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女兒應該為孃家犧牲自己的幸福嗎?

於野洋


作為女兒,沒有必要為孃家犧牲自己的幸福。

我不知道你的孃家到底遇到了什麼事,讓你有犧牲自己幸福的想法,難道是父母生了重病,需要鉅額的支出,那也不需要用犧牲你的幸福來換取鉅額的金錢啊!難道你的兄弟姐妹都不出力,不聞不問你孃家事?要是這樣,太不夠情意了!

父母把兒女養大,而今有了困難,作為兒女本應有多大力出多大力,或有力出力,有錢出錢,而不應該相互推諉扯皮,因為眾人划槳開大船,抱團取暖,眾人拾柴火焰高,大家都能伸出手,父母再大的困難也能克服。

如果讓你犧牲自己的幸福,去幫助孃家,父母也會不同意你的做法的。父母都希望兒女過上幸福的生活,哪個兒女要是過得不如意,父母的心始終牽掛他。要不怎會有可憐天下父母心的說法呢?

願你打消犧牲自己幸福去幫孃家的想法,天無絕人之路,船到山頭必有路,困難一定會克服的!而孃家也一定會走出困境的!

風雨過後是彩虹,明天的太陽依然升起,照耀你我!


桐奶奶談情說愛話憂愁


我認為是可以的,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古人說:嫁出去的女孩,就當潑出去的水。一個婚姻的好壞,是兩個人經營的結果。婚姻好了,就是過得好。這是能力。婚姻不好,是真正的有心而力不從。我結婚的時候,孃家三萬的彩禮。俗話:3/6/9朝上走,我愛人是別人介紹的。就是國有企業的一個普通工人。04年前後他的月工資也就是3000冒個頭。他聽到了這個消息,真的沉默了。我心裡也沒有底,比較3萬對於他來講不是小數。我也感覺到了,完了完了。但是一個星期的週末,他下班突然跑過來接我。我以為發生什麼事情了。他拉著我的手說了一句話:走去你家。畢竟我們生活在一個城市,一個西郊一個東郊。當我們踏進我家房門的那一刻,我的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他當著我的面對我爸說:叔叔娶您女兒的3萬元已經給您帶來了。聽到這個消息的同時,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反覆問自己:是真的嗎?是真的嗎?此時我父親的態度也是讓我記憶深刻。他非常冷靜的說了一個字----好!從容的接過了我老公的3萬塊,只從其中抽出的一張100元。說道:好了!你是個漢子,你們好好過日子吧!結婚的那天,我沒有看見我父親的身影。最後知道他太脆弱了。兒行千里母擔憂.......我們欠家裡的太多了。雖然孃家什麼也不需要我做,但是我是這樣認為的:孝子窗前一盞茶,勝似碑前萬兩灰。(圖片來源網絡)


麻食小公主


事實證明,這樣做了的女兒腸子悔青了,賣田賣地只是像徵信的給三五千塊錢(實際幾十萬,幾百萬塊錢)回去孃家時女兒早就知道了但是孃的人隻字不提,老人家生病了還老是打電話,意思是去女兒家附近醫院(女兒家縣城)女兒好去醫院陪護,做位女兒的有淚往肚子裡流,女兒困難的時候你們想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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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應該,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看親情厚薄。身邊的一個小姐姐,小的時侯因為發燒一時沒有控制住得了腦膜炎。如果這種病放到現在根本不算什麼大病,但是在六十年代的農村,人們缺衣少穿辛辛苦苦下地勞動一年,年終分紅的時候如果能得到幾塊錢就己經算是燒高香了,因為那時家中孩子多,一般情況下都四五個,有的家姐七個哥五個的現象也不新鮮。小姐姐家就是姐弟五個,她排行老五上頭有哥哥姐姐,她家中境況可想而知。為了治她這個病,父母到處借錢以至於後來娘出外要飯(要飯也要偷偷出去,生產隊不讓去),當時有很多的鄰居也勸過她娘,說一個女孩兒家差不多得了,但是她父母很堅決必須想法兒給孩子治病。就這樣,母親出外要飯,父親在家下地幹活既當爹又當媽。父母心意盡到了,但病不等人啊,小姐姐留下了腦膜炎後遺症,走路腳一顛一顛的。長話短說,後來小姐姐嫁到了一個好人家,夫家是個萬元戶。不想天有不測風雲,孃家娘得了孝喘病,就是那時農村常說的“呼啦”,說話大喘氣喉嚨呼呼作響總像有痰吐不淨似的,小姐姐為了治孃的病不說傾家蕩產吧但也花費了很多很多。小姐姐回報孝敬孃家孃的舉動在當地引起了轟動,一時傳為美談。這樣的孃家值得女兒傾盡所有去回報,反之孃家嫌棄女兒,因為重男輕女或別的原因給女兒的心靈造成了很大創傷且留下了陰影就不值得。

二看親情遠近。有的孃家家庭氛圍好,兄弟姊妹關係處得挺好,一家人經常走動多親多近,平時有個大事小情都能相互照顧相互幫襯,這個時候,孃家如有什麼變故,當女兒的雖然出嫁,也應該鼎力相助。

三看家庭情況。主要是看女兒家的實際情況:一是夫妻關係情況。夫妻關係好,丈夫心地善良會支持媳婦的做法,反之因為此事而夫妻關係出現危機甚直離婚那就三思而後行;二是女兒家經濟情況。也就是量力而行,家庭富裕就多幫助,家庭困難就少給點。

作為女兒應不應該為孃家傾家蕩產可以因情而定,不能但但受道德綁架,但起碼的親情要有,起碼的孝心要有,因為孝敬父母相互幫助是咱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天馬行空WD


男女同樣是“人”,新中國的政策男女是平等的,公民的權益是一樣的,我們都同樣有自由自主權,更有追求完美的權利。

父母給予了兒女生命,在孩子未成年時,父母有監護權,有責任把孩子培養成人,必須旅行孩子的九年義務教育。做為女兒長大成人後,和兒子一樣是有義務贍養老人的,但父母並沒有剝奪女兒的自主權,除了搶救父母的生命外,其它都沒有必要為了孃家而犧牲自己的幸福,因為我們只有今生。



舞歌暢想


做為一個女兒為了孃家犧牲自己的幸福該不該,怎麼說呢?。愛家胖大姐這樣看,如果父母為人善良,對子女盡到了養大的義務,不是吃喝嫖賭抽需要女兒犧牲自己的幸福為代價,而是生病或者年老體衰,那麼做為女兒有義務贍養父母。

如果這個男人嫌棄你負擔重,要分開,那麼這個男人不值得你愛,分開了再找,總會遇到接受你家庭條件的男人。如果你是《安家》裡的房似錦,被男人嫌棄讓你選擇,房似錦也沒有拋棄對她有愛的爺爺和弟弟,也傾其所有幫助生下來要井淹死她的父母。


愛家胖大姐


話不能說死,要就事論事的對待,就是遇到大病大災之時或危難急用錢時,該出力還是要出份力的;但要是拿自己的幸福(錢財,房屋等)去彌補孃家人的短缺,就不該了,都是大人了,自己不努力,卻要女兒“挖牆腳”來彌補,女兒結婚,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很多方面也是要應對,如果犧牲自己幸福去彌補孃家,那你離幸福就遠了。


有滋有味好生活


我認為儘管作為女兒也不該為孃家人犧牲幸福,人這一輩子說長也不長,也是為了開開心心的活著,如果因為什麼要去犧牲自己的幸福我覺得也沒有多大的意義,而且你的父母應該還是比較希望你過得好。我認為不該為孃家人犧牲幸福但是作為女兒多體諒父母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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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談犧牲,一談到犧牲,誰也不會幸福。包括你為之而犧牲的那一方,它的便利,建立在你的犧牲之上,他肯定不會好過。有心有力就幫吧。有心沒力。那就多儘儘心。人活著,各憑各的良心。針過得,線過得,日子也就過得了。再講一遍,不要談犧牲。不要犧牲。


老催寶寶


隨著時代的變化,不再是以前的男女不平等,也不是以前的封建社會了,所以這自然是沒必要的犧牲...

當然也不排除有極端的家庭情況導致了作者問出這樣的問題...

建議用自己能接受的和大眾能接受的最好的方式來說服周邊的人支持你自己的想法,追求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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