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證券法》實施註冊制,更多企業上市,小散如何選擇企業投資?

阿甘說市


你好,我是板鷹。新證券法實施,對股民影響是長遠的,短期感受不大,主要是分佈實施,首當其衝的就是創業板。新法明確加了處罰力度,加強信息披露為中心的建設。短期受益的是金融投行機構,可以重點關注。長期是供需結構的失衡,上市公司越來越多,優質公司價值凸顯,資本市場核心資產公司會更受關注,但,這幾年很多資金追逐優質公司,像茅臺、平安、格力等都已經很高,短期注意回調的風險,長期看,每次調整又都是機會。這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股律板鷹


歷時近五年,備受矚目的新《證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證券法修訂,從證券發行制度、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大幅度提高證券違法成本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

法律的修改,只會越來越完善,由核准制改為註冊制,是按西方學習,是中國的投資市場更是市場化、國際化、法制化發現發展。

對於散戶來說應該是提高我們的認知能力,讓我們改變以前的投資方向,抓緊走向價值投資,樹立正確的價值投資理念。

但是,截至目前為止,中國的投資環境不是很好,沒有美國的監管,美國的註冊制是在有強有力的監管下應運而生。怎麼樣的監管呢,就是集體訴訟。集體訴訟的意思就是你想告一家上市公司的時候,你不需要每個股民都告。在我們中國,只有你去告,告贏了才賠你。你們兩個去告,贏了賠你們兩個,三個去告,贏了賠你們三個。集體訴訟特別簡單,如果你一個人去告,你只要告贏了,利益就歸大家,好處就是一個人打官司,只要打勝了,利益歸於所有股民。打敗了,就算了,你也沒有什麼成本。因為在美國,你告上市公司是不用出錢的,不想我嗎這裡還的出律師費。對於這類案件,美國律師也願意幹,因為打贏了和解費的30%左右都歸美國律師。




安安8154


新證券法已經於2020年3月1日正式實施。當中最讓投資者關心的就是即將推行的註冊制,也就是將科創板註冊制的經驗進行推而廣之,這使得廣大中小投資者擔心A股會不會變成像過去的新三板一樣,湧進來一大批良莠不齊的公司,拉低上市工資整體的質量,讓本來就缺乏專業投資能力的散戶投資者更加難以選擇?

其實註冊制不是馬上就實施,是有個具體的步驟和過程的,同時證券法為逐漸過渡到註冊制也已經做好了相應的準備。準確的說,目前還不具備全面推行註冊制定的條件。下面就讓我們從新的證券法和相關通知入手,來全面來解讀下國家是如何逐步推行註冊制的。

新證券法對於註冊制的相關規定及相應的準備

1、新證券法:發行註冊制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新修訂的證券法將發行股票中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也就是說不在對上市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做出要求。但是其中第九條明確寫明:證券發行註冊制的具體範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也就是說新證券法只是在發條上為未來實行註冊制制定了相應的規則,但是具體註冊制的範圍、實施的步驟還是需要由國務院來制定具體的實施措施的。換而言之,新證券法並沒有全面推行註冊制,而是鋪墊了實施註冊制的法律依據。那國務院對於註冊制的推行又是怎麼樣的呢?

2、國務院下發通知:穩步推進證券公開發行註冊制

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中首先介紹了本次修訂證券法的重要意義,其中明確提到本次證券法修訂是作出全面推行證券發行註冊制、顯著提高證券違法成本、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強化信息披露義務、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等的制度改革。發行註冊制並放到了第一位,足見本次修訂證券法就是圍繞這個核心制度展開的。

但是,通知中第二點就明確指出:穩步推行證券公開發行註冊制,分佈實施股票公開發行註冊制的改革。因為註冊制的全面推行是需要有各方面的制度配合的,否則貿然的推出容易給證券市場帶來衝擊,這一點監管層比我們都清楚,所以,逐步在不同的板塊進行試驗,穩步推行是最好的選擇。

首先,科創板的註冊制改革試行時間還太短,從第一家科創板企業上市至今,才不過大半年,相關制度的運行和經驗時間還太短,但是從目前的的運行情況來看,整體情況良好,這也是監管層為什麼計劃要在創業板推行註冊制的原因。有消息稱,創業板註冊制有望在今年推行。因此,從這個角度看,創業板會是第二個推行註冊制的板塊,畢竟創業板的要求更低,更適合在中小企業中試行註冊制。同時創業板的整體市值較小,即使出現風險,影響也會相對可控。

其次,要推行註冊制是需要有法律制度的支撐以及各方的配合的,核心就是信息披露制度、中介機構的責任和懲罰機制,包括註冊制的流程、各中介機構所需要承擔的職責及責任以及違法相關規定的處罰機制等等。畢竟註冊制和審核制的差別還是比較大的,責任也從此前的審核機關轉移到了發行主體以及相關中介機構,對於鏈條的參與各方都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需要各方的磨合才能確保整個機制的順暢運行,因此必須要有充足的運行時間對整套體系進行驗證。

綜上所述,新證券法並沒有說要立刻全面推行註冊制,而是為了全面推行註冊制對基礎性的證券法進行了修訂,並且國務院也明確表態需要分佈穩健推行註冊制。因此,廣大中小投資者有充足的時間去消化這個逐步試行的過程。

新證券法將嚴懲欺詐發行的發行人

那如果要推行註冊制,新證券法又將如何保障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呢?

註冊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機制,也就是將信息披露的責任交回給了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最明顯的改變就是加大欺詐發行主體和中介機構的處罰,嚴懲虛假信息披露以及推行保護中小投資者的集體訴訟制度。

1、對成功欺詐發行主要責任人最高可罰1000萬

根據新證券法第181條的規定,發行人如果在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的,如果沒完成發行的,處以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成功發行募集資金的,處以所募集資金金額1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要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個處罰的力度不可謂不重,讓我們拿2007年成功欺詐上市的綠大地來對比說明。

2007年12月21日綠大地於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募集資金達3.46億元。2010年3月17日綠大地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2013年5月13日,中國證監會下發了對於綠大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綠大地在招股說明書和2007-2009年都存在虛增資產和收入的情況,存在嚴重的欺詐行為。根據當時的證券法,證監會給與主要負責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30萬的罰款。這樣嚴重的欺詐行為,卻僅僅只能罰款30萬,根本起不到威懾犯罪分子的作用。這一點也被市場所詬病,其低廉的違法成本成為這些犯罪分子鋌而走險的重要推動力。

如果按新的證券法,對綠大地欺詐發行的直接主管人員的處罰金額是100以上1000萬以下。因為已經成功發行證券,因此還要處以募集金額3.46億1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也就是至少還要處罰3460萬。對於幫助提供虛假信息的中介機構,新證券法的處罰力度也大幅提高,沒收收入並處以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原證券法是5倍以下),並且對於主要負責人處以50萬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原證券法是3萬以上30萬以下)。

處罰力度的大幅提供,使得一旦被處罰,將使得這些犯罪分子傾家蕩產,也只有這樣的處罰力度才能震懾這些犯罪分子。按照現在的偵查手段和中介機構的責任,想要串通各方實施欺詐發行難度是非常大的,因為各方的責任都很重,沒有多少發行主體和中介機構能夠承擔得起這個代價。

2、信息披露違法最高可處1000萬罰款

那企業如果是真實信息披露通過註冊制上市以後,如何確保其後續的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正確性和完整性呢?那就是對於信息披露的持續要求。新證券法明顯加強了對於未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以及進行虛假信息披露的懲罰力度。

首先,是沒有按照本法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也就是要披露的沒有披露,或者選擇性披露,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完整,但是沒有不準確。根據新證券法的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報送相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將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以下的罰款。對直接主要負責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則處以2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罰款。

其次,如果信息披露義務人如果敢在信息披露中提供虛假信息的,也就是信息披露不真實的,向投資者披露的是虛假的信息,誤導投資者的,將可能面臨最高1000萬的罰款,這無疑對於信息披露義務人來說是個巨大的威懾。

最後,還強化了在虛假信息披露中,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責任。因為很多時候,主導進行信息披露的往往就是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高管和其他中介機構其實就是配合“造假”。因此,如果上市公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造成損失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與發行人對投資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否則就要承擔賠償責任。舉證責任的倒置,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實控人可以自證清白,否則推定為有過錯,必須對投資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引入集體訴訟制度,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最後,就是國內呼聲比較高的集體訴訟制度。在新《證券法》沒有推出之前,國內司法界也已經在做虛假陳述方面的案件了,並且也有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於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虛假陳述的賠償案件依然進展緩慢,難以全面的保護中小投資者。本次新修訂的證券法引入了投資者保護機構作為訴訟代表人(新證券法第93條),並要求其在發行人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時,對受到損失的投資者予以先行賠付,然後再對發行人及其連帶責任追償,也就是要優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集體訴訟制度(新證券法第95條)是證券市場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傘,由政府的投資者保護機構作為集體訴訟的代表發起,對投資者採取“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規則,代表利益受到損害的投資者,向發行人及其相關責任主體提起代表人訴訟,這一制度的實施有望使得受害的投資者的利益得到明確的保護。

3月初,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簡稱投服中心)表示,將制定開展證券代表人訴訟的業務細則,在時機成熟時,正式啟動代表人訴訟。這意味著新證券法實施後,集體訴訟制度將進入實操階段,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有望得到切實的保護。要知道,國外註冊制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離不開集體訴訟制度的有力支持。臭名昭著的美國安然公司造假案件,就是最好的例子。

這家曾經排名列美國500強公司第7名的公司因為財務造假並監管部門處罰,並付出了鉅額賠款。2002年被退市,SEC給安然開出了近5億的罰單。同時,安然的投資者對安然的高管、董事以及負責安然審計的會計事務所、負責法律的律師事務所等提起了公訴,最終得到了一筆高達71.4億美元的賠償款。

綜上所述,註冊制代表著未來證券發行的方向,但是要配套註冊制的全面實施是需要周全的準備的,包括基礎的法律制度以及各個責任主體的配合。特別是這一制度與此前的審核制差異較大,無論是從投資者的理念,中介機構的意識,還是監管層的態度都需要一個轉變的過程。因此,穩步推進註冊制是一個過程,投資者也會有一個時間段的,因此不必過於擔心。

以上就是個人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供你參考。


A亞特斯


根據提問,我們首先要弄清楚新的《證券法》實施註冊制帶來的變化,才能說明它對企業投資選擇的影響。

關於註冊制及《證券法》新的規定,這裡籠統的進行歸納如下:

1、放鬆上市要求,改“持續盈利”為“持續經營”;公司只要能持續經營三年以上,就符合申請上市的要求;

2、加大處罰力度;上市公司出現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從原來“最高處罰60萬元”變成“最高處罰1000萬元;

3、新《證券法》雖未對上市公司退市的規則進行修訂,但是根據國外在實施註冊制的經驗,退市規則的修訂將成必然,而且也會更來歷;

總之,新《證券法》的實施,將拓寬企業上市的通道,讓更多企業獲得融資的機會,降低融資成本迎來上市潮;同時,將加強過程監督,實現優勝劣汰,對出現重大違法違規的、不適合上市的公司,實施暫停上市、終止上市,乃至強制退市的最高處罰。

在新的形勢下,個體投資者應當從以下幾點去重新審視股市:

  • 股市規模的擴容的同時,國家的金融政策工具對股市的影響將會減弱,通過研究國家政策來跟蹤大盤的趨勢將變得困難,股市更多回歸市場調節機制;

  • 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將著重於股市運行的過程管理,對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實施更嚴厲的打擊,如操縱股票的行為、重大財務造假、及披露不實和隱瞞等等行為;

  • 現在想上市的公司,不要求持續盈利,雖然表面上減少企業在IPO前的財務造假的動力;但是,擬上市的公司可能為了吸引投資者的注意,獲得更多的融資,公司的不誠信行為仍然會存在;因此,即使監管機構會加大過程監督和處罰力度,同時對投資者的個人能力要求會更高;

  • 股市投資的風險是加大,不是減少,當然獲利的機會更多;一方面,太多的上市公司,增加投資者選擇的機會,也提高投資者選擇的難度;另一方面,隨著以後上市公司退市規則的修訂(相信會進行修訂),以後投資者不僅面臨股票套牢的風險,甚至面臨所投資公司被強制退市的風險。

基於以上分析,我認為現在的投資者,應當具備以下能力和素質:

1、風險管控的能力;對股票投資,要保持謹慎的態度,不要不計後果地把所有資金放入股市,舉債入市更不可取;

2、獨立思考的能力;不久的將來,大盤的趨勢很難被個體撼動,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以大盤走勢的預測;

3、價值投資的能力;隨著股市擴容潮的即將到來,我國股市將會出現更多的優質股票,迴歸價值投資,以持有上市公司的所有權,獲得增長紅利的機會也會越來越多。

本人是一個價值投資者,無法為大家提供技術流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為大家提供幫助,謝謝!


壹董金融


新證券法實施的註冊制,給市場帶來了活力,只要退市通道正常,市場就會有一個新陳代謝的功能。以前海外上市的公司,比如阿里巴巴,百度等一開始虧損的企業,現在就可以在內地上市了。審核制下,上市公司實際上該公司已經有一定規模,已經有盈利模式和保障了,這樣的時段上市,可能該上市公司已經處於上升階段,或者成熟階段了,甚至很多已經到了衰退階段了。就像很多公司員工說的那樣,再不上市我們公司就要倒閉了。這些公司不一定有持續盈利能力,所以經常出現一旦上市就業績大變臉。實施註冊制後,來上市的公司基本上,只有一定規模,大多數都處於發展初期,所以想象空間更大。但風險也更大,根據國外經驗,很多最後都是要退市的,只留下優質的企業。

所以廣大投資者要擦亮眼睛,辨別真偽。以後投資路上對財務數據的分析更重要,對技術面分析更重要,選股能力成為重中之重。特別是加槓桿要特別小心,心態也要更成熟,不然很容易吃大虧。不能再隨性交易,持股的時間要變長。趨勢交易也變得尤為重要,你沒有能力發現好公司,就要默認大資金知道公司的優劣,所以跟隨性投資變得不可或缺。一定要止損,不能持有聽之任之。總之風險加大,盈利空間和想象空間都變大。風控是第一,謹記!歡迎補充,謝謝!



下邑畫策


隨著新政策不斷頒佈,並實施,著實是讓許多投資看不懂市場,這其中不乏有些炒股多年的老股民,對於新的“證券法”實施註冊制,這是否會讓A股市場“換玩法”呢?紅樹林淺談個人看法!

註冊制的全面實施,必然會使IPO繼續提速,以風風火火闖九州的“科創板”為例,從2019年7月22日至今,短短七個月,先後分批次上市了91支科創板股票。從這批新鮮血液來看其中也不缺少虧損股,並且政策也允許虧損上市;所以從政策的角度來看,註冊制貌似並不那麼在意業績,而是更加側重“想象力”以為“未來發展”,道理很簡單,以“芯片”為例,不能因為難搞,起步晚,我們就不去發展;所以註冊制的用意不單純推動成功企業邁向新臺階,也注重對於企業的“扶持”和“培養”尤其是高新技術,和新興行業,讓這些能夠敢於克服從0到1的企業,也受到扶持。

既然新政策中有這樣的理念,在未來IPO繼續提速的常態下,小散選擇企業應該更加側重“企業的穩定盈利能力”,因為在未來新上市的企業中必然也會有暫時無法體現“價值”的企業;在未來不斷更新優化的A股市場中,到那個時候相信“價值投資”也不再是一句口號!

給個贊吧!


劉一扌


新證券的實施對於資本市場長期發展重大,註冊制的發行,增加了股票供給的同時,也提高了違法的成本。但也對股市投資者選擇的餘地增加了難度,完善退市制度,改變市場的活力,那些不符合現在的經濟發展的企業,就要被淘汰。投資者現在要改變投資的策略,那些基本面差的,盈利能力不足的,炒概念,不作為的,出現違法的公司,一定要遠離。未來的市場,更看重的是業績,長期能股東(小股東)帶來投資回報的,比如公司分紅等。幾年前,對於我來說,註冊制猛於虎,一聽到這三個字,一首“涼涼”。很是害怕,註冊制來了,我一個小小的投資者該如何生存。儘管現在不會在害怕了,但a股也可能如成熟的資本市場一樣,驅逐散戶。只投資那些績優分紅業績股票,做他們的股東。好公司有如下特徵,壟斷,老字號,龍頭企業,財務指標好,高毛利率,淨資產收益率高,等等。未來的投資者還有個好的選擇,買那些低價格低溢價評級高的可轉債。儘管外面如雪,但春天一定會來臨。



濤哥投資之路


2020年3月,新修訂的《證券法》正式實施,其主要修訂的內容就是實施註冊制。之前實行核准制,上市公司需要證監會的核準,門檻比較高。而註冊制是國際通用的IPO制度,因此,在新的制度下,一定會有更多的企業上市。目前的上市公司數量已經超過3500家,未來超過10000家也是有可能的。如此眾多的公司,普通的中小投資者,如何選擇企業投資,對是否能夠盈利非常重要。根據筆者的實戰經驗,建議如下。

第一、如果投資者完全沒有能力分析企業和行業基本面,則建議投資者避免買入個股,可以直接投資指數基金,建議上證50EFT,滬深300ETF指數基金。買入這樣的指數基金,相當於買入一籃子優質公司的股票。

第二、如果投資者經過學習,有能力分析企業和行業基本面的,則建議:

1、選擇行業龍頭企業。龍頭企業,往往是各行業中的知名企業,其產品和服務都為大眾所熟悉,投資者本人甚至都有著良好的體驗。這樣的企業,大概率在今後較長時間的經營中,還會繼續保持行業領先地位。

2、選擇淨資產收益率高的企業。淨資產收益率ROE,是衡量一個企業獲利的能力。超級優質企業的長期ROE可以達到30%以上,這樣的企業鳳毛麟角。筆者建議中小投資者選擇長期5-10年ROE達到15%-20%的上市企業。

3、選擇經營現金流淨額為正的企業。現金流需要真正有現金流入企業才能計入賬目,所以不容易作假。現金流中最重要的經營現金流,這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如果經營現金流淨額長期大於淨利潤的上市公司,取得的利潤大概率是真金白銀。

4、選擇具有持續高分紅的企業。一家企業如果長期多年能夠較大比例的分紅,說明這是一家能持續產生大量的現金的現金牛公司,是一家經營良好的良心企業。目前,銀行的定期一年存款利率大概只有2%多一些,而不少上市公司的分紅股息率達到3-5%。買入長期高股息率的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得到持續的現金分紅。買入這樣的公司比較放心。

最後一點,可能從公司財報中找不到,但筆者認為非常重要。投資者一定要選擇擁有良好品德和口碑管理層的企業。通常來說,一個企業好不好,企業的高管和管理層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近年來,不少暴雷的上市公司,就是其控股股東或管理層出現了重大失誤甚至是違法行為,讓投資者遭受重大損失。普通投資者雖無法直接接觸企業管理層,但是完全可以從日常公開信息中和各類新聞中,瞭解企業管理層和主要領導人的口碑。真正有責任心的企業家,是非常在意自己的形象和行為的。如果市場上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經常有一些負面或有爭議的的消息,即使如果無法驗證,也要忍住不購入,寧可錯過,不可買錯。


阿甘說市


註冊制真的來了嗎?牛市真的來了嗎?

首先註冊制不可能在各個板塊全部實施,優先實施註冊制的是公司債的發行,而當前債券市場更加趨於理性,信用評級高的債券依然受到各路資金追捧,民營企業公司債券整體上依然發行總成本高企且發行困難,且中介機構從承銷、投資、評級等機構責任增大;千石道人認為:註冊制的實施對債券市場整體影響不大,但可以提高發行效率。

其次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科創板完善發審標準,根據國辦發《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分步實施股票公開發行註冊制改革:完善科創板相關規則,提高註冊審核透明度,優化程序;完善深交所科創板註冊制的整體方案;後續各板塊各改革會陸續推出,但時間跨度之上在三到五年以上。

最後A股牛市真的來了嗎?千石道人認為:一是受新冠病毒的國內及全球影響,產能恢復、市場恢復、信心恢復尚需時日;二是國家整體三去一降一補的政策還在實施,金融去槓桿的負面影響還沒有完全顯現(或者真正的調控目標還沒有達成:地方政府平臺、過剩產能央企、地方國企降槓桿、降負債效果不明顯;反而明應企業從18年開始爆雷不斷);三是上市公司在嚴監管的大環境下,實際控制人過去各種“神”操作陸續暴漏,風險還在不斷釋放中;四是真正的專心主業、踏實經營、不斷提升自己市場競爭力的上市公司還沒大量出現(核心指標是上市公司的利潤率和總利潤規模,以及分紅情況);四是投資者(特別是個人投資者)信心需要從2015年股災的陰霾中恢復,尚需時日。因此,千石道人認為現在輕言牛士尚早,需要靜心等待。


千石道人


新的《證券法》實施註冊制,更多企業上市,小散如何選擇企業投資?註冊制改革預示未來是一個去散戶化的殘酷過程,儘管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散戶為股市提供了大量的資金支持,也沒有得到應該有的回報,而是虧損累累,但去散戶化這一過程不可阻擋,剩餘的散戶如何投資,我個人覺得需要改變追逐炒作概念的習俗,冷靜下來,選擇具有業績增長的個股,通過長期持有獲得盈利。

註冊制代表著存量公司會快速增加,但也預示著上市公司質量良莠不分,其中會有很多公司業績不佳,因為IPO環節就降低了上市財務標準,允許未能盈利和業績下滑的公司上市,IPO條件就已經改了,從持續盈利到可持續經營,

這就需要投資者,認真的研讀財報和券商的研報,尋找未來可持續增長的公司,可以從現金流、毛利率、應收債款等方面著手,毛利率和現金流越高越好,營收債款越少越好,那些依靠賒賬激進銷售的公司,未來搞不好就是業績黑天鵝。

存量公司多了,可市場資金未必就會豐富增加很多,資金只能選擇優秀個股參與,很多基本面乏善可陳的個股,很有可能機會被資金拋棄,成為殭屍股,現在市場依然很亂,一些概念股股價炒翻了天,但未來這種局面會逐漸減少,不可能永遠持續。

炒概念,散戶炒不過遊資莊家,如果散戶賺了錢,那麼遊資莊家豈不是虧了錢,這是不可能的,A股一直不缺少炒作,有幾個散戶賺了錢呢。

未來是價值投資的時代,但價值投資不是簡單持有所謂好股,也就是以市盈率論英雄,而是以成長性論英雄,持有業績很好的科技股也是價值投資,持有市盈率很低的銀行股未必就是價值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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