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修我甲兵 案管枢纽显担当

非常时期,非常之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作为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全体干警肩负责任,坚守岗位,确保枢纽不停摆。

旗帜鲜明,抗击疫情

认真学习落实高检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省院《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到疫情防控和案管工作中,找工作定位,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多措并举,确保案管工作有序运转。

精准施策,高效运转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文安案管部门采取“案件受理提前沟通、卷宗报送专人负责、案件流转、主动协调”,减少不必要的流转程序和人员接触。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优化受理、流转和送案流程,切实做到防疫、工作两不误案件受理工作,做到“当日收、当日转、当日送”。霸州市院案管部门专门制定了《疫情期间案管部门工作制度》,确保特殊时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配齐配全消杀防护装备,严格防护消杀操作,确保案管办公场所和值守干警安全;严格执行分散办公,专人值守工作纪律,将案件管理大厅作为检察机关唯一对外服务窗口,负责对外联系,对内工作流转,统筹协调。

司法为民,智能接待

利用智能技术推行网上办公,通过发布公告、电话指导等方式引导律师尽量通过网上预约、提交扫描件或采取邮寄方式提供相关委托、证明材料。永清案管部门及时制作电子卷宗、专人审查网上预约。对阅卷申请采取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无接触方式交付电子光盘。

数据研判,未雨绸缪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本院业务部门均可能存在到期案件情况,香河案管部门依托信息化手段,主动排查预警,并与业务部门及时核对坚持日统计,摸清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底数。坚持“向前一步”, 分考虑疫情防控时期的特殊情况,进一步细化案件受理、流转、登记标准,根据检察官在岗情况,及时、合理、规范分案,超前做好案件受理移送准备工作,确保系统办案平稳顺畅,系统数据真实准确。

深入社区,共同战疫

三河市案管干警全副武装,口罩、红马甲、“平安志愿者” 全部佩戴完好深入燕郊纳丹堡小区和三河交通驾校小区,对出入人员进行详细排查登记造册,做好出入人员登记、体温检测、消毒杀菌、政策宣传等工作。在万家灯火时,在那些风雪交加的夜晚雪地上,都能见到他们值守的身影。他们都是案管中的普通一员,没有领导的光环,但在人民最需要的“战疫”一线,尽着自己的一份真心、发着自己的一道光热。

“只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着白色战袍,救死扶伤;修我甲兵,案管枢纽,与子偕行,共待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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