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縣首例刑案“無接觸”開庭

□記者 肖會 通訊員 王希玉 田成浩 報道

本報冠縣訊 3月2日,冠縣首例刑事案件在冠縣人民法院“無接觸”開庭。犯罪嫌疑人程某某,以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這是冠縣法院疫情防控期間網上審判的首例刑案。

被告人程某某,醉酒後駕駛小型轎車在冠縣車管所被交警大隊查獲。經鑑定,被告人程某某屬於醉酒駕駛。庭審中,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據此,冠縣法院對程某某作出上述依法判決。據悉,整個庭審過程聲音清晰,畫面流暢,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活動規範進行,從而實現了與線下開庭審理同樣的效果。

疫情以來,冠縣人民法院在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同時,利用各種“線上”方式促成調解案件78例,通過互聯網庭審系統依法開庭審理案件6件,充分保障了審判工作的有序進行,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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