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中船伕劉洪霸佔唐僧母親18年,為何大仇得報後唐母卻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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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伕劉洪霸佔唐僧母親18年,為何大仇得報後唐母卻選擇自殺?對於這個問題,今天的人看來不可思議,明明是皆大歡喜的大團圓結局,除了那水匪伏法,連早就該化為水鬼的唐僧之父陳光蕊,都因救過化身金魚鯉魚的龍王,而被送歸還陽,為何偏偏卻讓忍辱負重、等來一家團聚的殷小姐“從容自盡”?

是因為封建禮教的迫害,使得殷小姐不得不屈服於失節的壓力?其實,問題沒那麼簡單。

在仔細分析原文之後,我們會發現以下幾處疑點:

一、殷小姐與劉洪相處18年,期間為何沒有向父親殷丞相求救?

殷小姐不是一般人家,書中交代得清楚明白,她父親乃是殷開山,18年前便已是丞相,18年後權勢更大,竟能在唐僧求救之後,親自領兵六萬前往江州,捉拿賊子。

而唐僧的父親陳光蕊不過是一狀元,外放做官後,也只是江州州主,大概也就是刺史或是太守之類。一個是百官之首,一個只是普通的地方官,想也知道誰的權勢大。

劉洪既冒充陳光蕊做官,必然要巴結上司、打點關係,明面上他與殷丞相是翁婿關係,哪家的女婿能做到18年不拜見老丈人?不走動關係?

由此可見,即使陳光蕊遇害初期,殷小姐能被劉洪控制,但時隔多年,劉洪必然反要依靠殷小姐這層關係,才能保住官位不失,或者更上一層樓。在家世背景下,劉洪只有哄著殷小姐的理,斷沒有折磨、囚禁之說。

殷小姐在這18年裡,如若有心找尋婆婆(唐僧之母),或是借兩家走動之際向父親傳訊,必然能夠做到。但她卻沒這樣做,反而,唐僧這個可疑的小僧人找上門後,她才下定決心吐露真相,認下兒子,並讓兒子去替自己送信、申冤。

其實,這不過是她良心發現,以及知道紙包不住火,兒子都找上門了,這層窗戶紙就由他捅破吧。


二、殷小姐與陳光蕊感情有多深厚?

既然提到殷小姐對劉洪假冒一事是持放任態度的,那就不得不再說說她與唐僧之父陳光蕊的感情問題:他們的感情深厚嗎?

先從時間上說,陳殷結緣,是因為一場拋繡球活動,陳光蕊中狀元后打馬遊街,殷丞相家正好舉辦拋繡球活動,因為陳光蕊騎著高頭大馬、特別顯眼,所以一下就被殷小姐看中,成了繡球砸下的歡喜鬼。

陳光蕊自然是高興的,殷小姐也滿心歡喜,二人一個即將成為高官,一個是現役高官之女,門當戶對、郎才女貌,立刻就舉辦婚禮,成就一段姻緣。

這段經歷,看上去真美,細想想,不就是一場豪華版相親嗎?丞相小姐以科舉考試為相親平臺,拜託老爸獲取第一手資訊,選擇最有前途的美貌青年作為配偶,至於說對方是否品貌合一、是否家世清白、是否尚未娶妻,這些都不是殷小姐考慮的問題。一個繡球砸過去,便是合約生效,誰管那些不重要的細枝末結?

簡單說來,只要有一層狀元身份、將任一方大員、賣相還不錯,殷小姐都是願意委身下嫁的。如今相親還需瞭解三五個月,殷小姐的愛卻只需要驚鴻一瞥。

繡球一拋,陳光蕊便被迎入相府,稀裡糊塗拜了天地,速度快得連閃婚族都趕不上,畢竟,再是閃婚,也得去一趟民政局,殷家辦婚禮卻是現成的,萬事俱備,只欠新郎。

婚後不過數日,陳光蕊就被任命官職,攜妻前往,結果路遇水匪喪命。

明眼人掐指一看,古代趕路再慢,從長安到江州,也就是今天的江西九江一帶,也不過幾個月時間,何況唐太宗有命,讓他們急速啟程,不要耽誤時間。

短短几個月的夫妻相伴,與之相對的,卻是殷小姐與水匪劉洪長達18年的朝夕相處,孰輕孰重?

恐怕在尋常人眼中,殷小姐反而更像是劉夫人,而非陳太太。


三、老和尚撿到江流兒,為何不報官救人?

書中還有一處情節,說是殷小姐生下孩子後,劉洪在淹殺孩子,殷小姐卻說天色已晚,等明天再說。當夜她寫下血書說明原委,將血書系在孩子胸前、孩子則放在一塊木板上,順水推走。

這一漂漂到金山寺,長老法明和尚撿到孩子,遂收養為徒弟,18年後才將血書交給唐僧,告知他來歷。

唐僧憑著血書、信物找到江州府衙,見到母親,這才開始了復仇之旅。但問題在於,既然血書上已經寫了唐僧來歷,撿到血書的老和尚,為何不報官?別說什麼和尚跳出五行中、不管俗事,真要不管,連這孩兒都不收留了,也不會容許殷小姐在寺裡會見自己的孩子,還支持唐僧去長安搬救兵。

書中唐僧說自己父被人謀死,母親被賊人佔了,還說長老教他到江州衙內尋取母親,可見血書上早已寫清楚來朧去脈,一起謀殺案明明白白。既然如此,為何長老不報官?

原因無他,恐怕血書中只寫了劉洪等人殺官,卻未寫明殷小姐家世淵源,她是有靠山的官家小姐,如有人營救她,是有大大好處的。如果殷小姐這樣寫血書,恐怕她早就逃脫賊窟,也不必“忍受”18年,但她沒有寫這些。正因為她沒寫,老和尚恐怕只以為這是個普通的官婦,沒了丈夫已是孤苦無倚,自己也是沒權沒勢的和尚,如果敢去報官作主?

由此可見,殷小姐捨不得親生孩子不假,但同樣捨不得現在的賊子丈夫,便採取了折中的辦法,送走孩子,陪伴賊子。18年後,孩子找來,不得已下,她也只能舍了後來的丈夫,做一個“貞節烈夫”。


四、殷小姐未必是自殺

書中說殷小姐在大局已定後,選擇從容自盡。但事實上,丞相出兵滅賊後,殷小姐便已經表現出自殺的意思,被兒子唐僧死命拉住,父親殷丞相也與她抱頭痛苦,勸她不必求死。

殷小姐雖說出一番婦人從一而終的話,但最終也沒有求死,可見她在心裡是原諒了自己的,也並不準備以死殉節。

真正的改變,是在陳光蕊還陽之後。

所有人都以為陳光蕊死了,但誰曾想,他被龍王救了,還完好無損地送了回來。18年前他為何不回來?若那時候回來,殷小姐也不會與賊人假戲真做,成了真夫妻,兒子更不會流落寺廟成了和尚。

他不回來,殷小姐為人女兒、為人母親,還可以從容自在地享受貴族生活,但他一回來,殷小姐算什麼?她還能再為人妻子嗎?顯然是不行了。

陳光蕊嘴上不說,心裡必然想著這個女人與別人做了18年夫妻,如今卻硬是頂著自己妻子的名份,還有一個丞相父親做靠山,自己竟拿她沒辦法?兒子已經做了和尚,自己相當於絕後,妻子又沒有感情,幾乎是個膈應人的陌生人。另娶?恐怕也行不通,老丈人不會允許。

種種思慮之下,殷小姐還是“從容自盡”才好。

不管殷小姐是否真自盡,至少,她並不從容,也並不想死。不過,她已經虧欠了丈夫18年,難道還要繼續阻礙他未來的18年?除死之外,她恐怕真沒有更好的結局了。


元二使安西



在《西遊記》 中,水賊劉洪霸佔唐僧母親殷溫嬌18年,大仇得報後,殷溫嬌卻自殺。 很多人稱,殷溫嬌是為劉洪殉情。唐僧是劉洪的骨肉。並且說的“有理有據”:



一、唐僧曾回憶說:“我父被水賊所殺,母被水賊所佔,經三個月後分娩了我。” 在被劉洪霸佔之前,殷溫嬌懷孕6個月左右。 而陳光蕊跟殷溫嬌結婚才一個月,就被害。

二、劉洪打劫殷溫嬌時,說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我,一刀兩段。”這不是強盜應該說的話。更像是鬧分手。


最後,好事者還為殷溫嬌和劉洪編織了一個美麗的愛情故事:雙方家長有怨仇,不同意兩人結婚。但兩人相愛後。殷溫嬌還有了劉洪的骨肉。雙方父母棒打鴛鴦,殷溫嬌拋繡球嫁給了陳光蕊。劉洪便假扮水賊把唐父殺害。兩人得以團聚。唐僧是劉洪的骨肉,而陳光蕊只是個喜當爹的臨時工。

此故事雖然有鼻子有眼,但邏輯上說不通。如果唐僧真的是劉洪的骨肉。為什麼還會揭發劉洪。如果唐僧真的是劉洪的骨肉,殷溫嬌生下唐僧後,一家人團聚,共享天倫之樂。劉洪為何還容不下這個嬰兒。殷溫嬌被迫把唐僧扔到江中。

鄙人就解讀一下唐僧與劉洪、陳光蕊、殷溫嬌錯綜複雜的身世之謎。

首先,唐僧確實是陳光蕊的骨肉。殷溫嬌之前就與之相識,兩人相戀,並懷下了陳光蕊的骨肉。而殷溫嬌父母不知情。唐父中狀元后,殷溫嬌見時機成熟。便向父母建議拋繡球相親。殷溫嬌暗中通知陳光蕊,一定要來搶繡球。陳光蕊與殷溫嬌有情人終成眷屬。

但結婚不久,遇到了水賊劉洪。把唐父殺害,把殷溫嬌霸佔。當時劉洪說的“你若從我,萬事皆休。你若不從,一刀兩斷。”是指劉洪要把殷溫嬌一刀砍成兩段。殷溫嬌性格剛烈,原本準備一起殉情。但為了陳光蕊的骨肉。才忍辱偷生。 殷溫嬌被迫從了劉洪,應當提了一個條件。讓她生下孩子,並扶養孩子成人。劉洪為了安撫殷溫嬌,就暫時答應。

殷溫嬌生下孩子後,劉洪假裝待孩子視如己出,卻一直等合適的時機除掉他。殷溫嬌覺察到了危險。便將孩子扔到江中。 殷溫嬌與劉洪一起生活了18,忍辱偷生。是因為一直沒有孩子的消息。她不知孩子生死。一天見不到孩子。她一天就死不瞑目。大仇得報之日,她見了親生骨肉。殷溫嬌終於可以在九泉之下與愛人團聚了。

正如網友所言: 帶孕之身,橫遭霸佔, 為夫留後,委曲求全。 大仇得報,心願已了, 追隨亡夫,節義可鑑。


楊朱學派


個人覺得陳光蕊就是個接盤俠。

首先一般情況下古人很在意門當戶對。堂堂宰相的女兒怎麼可能在大街上拋繡球。這就有問題了。是什麼原因讓她做出那個選擇低下身段街頭拋繡球呢!

我想很好解釋,就是她已經不是名副其實的大家閨秀了。所以才有拋繡球那一幕。

其次第二個問題就來了。到底唐僧的父親是誰。肯定不是陳光蕊。

首先時間對不上 。有可能已經有孩子了。

其次原文這樣寫: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

好一個你若從我萬事皆休。你若不從一刀兩斷 。

在聯想到街頭拋繡球恍然大悟。劉洪就是禍害殷紅嬌的人。紙包不住火。宰相只有讓女兒街頭拋繡球。

可憐的陳光蕊 ,自以為達到了人生巔峰。確因為這個繡球送了命。

其次惡霸霸佔殷溫嬌十八年。十八年。學過歷史的人都知道。古代當官的過段時間就得進京。即便是皇帝不認識陳光蕊。難道作為宰相的爹不認識自己女婿嘛? 所以說殷紅嬌在給劉洪打掩護。

不知大家注意沒有。孩子(即後來的唐僧)生下後, 順水放走, 由老和尚收養了, 這個時候,如果他以前擔心孩子現在她完全可以報案,卻為何仍不作聲?

大仇的報之後 為什麼派來的是御林軍。

最後自殺其實不難看出。不得不死。死了還能保住明節。在沒有人知道唐僧身世。古人都很在乎自己名聲。


一憶一


有句話這麼說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其實,《西遊記》是明代吳承恩寫的,受朱熹影響比較深,其實唐代比較開放,對女子沒有這麼多框框條條的限制,婦人丈夫過世以後,在唐代再嫁是很常見的事。

當然,唐僧母親在大仇得報以後自殺,也可以說是她的心願已了,可以追隨亡夫去了,這也說明他們夫妻情深,在之前苛活,只不過是因為懷了孩子,想為亡夫留下一個後代,如今大仇已報,孩子又已長大成為,且是一代高僧,可以瞑目了。


語菲情感坊


這個橋段本身就漏洞百出,不用計較了。唐僧母親的死,不過是為唐僧還報母親生恩。而且已經為父報仇了,徹底了斷凡塵,可以安心當和尚,而後認真取經!


一同成長


帶孕之身,橫遭霸佔,

為夫留後,委曲求全。

大仇得報,心願已了,

追隨亡夫,節義可鑑。


匠人工坊


劉洪霸佔唐僧母親這一故事出現在《西遊記》第八回的附錄中,特意為唐僧修成正果加了一段傳奇身世。

新科狀元陳光蕊與丞相之女殷溫嬌喜結連理,兩人乘船共赴江州上任,不巧艄公劉洪見色起意,殺死了陳光蕊並霸佔了殷溫嬌。

由於當時殷溫嬌已經懷有唐玄奘在身,無奈只得虛與委蛇。轉眼間玄奘落地,這時殷溫嬌的耳邊突然想起了一個聲音,是觀音菩薩派來的南極星君,星君道:滿堂嬌,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閒。劉賊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護。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

從南極星君的這段話中,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答案,那就是母子團圓之日,就是大仇得報之時,也是玄奘聲名遠大之際。所以這就是唐僧母親殷溫嬌為何會被劉洪霸佔了18年之久,因為她信了星君的叮囑,信了觀音菩薩,不然作為丞相的女兒還真得會傻等18年?

唐玄奘長到18歲時,從金山寺方丈的口中聽說了他母親留下的一封血書,才知道自己的離奇身世,因此他立志要為父母報仇。玄奘以化緣為掩目隻身來到江州縣衙,並見到了母親殷溫嬌,兩人抱頭而泣。殷溫嬌生怕劉洪折回,殺害了玄奘,於是兩人約定在金山寺相見。殷溫嬌以還願的名義騙過劉洪到達了金山寺並見到玄奘,拜謝了恩人老方丈,兩人又是一番抱頭痛哭。

隨後,殷溫嬌讓玄奘帶著信物進長安找外公殷開山。緊接著丞相殷開山就把劉洪擒住,並將劉洪帶至當年陳光蕊被害的江邊,對其梟首以此祭拜陳光蕊在天之靈。江河裡的龍王問訊趕忙為陳光蕊還陽。最後唐僧一家三口得以團圓。也應了觀音菩薩派來的南極星君的那句叮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

然而,對殷溫嬌來講,這本該是個完美的結局,不曾想到她毅然選擇了自盡,一心要尋死。因而很多人不理解殷溫嬌的這種悲劇行為。

在我看來,殷溫嬌選擇自殺,歸根結底原因還在南極星君的那句叮囑之上: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閒。站在封建女性的角度看,殷溫嬌已經知道其子未來的富貴地位,而自己的這段屈辱經歷必將影響或是玷汙兒子的未來,出於愛子的緣故,她必須選擇自殺。另一個原因在於該篇目的作者所要表達的思想含義,圓滿的結局是人人都希望看到的,然而作者也是一心要讓殷溫嬌選擇自殺留下悲劇,其本意就是在為封建女性的悲劇命運而鳴不平。


讀名家名著


畢竟出身高貴,知道禮義廉恥之人。委身一個賊人這麼多年,怎麼面對夫兒和親友?以死全節,這是古代婦女的宿命。

當然,書中還另有深意,唐僧之母這些年不告發劉洪是二人有隱情,最後良心難安,兒子找來,無奈幫丈夫討回公道,然後既無臉也是為劉洪因己而死內疚,所以追隨而去。


勇評書話


唐僧母親自殺是封建道德的要求,也是她了無牽掛的體現。

1、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使唐僧母親自殺

封建社會男尊女卑,婦女沒有地位。那時候講究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婦女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那時候女子沾衣裸袖便為失節,何況被水賊劉洪霸佔18年。她自然沒有臉面活在世界上,大仇得報後,自然會尋死。

這樣故事不只唐僧的母親一個人,比如唐朝尉遲恭的原配夫人梅秀英也是一樣的。《隋唐演義》中,梅秀英被劉國楨霸佔,她忍辱負重把兒子尉遲寶林養大。到後來,父子相認打破白良關,梅秀英也自盡了。

2、唐僧的母親了無牽掛

唐僧的父親陳光蕊被水賊劉洪害死,按唐僧母親的心思,當然是隨他而去。然而,此時唐僧還未出生,她更重要的責任是給陳門留後,所以唐僧的母親才會忍辱負重活下來。18年後,唐僧長大成人,大仇得報,她自忖對得住陳家。對於這個世界,她再無牽掛,自然會追隨亡夫於地下。

3、唐僧的母親沒有變心

唐僧的母親是大唐開國丞相殷開山的女兒,因未婚配,搭綵樓拋繡球選婿。恰巧新科狀元陳光蕊跨馬遊街經過樓下,被殷小姐看中,拋繡球一擊而中,二人遂結為夫妻,可以說天賜良緣,郎才女貌。婚後的二人十分恩愛。大仇得報後自盡,正說明18年來她沒有變心。

綜上所述,唐僧的母親在18年後選擇自盡,是她內心的從容,也是封建道德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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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鶴讀書


唐僧的父親是狀元陳光蕊,母親殷溫嬌是殷丞相的女兒,只是陳光蕊帶著妻子殷溫嬌赴江州任州長時,卻發生了一件令人非常惋惜的事情,當時:那劉洪睜眼看見殷小姐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真個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遂與李彪設計,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整個就一見色起意的劇情,只是可憐了陳光蕊和殷溫嬌這對新生夫婦,還有那讓殷溫嬌被迫委身劉洪的原因——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

話說這殷溫嬌和劉洪到江州赴任後,生活得非常難過,丈夫被害,自己因為腹中孩子被迫委身,這是非常屈辱的事情,要不是為了孩子,恐怕她早就找不到生活下去的理由了。

值得慶幸的是,上天賜予她的孩子正是唐僧,在孩子出生時,壽星還專門去告知她:“滿堂嬌,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閒。劉賊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護。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謹記吾言。快醒,快醒!”

在那般艱難的日子中度過了18年的殷溫嬌,最終還是被唐僧帶來的援兵所救,陳光蕊也在龍王的幫助下還陽,可在此時,殷溫嬌卻打算自殺,因為她覺得自己無臉見丈夫和老父親:“吾聞婦人從一而終。痛夫已被賊人所殺,豈可面見顏從賊?止因遺腹在身,只得忍恥偷生。今幸兒已長大,又見老父提兵報仇,為女兒者,有何面目相見!惟有一死以報丈夫耳!”

雖然閤家團員,她本人卻始終心裡有芥蒂,認為自己丟了丈夫和父親的臉,只有自盡才能保全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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