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賣房、借債尋子15年,終於團圓,如何對待孩子養父母?


辭職、賣房、借債尋子15年,終於團圓,如何對待孩子養父母?


2005年1月4日,對於申軍良來說,是至黑至暗的一天。他去公司上班,妻子在廚房做飯,他的不到1週歲的兒子申聰在房間裡玩耍,2名嫌疑犯闖進出租屋,用藥物控制妻子,並在嘴上貼上膠布,然後搶走了申聰。

兒子被搶走了,他的世界就坍塌了,申軍良從此辭職,踏上了漫長的尋子之路。妻子也因為悲傷過度而精神分裂。為了尋找孩子,他們賣掉了賴以生存的房子,賣房的錢花完了,就打短工,只要聽到有關兒子的消息,他立馬動身前去尋找。

15年以來,他踏遍了他認為兒子可能在的大街小巷,角角落落,所到之處,他貼滿了尋人啟事,還出了10萬元的懸賞。但是兒子如石沉大海,沒有任何消息。

申軍良並沒有灰心喪氣,他一直在尋子的路上,他的足跡從廣東到廣西、湖北、雲南、貴州等十幾個省市,為此,他負債幾十萬。曾有人勸他,孩子失蹤了,但日子還要過啊,不行就先慢慢緩一緩再說,但他依然努力地尋找著。

2016年,事件出現了轉機,當年兩個犯罪分子被抓獲,申軍良以為能見到孩子了,但結果令他失望,2018年,案子又有了線索,但孩子依然沒有找到。直到2020年3月7號,他終於見到了日思夜想的兒子。而且兒子明確表示,願意跟申軍良回家。

申聰的養父養母,也就是買方,在買申聰之前只有一個女兒,為了要兒子,就買了申聰,但一年之後,自己又生了一個兒子。

申軍良發了這樣一條朋友圈,說兒子陽光、開朗、懂事,正在上學,比他想象的要好。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對於申聰的養父母,從人販子手中買來申聰是犯法的,於是,網友們分成了兩派。一派說買賣同罪,應該嚴懲,一派說申聰應該感謝養父母的養育之恩,他們可以被原諒。

感恩派:

真好,對養父母也要感恩啊!

不要起訴養父母,要感激他們。

養父母照顧的這麼好,還頭也不回地走,真沒良心,養只狗也知道感恩啊。

本來也覺得養父母應該判刑,但是看他們把孩子照顧的挺好的,又覺得應該寬容。世界上從此多了一對愛自己的父母,難道不是好事嗎?

我前兩天看到這個新聞報導的時候挺感動,這個孩子-15年後,還可以找回自己的父母,一切都是人販子的錯,跟這個孩子沒有關係,跟他的養父養母也沒有關係!你是真的不應該起訴養父母!人家幫你養了15年的兒子!有點良心

……

嚴懲派:

把你的孩子送過來,我幫你免費養上孩子15年,保證不讓你們見面,不用謝謝我,不用感激我。

你們只看到了養恩,這個父親找孩子找了15年,妻子精神分裂,家庭已經散掉了。我至今記得他在視頻裡面說我家孩子就是那麼讓人喜歡。我的孩子,惹人喜歡的孩子,就這麼被人抱走了,不經過我的允許養了十五年,還要我去感謝他們麼?沒上去一個武行十八拳也是這個父親素質極高了。中國人就是太善良了:事情不發生在自己身上,永遠不懂是什麼感覺!

沒有買,哪有賣?

如果不是他們這些人買孩子,哪來那麼多人販子賣孩子?他們明明知道他們買一個孩子對孩子的原生家庭是多大的打擊,但還是買了,說白了就是根本沒人性,自私,憑什麼不能起訴他們?買孩子跟賣孩子都應該同罪

......

對於這兩派意見,我更傾向於嚴懲派。沒有買孩子的就沒有拐孩子的,保護野生動物的宣傳語都知道是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那對孩子呢,難道不知道沒有買賣就沒有被拐賣嗎?

照顧孩子很好的話,量刑可以適當輕一點,但是絕對不能不判,不判的話,就會縱容這種事情發生。

但買賣同罪,沒有哪一個可以被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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