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州光州與南汝光道

信陽州、光州與南汝光道

今信陽市人,多數知信陽在明清有信陽州和光州,卻很少有人知道清代信陽城駐有道臺。今之中山路,即由道門口(路)、木牌坊(路)、五舉牌樓(路)、北大街、北門外小街合併而成。清代信陽城內的道臺衙門,在今信陽日報社的對面,關帝廟後,約今天溮河賓館的位置。今天的中山路清潔衚衕,清代時叫澄清街,即道臺衙門出口。

清代的地方政權,承明制略有變化,分省、府、縣三級。州為縣級市,有屬縣,隸屬於府。但光州在清代為直隸州,越過汝寧府直屬省管(後屬道管)。信陽州雖屬汝寧府管,但因為有南汝光道,所以汝寧府對於信陽來說沒有存在感。

清代行省,一般設巡撫一名,為從二品。也有設總督的,總督為正二品(若加尚書銜為從一品)。總督管大區,一般管一兩三個省,綜治文武,類似於唐朝的節度使。如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陝甘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四川總督、雲貴總督、東三省總督等。巡撫也綜治文武,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加兵部侍郎銜。巡撫也有加提督銜的,但不是總督。總之,巡撫管一個省,總督管一個省或兩三個省。巡撫級別相當於今天的省委書記。

行省巡撫衙門外另有布政使司衙門、按察使司衙門。清代布政使品級與巡撫相同,為從二品,管理一省之行政與財賦,頒佈國家政令,相當於今天的省長。按察使司是司法機構,按察使為正三品,辦事機構稱“提刑按察使司”,通稱“按察司衙門”。

道員(或道臺)本是布政使或按察使的副職派出或巡察各地,由參政、參議、副使、僉事演變而來。道分為(分)守道與(分)巡道兩類,為省司派出機構。乾隆十八年(1753)將各省參政、參議、副使、僉事名稱取消,守、巡兩道一律稱為“道員”,定為正四品。道本來與司平行,但自此漸演變成司、府之間的特別行政機構,府呈司的公文,先呈送道,由道呈布政使司。

道也有不管行政的全國性的專道,如河道、關(稅)道、(漕)糧道、鹽(法)道等。便清朝中後期河、關、糧、鹽漸歸屬地方道兼管。

清代的府相當於唐宋的州。乾隆十八年前知府為正四品,此後為從四品,級別低道員半級,這也是府的公文為什麼要先呈道的原因。知府的副職同知、通判為正五品。

州分直隸州與散州,都有屬縣。光州為直隸州,信陽州為散州。信陽州原有兩個屬縣:羅山、確山。後確山縣歸屬汝寧府,信陽州屬縣僅餘羅山。光州有四個屬縣:固始、息縣、光山、商城。直隸州知州為正五品,散州知州為從五品,知縣為正七品。知縣為最低一級地方行政長官,俗稱“七品芝麻官”。但知縣下還有縣丞,為八品官,還有主薄,為九品官。

駐信陽城內的南汝道,康熙九年(1670)設,轄南陽府、汝寧府、汝州,兼管全省驛鹽事務。雍正二年(1724),增轄光州,稱南汝光道。雍正六年(1728),兼管水利。雍正十三年(1735),汝州劃屬陝汝道。乾隆十三年(1748),加按察使司副使銜。咸豐八年(1858),加兵備銜。光緒年間,稱南汝光淅道,增轄淅川直隸廳,轄區包括今天整個南陽、信陽和駐馬店。民國時期,改為豫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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