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聞風喪膽的詔獄,在大宋朝被改造的幾乎要退出狠人界

一說起詔獄,大多數人腦海裡浮現的就是一個小黑屋子,暗無天日,一把老虎椅,十八般酷刑全天候作業,基本當場就把人搞死搞殘廢,如果命大扛過去,那也是無期徒刑,能活著出去的可能性很小。這個是明朝錦衣衛的詔獄。

讓人聞風喪膽的詔獄,在大宋朝被改造的幾乎要退出狠人界

詔獄劇照

可能是因為明朝把詔獄制度發揚光大,所以就成為了詔獄的代表。但是,詔獄在中國很個很有歷史傳統的制度,也並不是指一個特殊的監獄,"稽之經傳,獄字恆指獄訟為言,不必指繫囚之地",所以這個"獄"更多情況指的是法律案件,加上皇帝之令為"詔",所以詔獄是"奉詔以鞫囚",是那些需要皇帝親自過問的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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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獄的小天窗

因此在宋朝,詔獄也是持續存在,大家熟知蘇軾犯的"烏臺詩案"就是一場詔獄,當然宋朝的詔獄制度絕對非常人性化,反正士大夫最差也就是海南、廣西公費遊,沒有性命之虞,而其中審理、定罪、判決的過程都相當寬鬆,所以在宋朝,詔獄並不是一個讓人聞風喪膽、能讓小兒止哭的名詞。

那些能進宋朝詔獄的人

在宋朝,如果犯的案子夠得上開詔獄,首先一定要反思自己,一定是自己做人方面出了問題,不然直接走正常程序就可以,刑部、大理寺有的是人來給你現場辦公,犯了詔獄,肯定是有人直接捅到大老闆皇帝那裡去了,或者更狠,直接得罪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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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唳華亭劇照

為什麼這麼說,宋朝的詔獄案發原因真的比較簡單,基本就三種,一是被人告發,二是惹怒皇帝,三是被人陷害。你說一個和和氣氣的老好人,如果奉公守法,見人笑嘻嘻,那他在宋朝肯定就是詔獄的絕緣體,詔獄不歡迎這樣的人。

  • 被人告發。說到這種類型,就不得不說宋初的張瓊案,這個也是兄弟也是少見的因詔獄被賜死的倒黴鬼。張瓊本來是太祖趙匡胤帳下的超級猛將,"殿前衛士如狼虎者不啻萬人,非瓊不能統制",武力值爆棚,但是張瓊脾氣非常暴躁,估計是遺傳了張飛的基因,對手下的兄弟呼來喝去不尊重他們的基本人權,所以他手下的史珪、石漢卿就向太祖告發張瓊公車私用(擅自選官馬乘之),並且還詆譭趙光義。宋太祖找張瓊問情況,但是他不認罪,當場張瓊就被打了個半死,而後又被賜死於城西井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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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唳華亭劇照-天子問審

  • 惹怒皇帝。宋朝的皇帝大都脾氣不錯,但世上總有不省心的人。真宗鹹平二年(公元999年),契丹南侵,當時的鎮、定、高陽關三路行營都部署傅潛負責前線事務,當時他手下有八萬精銳,裝備精良,並且當時的宋朝軍隊還能戰敢戰,但是傅潛消極怠戰、閉關自守,朝廷多次下令督促他儘快出兵與其他方向夾擊契丹,他拖不過了才出了幾千兵馬,並且還見死不救,導致大將康保裔戰死。真宗得知事情始末後大怒,當即讓高瓊入軍中取代傅潛,同時"令潛等詣行在",到了就抓人把傅潛下詔獄。
  • 被人陷害。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朝堂上的爭權奪利從不會停止,為了最快達到目的,陷害競爭對手就成為了性價比非常高的辦法。神宗朝有個小官鄭俠,發現當時王安石變法在基層對老百姓的生活危害很大,因此就上書言事,向神宗進諫。而當時正是新黨執政時期,所以鄭俠當即被免職,貶到汀洲去了。本來就是件小事,但是他奏摺裡提到,建議皇帝要重用參知政事馮京。馮京也是無妄之災,副宰相當得好好的,就因為被鄭俠表揚了下,就被新黨咬住,落得個被貶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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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詔獄深似海

仍有司法借鑑意義的詔獄

在士大夫總體比較和諧的宋朝,沒有大興牢獄之風,利用詔獄打擊報復對手基本都在少數,畢竟大家有共同的利益基礎,並且文官又沒有死刑,搞不死人,過兩天照樣升官發財。所以宋朝的詔獄,就和那個溫文爾雅的時代一樣,沒有那麼重的戾氣。並且宋朝詔獄的很多做法,對現在的司法程序都有影響。

  • 沒有常設機構。宋朝的詔獄,那都是皇帝關注的案子,但是宋朝並沒有常設詔獄審訊機構,而是根據需要臨時設置,這就是宋朝的專案組了。根據記載,有置獄、置院、置司的區別,即就案發地設置,或在御史臺、大理寺、開封府設置,或者在京城其他有關衙門設置,這其中以御史臺、大理寺、開封府比較常見,《宋史》記載,"初,群臣犯法,體大者多下御史臺,小則開封府、大理寺鞫治焉"。
  • 審判絕對獨立。詔獄的案件,其審訊程序非常明確,沒有關係的人絕對不能介入,辦案人員也都由皇帝指定,辦案前皇帝要親自接見,面授機宜,神宗朝還規定,審理人員在審訊時期不能回家,也不能私自會見無關人員,這樣就能保證整個案件的審理不受到人為干擾,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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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唳華亭劇照-三司會審

  • 多方共同審理。這個就是大家熟知的"三司會審"了,唐朝是指御史臺、刑部、大理寺三方聯合審理,確保公正。在宋朝很多時候就沒這麼死板了,而是非常靈活,採用雜治,就是多個不同機構的官員聯合審訊。大家熟知的蘇軾烏臺詩案,就是多方雜治、聯合審訊,"蘇軾下臺獄,璪與李定雜治"。
  • 執行差官錄問。這個差官錄問制度產生於五代,宋朝沿用,就是指安排一名未參加庭審且不用迴避的司法官員對案件進行核查,再次對被告進行審問,核對供詞,"令實則書實,虛則陳冤",相當於在定案之前,再和嫌疑人確認情況,避免產生冤假錯案。為了防止審理人員徇私舞弊,宋朝不斷完善錄問制度,主要就是迴避,審訊人不能為錄問人,審訊機構不能為錄問機構。
讓人聞風喪膽的詔獄,在大宋朝被改造的幾乎要退出狠人界

鶴唳華亭劇照-天子親鞫

  • 全程執法監督。司法監督在宋朝絕對是比較完善了,並且詔獄這樣的大案,基本都是天下焦點,為了維護司法公正,全程公開透明必不可少。為了對詔獄進行監督,真宗朝九下詔設立糾察在京刑獄司,"其御史臺、開封府、在京應有刑禁之處,並得糾舉
    ",汴京只要是有司法權的單位,他都可以糾察。並且還設置了審刑院,專門審理疑難雜症。最後皇帝還可以通過"錄囚"制度,親自過問,對案件進行復查監督。

宋朝詔獄的基本特點

宋朝是中國古代社會一個轉折期,並且還結束了一個七十多年的大動盪大混亂時代,特別是其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各方面的矛盾衝突更加多樣,其司法制度也需要變革完善。而詔獄作為一種特殊的審判制度,其本質是執行皇帝的司法權,隨著皇帝對加強皇權的訴求,詔獄的興起在任何朝代都是必然,再怎麼優容士人的宋朝也不會例外。但是宋朝的詔獄有自己的特點。

讓人聞風喪膽的詔獄,在大宋朝被改造的幾乎要退出狠人界

會審制度

沒有刑訊逼供。中國古代,一入監牢,不死也得脫層皮,早在漢朝,貴為丞相的周勃就講過這樣一句話,"吾嘗將百萬兵,然安知獄吏之貴乎",牢獄的工作人員為什麼讓人覺得可怕,因為他們會玩套路啊,犯人一進去,就是要被他們虐待,"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棰",這才是基礎套餐,明朝的詔獄可是有十八種刑罰,其中還有個大滿貫套餐"全刑",所有刑具都來一遍。但是在宋朝,詔獄還是很注重知識分子的體面,大家都是文化人,身體上的刑罰用的少,非常謹慎,有明確規定不能隨意用刑,也不能屈打成招。

讓人聞風喪膽的詔獄,在大宋朝被改造的幾乎要退出狠人界

量刑相對寬大。宋朝詔獄本來就是給那些中高級官員,辦的也是大案要案,處理的結果相對於平常案件是要嚴重一些,但是相比於所犯的事,基本都會寬大處理,反正基本不會死,頂多貶官流放。宋朝在詔獄裡幾進幾齣的人大有人在,並且就算案發了被貶,最後完全沒什麼影響,遇到大赦,該赦免還是赦免,然後一步步恢復自由,甚至官復原職,繼續活躍在官場上。

也有冤假錯案。當然,詔獄的實質仍然是司法案件,那其中必然會有冤假錯案,一部分是皇帝需要,另一部分就是朝臣黨同伐異,這個在宋朝也是不可避免。前面說的張瓊,因為被誣告,開詔獄被賜死,這就是一個冤案,後來宋太祖還為他平反了,優待了他的家人,官方下葬,並讓他的哥哥提升為龍捷副指揮使。包括後來的烏臺詩案、相州獄案、陳世儒案,都是因為派系鬥爭造成的冤假錯案。並且,因為參與審判的官員都是臨時從不同部門抽組,這其中就有很多非專業人士,他們並沒有司法能力,缺乏司法經驗,在辦案過程中難免產生錯漏。

1.《宋史》

2.《北宋詔獄研究》,陳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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