封封檢舉信,一定會掃除惡瘤的。


生產隊長老楊


你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我家水農村水泥路邊剩下40公分地被別的村民強佔怎麼辦?農村現在這樣的問題很多 ,對於這樣的問題我以下幾點建議:

首先,你找到這個村民進行溝通,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勸告其不能佔這塊地要求他讓出來。

其次,找村委會給協調解決。

最後,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他佔你家地幹什麼,你可以給他搞破壞,讓他什麼也幹不成大不了吵架。


橫山胖哥


這種情況可能很多地方都存在。就像我們這裡在九八年修鄉村路時,就是從有的本來只有上十米寬四五十米長的地中間穿行。譬如其中一家的地,上邊餘兩米多,還能經營。下邊餘的:這一頭八十公分那一頭為零的二十多米長的三角形狀,該戶直接給下邊相連的戶主說:“這那是個地,立不下一個牛,叫我咋種?乾脆到你家喝一頓酒去球,以後就歸你了,反正地也不值錢。”對方說:“喝酒沒問題,咱們商量一下,看那合適,給你另剁一點,你那也真是不好整,但我也不能佔你便宜呀。”就這麼簡單的解決了。但老話說的好,“人上百口,龜子王八都有”,到處愛佔便宜的人不乏其有,你可以選擇送給他,因為那點地確實也不好管理,久而久之自己放棄了還不如早點送人落個人情。再者,也可以跟他商量調整一下,那一點地,耕種不好弄,栽樹吧,一邊荒廢了人家的地,一邊影響了車輛通行,包括樹木枝葉遮擋駕駛員視線。萬一不隨意,就去理論,求個公正。在此請諒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信口胡咧,僅供參考!


五色五味五臟五行


假如農村地被他人惡意侵佔,權利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權:

1、與直接侵權人協商處理,要求停止侵權行為;

2、找當地村委會,派出所進行調解處理;

3、收集侵權證據,然後到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權,排除妨礙。擴展資料霸佔他人土地的行為:

(一)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

(二)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的;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

(五)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六)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土地的;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範圍佔用土地的;

(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禁止開墾區內進行開墾,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十)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的;

(十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築物、構築物,重建、擴建的。


故鄉的小黃鴨


你好,土地被侵佔了,可以直接要求侵佔人返還非法侵佔的土地;

如果侵佔人拒不返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追回。

《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擴展資料

侵犯財產罪的一類,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現規範簡稱為侵佔罪。

我國新刑法分則第五章按侵佔目的的不同,共規定了三類12種具體的侵犯財產罪:

(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侵犯財產罪。包括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聚眾哄搶罪、侵佔罪、職務侵佔罪、敲詐勒索罪。

(二)以挪用為目的的犯罪,包括挪用資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三)以破壞為目的的犯罪,包括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謝謝


劉雙看三農


農村這種類似情況比較常見,也經常因此發生糾紛,甚至造成刑事案件,鬧得人財兩空。

題主提出的問題,首先應排除認定該部分土地原本就屬於這個人的情形。

那麼,出現這種情況,我認為,如果佔用的是集體的土地,應由村委會出面勸退,如果不退,可以通過上級政府部門幫助解決,還不行,那就由村委會作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責令退還。

如果是佔用了其他村民的土地,被佔用土地的村民可以自行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也可以採取上述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時也勸告佔用土地的村民,不要貪圖眼前一點利益,就做出侵害他人或者集體利益的事情,這樣做,不僅傷害了鄰里相親的感情,在公路旁邊種地還可能毀壞了公路,影響交通,甚至出現嚴重的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這也絕不是危言聳聽。

鄰里和睦相處為上,團結友愛為先。謝謝關注閱讀。


貳零貳零111


我家裡也發生了一樁水泥路多了4一50公分,以村裡兩家吵架吵得不可開交,一家生要把公路種果樹,一家就說你要種植果樹那就不行,因為公路是大家所有,你種植果樹樹大就不能通車了,一家就不通商量,雙方經過村長村支書解決多次,一值到現在也沒有解決好!現在在農村就有那種不通商量的人,你多了4一50公分她就把他鋤吊,這事情是很少發生,其實公路是大家的她就不通理。


小黃132105978


現在掃黑除惡打的這麼厲害,你還擔心要不回你家的土地嗎?我們這邊有被地頭蛇霸佔幾十年的土地都能要的回來,只要你的土地是合法的,你完全可以通過法律去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先到鎮裡去反應問題,解決不了再到縣裡,不行再到省裡。總會可以的


小呆人的農村生活


你好,我是楠楠,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

第一:這個水泥路都是有尺寸的!

第二:可以去村委會反應!

第三:這種現象在農村很普遍!

最後:先和村民協商,協商不通再去村委會,村裡管不了,可以走法律途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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