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異性閨蜜嗎?你介意另一半有靈魂伴侶嗎?

利子的空間


沒有,我沒有異性朋友,不交異性朋友,是我上學時就有的習慣,我老公現在也沒有異性朋友,有異性同事,我覺得當同事就可以了,異性沒必要做朋友,更別說異性靈魂伴侶,靈魂伴侶這個詞不能隨便用,有的夫妻都稱不上靈魂伴侶,更何況只是朋友,如果有的朋友可以稱得上靈魂伴侶,他們結婚好了,不需要現在的老婆。

我老公說,他上學時,有女生要認他當哥哥,然後兩人就成了朋友。我告訴他,我身邊所有認哥哥認妹妹的,甚至認姐姐的,最後都成了男女朋友,這都是套路,我不信會有人莫名其妙的要認別人當個哥哥妹妹的,一定有想法的。從那之後,老公再也不敢提這個事了,慢慢也沒聯繫了。

我首先嚴格要求我自己,對待老公,我會把我的觀點告訴他,但不強制要求,也不會查他手機,好在老公也是自律的人,手機密碼會告訴我,只是我也不會看。


尋一方樂土安身


閨蜜這二字我認為是形容女性之間的關係好。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異性閨蜜這個詞。我有從小玩到大的異性朋友,但我從來不歸為於異性閨蜜,至於我的另一半,大家都是成年人沒有必要管著不讓交異性朋友。換位思考,我也有從小到大的異性朋友我的另一半肯定也有,我允許他可以有異性朋友,但要是說異性閨蜜的話,我覺得大可不必了吧。



張筱楠同學


男閨蜜就是女生無話不談、親密的男性友人,可以一起玩樂,一起分享心事,但又不是情侶。有委屈的時候,可以找他們傾訴;有感情煩惱的時候,可以找他們談論;甚至在準備和新男友第一次約會的時候,找他們取經。他們彼此之間也可以有伴侶,他們的伴侶也可能知道他們的關係,也可能是互相暗戀或一方單戀的曖昧友人,真相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所謂藍顏知己就是一個喜歡著對方,而另一個明知道對方喜歡又故意不說破,如果一個男生不喜歡一個女生肯定覺得跟她說太多話都費勁,怎麼可能陪他一起吃飯,一起聊天,一起逛街呢。

所以如果你是單身且擁有一個無話不說的男閨蜜,我勸你珍惜。

如果你是已經有另一半的人,還是不要輕易踏足男閨蜜,會有危險的,也會同時傷害兩個人。





丹蛋丹丹


算有吧。

在我還沒和另一半一起之前不會介意,但是在一起之後兩個人的關係還那麼友好、一起打打鬧鬧的話會非常在意,因為每個人都應該把握好與朋友之間的關係,特別是有了另一半的時候,因為每個人都希望能夠成為對方的堅定與偏愛呀!

那些不懂得分寸感的人大概是因為不夠愛吧!如果說你的靈魂伴侶能夠給予你想要的一切,何必又要另外再找一個,讓兩個人的關係變得如此尷尬呢!

那些有靈魂伴侶的人,導致情侶之間會分手,大概是因為兩個人之前的關係屬於友情以上,戀人未滿的關係吧!有時候只是害怕會分開,寧願以朋友的身份陪伴彼此,但是在對方找到另一半的時候,應該默默從對方的生活離開,而不能像以前那樣互相吐槽聊天等……


如果味道


算是有,在沒有男友前我會把一些不開心和拿不定主意的都告訴他。但是有了男友之後,我就不會這樣做了。第二個問題,我很介意對方有靈魂伴侶。

異性閨蜜是我們有一個知冷知熱的異性,很多事情我們可以告訴對方,當然這一切都是建立在我們沒有男友或女友的基礎上。

01 / 如果對方有靈魂伴侶,那他為什麼不選擇對方?

靈魂伴侶不就是他和你靈魂共鳴嗎?為什麼你不選擇那個人,還要選擇一個不能和你靈魂有共鳴的人?如果我的另一半什麼事情都願意告訴靈魂伴侶,而不是我,那我會覺得我是他們之間的第三者。

02 / 異性閨蜜也需要究竟尺度和分寸感。

有了對象之後對自己異性閨蜜也要保持距離,而不是和自己一個人時那樣。如果和異性閨蜜走的太近會讓對方感覺到不舒服,讓自己夾在中間為難何必呢。

我很不贊成我的另一半有靈魂伴侶,如果我和對方都達不成靈魂共鳴,那我寧願選擇一個人,而不是插在你們兩個人之間。



荷若風


我不喜歡閨蜜這個字眼,男朋友就是男朋友,好朋友就是好朋友,沒有什麼男閨蜜女閨蜜之分,覺得糟踐了我們的感情。

閨蜜我想從一開始應該是形容待字閨中的女孩兒們感情的詞,少女們比較喜歡做夢,喜歡想象,喜歡將心事講給閨中密友聽,什麼時候弄到男閨蜜,就不知了。

也許是互有好感但不戳破的,或者是互相吸引但沒有到想去結婚的臨界線的叫男閨蜜吧。純感情的不叫閨蜜,叫沒有血緣的親情。

因為我比較傳統,跟不上時代的形容詞,而且現下對閨蜜的“詮釋”也有些不那麼和諧,介於愛情與朋友之間的純友誼發展的最好方向便是親情,我沒有異性閨蜜,只有如親人一般的好朋友。

我介意另一半有靈魂伴侶,靈魂伴侶說起來就是我懂你,你懂我,你不說,我卻知你想說,你說了,我懂你心之所想,這便是愛情最神奇的地方,如果兩個人走到一起,卻做不到成為彼此的靈魂伴侶,那是什麼?搭夥過日子嗎?不如早早散了去,各自安好。


戀戀初夏一見傾心


我一直以為男女之間不可能有純友誼,所謂的異性閨蜜必然是在曖昧和友情之間遊走,沒有成為男女朋友或情人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其中一人深愛另一方,可另一方不夠喜歡,兩人只能保持在閨蜜狀態;第二,兩人彼此喜歡,但種種原因不能在一起,或者各自都有自己的另一半,只能以閨蜜的關係掩人耳目或自欺欺人。我以為,有了婚姻的男女,都不宜有所謂的異性閨蜜,反正我不會有,也不會允許另一半有這樣的曖昧。


l玲瓏心雨


其實我一直不太能理解異性閨蜜這種關係

因為無論男女,在戀愛中,還享受著另一個異性給自己帶來的好,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不可取的

你們之所以會成為閨蜜,一定是在彼此有好感的基礎上,如果你只是好感,對方居心叵測後果不堪設想

假設你們都很純潔,只是彼此有好感,那你可以試想一下你的另一半的感受如何

我們常說安全感,安全感,這個東西是要彼此給予的


窩主茶茶


高中時期曾經有過很好的男性朋友,無話不談。慢慢長大,各自結婚之後就漸行漸遠了。

我相信那個時候純粹而美好的友情依然存在記憶深處。現在不常聯繫雖然遺憾,但默契地保持距離,是對彼此的伴侶的尊重。

我介意另一半有靈魂伴侶,既然是靈魂伴侶,為什麼不結婚呢?那我算什麼?退而求其次的無奈選擇嗎?


惟一心


看到你的問題一下讓我想到了之前看到的一個事,一個女生被男閨蜜發生了關係。實際上就是男的藉著當女孩閨蜜的藉口,接近女孩,達到他的目的。我沒談朋友的時候,有異性朋友,很要好,但是和所謂的閨蜜,我覺得還是有距離的,因為雙方會控制情感,因為非常熟,誰也不會飢不擇食的選擇和非常好的朋友發生關係。當我談朋友的時候,我選擇和原來的異性朋友保持相對安全的距離,這樣對誰都好。我不喜歡我的對象有所謂的閨蜜,更不要說靈魂伴侶了,這個更可怕。別相信“這個只是我的閨蜜”這樣的鬼話,只是觸發發生關係的條件還差一顆稻草。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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