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雲調解”首例涉疫情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面前一臺筆記本電腦,

鍵盤前放著“筆記”,

一邊握筆時而記錄,

一邊細緻地說理……

近日,隨著一封線上送達的民事調解書,房山法院首起涉疫情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成功“雲調解”解決。


房山法院“雲調解”首例涉疫情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原告郭某訴稱,他與嶽某於2019年2月27日簽訂了為期1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租金支付方式為按季度交納,每季度7500元;如一方違約則需支付違約金2500元。

2020年1月22日,雙方租賃合同即將到期,租戶嶽某仍拖欠郭某租金17000元,故郭某訴至法院,要求嶽某支付欠付租金及利息、違約金等共計21500元。

房山法院“雲調解”首例涉疫情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法官在閱卷後發現,距離雙方租賃合同截止時間將至,考慮在疫情防控期間解除合同、騰退房屋可能不利於雙方當事人利益,更不利於防控工作的開展。法官多次嘗試與嶽某聯繫,嶽某認可拖欠郭某房租的事實,她本想年後就將房租補足,但沒想到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自己至今無法復工,工資收入也受到了影響;且在疫情防控期間,騰退租賃房屋另尋住處既不安全也不現實,因此想續租一個季度房屋,希望能獲得郭某的許可。

房山法院“雲調解”首例涉疫情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在瞭解嶽某訴求後,法官積極組織雙方通過“雲法庭”進行開庭審理,經法官多次調解,房東郭某表示理解嶽某無處可搬的現實困境,同意續租一個季度房屋,但嶽某需儘快補足欠付房租和違約金並付齊下一季度房租。對此,嶽某表示同意,對房東郭某在特殊時期的理解和讓步也表示感謝。

最終,此案當庭調解,嶽某將於3月12日之前給付郭某2019年度欠付房租及2020年度續租一季度房租、違約金共計27000元。嶽某可以在2020年6月1日之前繼續使用租賃房屋。


時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

房山法院從既從快從速

利用科技服務司法,

既可以保障疫情防控時期

當事人合法權益,

確保法官及各方當事人之間

異地同步溝通的暢通,

實現讓“群眾少跑路,信息多走路”,

甚至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解決糾紛,

讓人民群眾在疫情期間

也能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溫度。


來源丨房山法院

審核丨郭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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