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口罩,“得先買滿50元藥品”?海口這家藥品超市被罰

疫情期間,市民“一罩難求”,海口諾和優藥品超市有限公司卻給市民設置了“門檻”,銷售口罩時竟強制要求搭售藥品滿50元,且未明碼標價。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瓊山分局對該藥店處罰沒款5036元。

市民投訴

據介紹,有市民來電反映稱,瓊山區中山南路鳳翔蔬菜批發市場對面的諾和優藥品店,要求購買50元的藥品才銷售口罩,銷售按照2元一個。該市民表示,該店捆綁銷售不合理。

立案調查

2月8日,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海口諾和優藥品超市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投訴人出示了交易記錄、退款記錄,投訴人和該店營業員王某共同出示了投訴人購買的2盒藥品(諾氟沙星膠囊、萬通感通片)、1盒椰王煙、3個口罩(1個投訴人已經使用,2個未使用),以上物品投訴人在收到退款後已退還給該店,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該店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經營藥品,對此,執法人員下達了《詢問通知書》,於當日立案調查。

該店營業員王某燕承認其要求顧客必須購買滿50元的藥品才能銷售口罩給顧客的事實。王某燕稱,其銷售的3個口罩是自用的,因顧客要求購買才以2元一個的價格賣了3個口罩給顧客。執法人員檢查時王某某已和投訴人協商解決,王某退還購買口罩和藥品的全部費用62元,顧客退還購買的1盒萬通感通片(售價25元/盒)、1盒諾氟沙星膠囊(售價15元/盒)、1包椰王煙(售價16元/包)、2個口罩,另1個口罩顧客已使用無法退還。王某稱該店經營的藥品貨架上沒有張貼價籤,但所經營的藥品包裝上均貼有價籤。

該店店長陳某英提供了該店經營藥品的進銷單據,並稱王某所銷售的口罩是該店購買發放給員工防護自用的,不對外出售,該店已對王某私自出售口罩的行為給予了相應處理。同時,該店承認其經營的藥品未按照規定進行明碼標價。

相關部門

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瓊山分局表示,海口諾和優藥品超市有限公司能夠積極配合調查,如實說明進銷價格,但其在我省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未明碼標價、經營口罩時強制搭售藥品,應依法從重處罰。

對此,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瓊山分局責令海口諾和優藥品超市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並沒收其經營口罩違法所得6元,罰款30元;對藥品未明碼標價的行為罰款5000元。

原標題:想買口罩,“得先買滿50元藥品”?海口這家藥品超市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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