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R24%思考:消費金融盈利模式生變,已有銀行暫停與知名互金合作

IRR24%思考:消費金融盈利模式生變,已有銀行暫停與知名互金合作


春節將近,金融行業的政策信號反有越來越密集的趨勢。


比如最近熱議的話題之一,是有的持牌消費金融公司被要求將貸款年化利率降至24%以下,這意味著2020年利潤空間的急劇收縮。


2019年的最後幾天,公安部宣佈讓套路貸機構聞風喪膽的“雲劍”行動還將持續到今年1月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會議又透露出信號,2020年金融放貸仍是十大重點專項整治領域之一。


每個人都很清楚,當下最大的風險,還是政策風險。加之以行業草莽時期留下來的共債、利率高企、貸後管理不規範等一系列問題,消費金融再難創造前幾年百花爭豔的場景,非持牌的機構今年能活下來都算幸運。


2020年,消費金融的困局就在眼前了。比起長吁短嘆,對業務的冷靜反思和佈局,可能是消費金融機構翻盤的希望。



IRR24%思考:消費金融盈利模式生變,已有銀行暫停與知名互金合作

年利率最高24%,跟銀行搶客戶靠什麼?


最近,已經有多家消費金融公司證實被監管指導年化利率降低至24%,消息一出,不少消金公司都在緊急開會制定對策。


我們不過多去討論這一監管要求的作用與反作用,今天重點討論消費金融機構應如何適應行業新趨勢。


irr口徑24%以下的年化利率,除了少數幾家消費金融公司能保證80%以上的資產定價是符合要求的以外,大部分消費金融公司和互金平臺的消費金融產品還是擦邊定價在irr36%以下。


從最新的情況來看,這對主要從事線下大額貸款業務的機構影響不大,件均在10萬元以上、貸款期限在24個月以上的貸款產品,年化綜合利率一般不會超過24%。但這對靠小額、短期貸款盈利的消費金融平臺來說就沒那麼友好了。


直接的影響是,不少消費金融平臺都要調整線上小額貸款產品,砍掉各種名目的費用,將綜合對客利率壓降到24%以下——一些金融機構通過第三方擔保公司、保險公司通道來收費的方式,未來恐怕也不能用了。


跟普通商品的定價邏輯不同,貸款的定價不但要考慮產業鏈成本,主要根據客群本身的資質差異化定價,如果年化利率要壓到24%以下,直接帶來的結果就是:消費金融機構得跟銀行搶客戶。


這些客群也都是銀行的目標。消費金融客群上移,銀行零售業務下沉,不打架?才怪。


正面競爭,大部分消費金融公司都是吃虧的,線下打不過銀行網點,線上也拼不過銀行牌照效應和資本實力。


在同樣的利差空間裡,消費金融機構要以更高的資金成本、更貴的獲客渠道、深入更擁擠的市場中去突圍。


服務、效率是消費金融機構貸款和銀行貸款的重大區別,傳統銀行服務的劣勢還沒來得及轉型超車之前,消金機構尚有機會通過特色化的服務和效率守住一批忠實用戶。


精準定價、存量激活,則是消費金融機構降低獲客成本的另一個方向了。


雖然消費金融產品的單一性侷限了消費金融業務模式的寬度,但用戶需求的多樣性決定了客戶的縱向價值。


一如原來單純的3C分期,也可以從單純的手機交易,變成結合第四方的運營商話費包裝產品,完成了從手機購買的一次性消費場景,到長達24個月的交易場景,實現了用戶、金融機構、手機廠商和運營商的共贏。其實,客戶的縱向價值空間還有待消費金融機構去持續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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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差收窄、風險走高,消費金融盈利模式變了


對消費金融機構來說,如果年化利率36%以下仍然算舒適空間,但做到24%以下,如何盈利就是道卷末大題。


關於年化利率限定24%的執行情況,據新流財經瞭解,目前至少已經有三至四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進行了明確的產品限價調整。


貸款降息是大趨勢,消費金融的遊戲規則已經變了。當初做短頻快的貸款產品,通過高收益覆蓋高壞賬率的盈利模式,已在如今的政策環境下逐漸失效了。


雖然最終監管未必將24%的紅線落地執行到底,退一萬步講,金融機構要活下去,必須也得有爭奪這塊蛋糕的實力。


利差收窄,會令金融機構的風險容忍度降低,這意味著市場對金融機構的風險能力要求更高了,一不小心就會虧損。


如此一來,很多單一的模式都不再具備可持續性。比如流量中介和金融平臺化業務。


2019年消費金融行業雖已是一片紅海,但一些金融機構靠前期積累存量,通過流量分發變現,也在短期收穫了不錯的利潤,只是一家金融機構若累計上千萬的存量用戶要花3-5年時間,一旦目標客群從36%到24%以下大規模遷移,新增業務規模開始走下坡路,市場競爭壓力和滯後暴露的風險可能讓它幾個月就虧回開業前。


而在平臺化模式下,資金方往往只收取固定的資金收益。消費金融業務利差大幅收窄之後,利潤被壓縮的無疑是助貸平臺,不是資金方機構。


2020年資金成本只高不低,只要流量成本居高不下,貸款規模增速又不足以覆蓋風險增長,在有限的空間裡,很多金融機構資金能力不足,平臺化業務由盈轉虧,只是時間問題。


實際上,多元化的資產組合、客群組合,在抵抗業務風險和政策衝擊時也會起到明顯效果。


對資產質量再好、新增業務再強的助貸平臺來說,如果業務模式過於單一,一旦有政策風險,資金方也會毫不留情地斷貸。近期就有一家資產質量和業務規模歷來頗受認可的互金機構,接連被三家主要合作銀行暫停了資金合作。


對持牌的金融機構來說,單純輸出資金、依靠助貸機構的日子也該結束了。消費金融合規要求愈加嚴格,持牌機構對合作平臺摸不透、管不住,則存在更大的合規風險。


所以,2020年,金融機構佈局自營業務,培養自身精細化運營能力,是不可迴避的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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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反思:充分重視共債,金融分工明確


今天消費金融行業的很多問題最早是由金融業務風險的暴露引發的,譬如過度催收,譬如利率高企,譬如監管政策的收緊。


而消費金融的風險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共債問題的影響。


2017年對現金貸的整治,2018、2019年對P2P和高利貸的打擊力度一上來,共債效應很快就凸顯了。乃至於影響到很多消費金融機構的線下大額信貸業務爆發風險,不得不大力轉向房抵貸——又跟銀行搶市場。哪怕大額信貸產品的客群本質上應該跟小額信貸客群有所分層。


事實上,消費金融行業共債的核心問題——信息不對稱,還是沒有得到本質的解決。消費金融一開始就是下沉到人行徵信體系外去的,金融機構識別不出用戶真實的負債情況,壞賬就悄悄滾起雪球,尤其是一些大額信貸產品,往往要在一兩年之後才會暴露風險。


雖然有不少數據公司、互金機構、徵信機構搞起了互金行業的借貸客戶數據庫,可合規性的缺乏,讓他們現在連生存都成了問題,而百行徵信的積累,眼下還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


共債問題不解決,消費金融就進入不了下一個階段。


新一年的監管趨勢下,消費金融行業玩家還會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分工:讓持牌金融機構去建設自營業務能力,第三方服務機構只能從獲客、營銷、貸後管理等環節發揮優勢,從旁協助,獲得該項服務應得的收益。


對非持牌機構來說,做流量的就不要碰風險,做科技的就不要碰金融——不要製造監管看不到的風險。


2020年,別掙不該掙的錢,就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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