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樂的潮牌madness現在已經是比較火的服裝品牌,它的風格很符合余文樂的感覺,可以說madness包含了余文樂的愛好,它能從另一個層面來讓大家瞭解余文樂。都知道余文樂是個時尚潮男,這點不容置疑,自從《春嬌與志明》大火後,街上都是余文樂的標配服裝。
就是一個藝人,用自己的影響力,和人脈,把利益最大化,很正常。
以他的人脈,還有替他背書的集團,來成立這個品牌,其實也不難。
走的路線也是穩健路線,和他的形象很符合。
最重要的,是他有很多腦殘粉(沒有貶義)。
如果他沒有頭大,一直堅持己見,在加上沒有負面新聞(這裡有人躺槍),品牌上沒有犯太大的錯,這個品牌可以做很久。
他走的路,和那個躺槍者很相似,可是,那個躺槍者已經向全世界證明了他的影響力,余文樂好需要努力,雖然做得很好了。
加油,別賣太貴,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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