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式養老悄然形成,你怎麼看?

軍良888


同居式養老,說通俗點就是“搭夥過日子”,老人不領結婚證就住在了一起,互相幫扶著度過餘生,現在不管是在城市還是農村,都很普遍。我贊成這種養老方式,看法如下,不當之處,敬請大家指正。

不符合法律規定

有的老人還舉行個簡單的儀式,把雙方孩子叫到一起吃個飯,說明以後就是一家人了,有的是女方只帶著自己的生活用品就到男方家裡住了。實際上,這不符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不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萬一發生狀況,吃虧的還是女方。

可以避免因為繼承權產生的矛盾

有的女方到男方家,事先就給雙方的孩子聲明,不領證,就是相互扶持養老,生活中有個伴,不牽扯孩子們的繼承權,如果男方去世了,女方也就離開回自己家去。有的老人們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男方覺得女方還不錯,照顧自己很盡心,會和孩子們商量把自己的遺產分給女方一部分。

來去自由

老人們年齡大了,都有各種脾氣了,“老小孩”就是指的他們,過日子有時候就像“過家家”,一句話不對,說散就散了。不領結婚證,少了很多麻煩,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覺得還能處,就在一起了,覺得男方難伺候,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收拾好東西就走了,沒有那麼多牽掛。

相互照應

老人們最怕孤單,有個關心愛護自己的老伴,屋裡有點人氣,是再好不過了。孩子們都忙著自己的事,偶爾會回來看看,也覺得老人一個人太孤獨了,就會託人給老人找個伴,一般要求也不高,只要沒有不良嗜好,品德好就行了。我的同學老趙,父親一個人天天在家無聊,另一個同學知道後就把自己的女鄰居介紹給老周的父親,兩人都是知識分子,還挺投緣,每人還都有一套大房子,關鍵是兩人還都挺戀自己的家,最後商定各自到對方家裡住半年,試了幾年覺得這辦法挺好。生活中兩人互相提醒吃藥,給對方做自己的拿手菜,相互攙扶著去河邊散步,其樂融融。

總之,同居式養老既然普遍存在,就說明它有一定的合理性,關鍵是事前雙方要把能想到的問題都要拿出解決處理的辦法,避免事後發生各種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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