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中揭露的這些買房知識你知道嗎?

13年前,一部《蝸居》撕開了人性百態,裡面最熱的一個話題就是買房,而最近熱播的《安家》再次將買房這個話題重新拉入人們的視野。


不同的是《蝸居》中為買房奮鬥的夫妻海萍和蘇淳成了《安家》裡的宮蓓蓓和劉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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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調侃,從《蝸居》到《安家》,這對夫妻眼看著上海的房子從38萬/套到了6.5萬/平。

看到這裡,我卻笑不出來,《蝸居》中的心酸現在回味起來還歷歷在目,而再看《安家》,這種心酸油然而生,還是那樣的沉痛。

房子,終究是所有普通人中,心裡的一道坎。

正如劇中的房產中介房似錦所說:


《安家》中揭露的這些買房知識你知道嗎?


這大概就是為什麼,《安家》仍然能夠激起人們的熱議的原因所在吧。

不過,這部劇中所涉及到的有關買房的知識卻值得我們每一位買房人學習。

劇中的第一個故事,就是海清扮演的婦產科專家宮蓓蓓,懷著二胎與父母五口人,擠在一間62平的一房一廳裡,怕吵醒熟睡的家人,她只能藉助手機的光線小心翼翼的摸進房間,無處辦公只能擠在狹小的衛生間。因為懷了二胎,又不得不置換一套大面積的房子。


《安家》中揭露的這些買房知識你知道嗎?


“這戶人家,每個星期都看房,那個女人從肚子平看到肚子大,看了一年了都看不好。”


為什麼看不好呢?無非是囊中羞澀但要求又不想降低購房標準,想必這期間房價也變動了不少吧。


那麼重點來了!我想說的是,像宮蓓蓓這樣的剛需類購房者,看到合適的房子就儘快下手,有時候逼自己一把不見得是一件壞事,因為一旦錯過,可能就再也追趕不上房價了。很多人狠下心買房的時候,的確會辛苦一陣子,而後期那份擁有自己的家而帶來的喜悅,卻是任何事情都無法替代的。


就像劇中所說“也許買了房會過的苦一點,但是將來的收入,一定會大大超過現在的預期的,優秀的人是會被眷顧的,買個超過自己能力範圍多一點的房子,逼自己變得更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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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中的第二個故事,是老嚴夫婦在上海賣了十幾年的包子終於攢夠了錢為兒子買房的故事,現如今諸如此類的事件很多,父母辛辛苦苦大半輩子就為了給兒子買一套房。


而真正讓這個故事受到熱評的點在於就在簽約當天,老嚴的兒子突然說要加上老婆的名字,因為這個房子是全款買房,一時間老兩口靜默了,不過在兒子的再三說服下最終還是同意了。


《安家》中揭露的這些買房知識你知道嗎?

《安家》中揭露的這些買房知識你知道嗎?

《安家》中揭露的這些買房知識你知道嗎?

《安家》中揭露的這些買房知識你知道嗎?


其實,這麼多年來買房加不加另一半這個話題經久不衰。我們需要了解的是關於加與不加,在不同的情況下所屬關係也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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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

▲一人出資:


1. 婚前取得產權,房屋落在自己名下,並還清個人貸款或全款買房的,房屋屬個人財產;


2. 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才取得房本,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認定為夫妻一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 婚前已付了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司法實踐中,將該房屋認定為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4. 房屋落在對方名下:通常是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才以對方名義購房,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沒有特殊情形,視為以結婚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5. 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雙方出資:


1. 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2. 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間,共同共有處理;非同居期間購房,法官會綜合購房背景,出資數額,尤其是公平角度來判定,沒有統一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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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


▲一人以婚前的個人財產出資:


1. 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房屋已經支付了全部房款,算是個人財產;


2. 如果房屋只支付首付款,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只不過房屋尚未償還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 房屋落在雙方名下:夫妻共同財產。


▲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


1. 房屋落在雙方名下:典型的夫妻共同財產;


2. 只落在一方名下: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父母全額出資:


1. 出資方子女名下:房屋屬個人財產;


2. 婚後,屬雙方或者對方名下: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但是,如果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證明此出資是贈予自己子女一方,屬個人財產。


▲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


1. 出資方子女名下: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予自己子女,離婚分割時,出資父母子女適當多分;


2. 婚後,屬雙方或者對方名下: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雙方父母均出資:


1. 房子落在夫妻雙方名下: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 房子落在一方名下:夫妻雙方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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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外一個故事是發生在劇中男主身上的故事,為了買房子,和妻子假離婚,結果淨身出戶之後,在家裡發現了妻子出軌。


其實前些年為了買房假離婚結果人財兩失的事件屢見不鮮,尤其是在大城市。用“假離婚”的手段,夫妻中的一方“淨身出戶”,變身可享受最優惠購房政策的首套購房者,是不少人為了購房而想出的昏招和險招,也是不少中介經紀常用來促成交易的“萬能”好辦法。


我們要清楚的一點是沒有什麼所謂的“假離婚”,一旦換了個證,就是真離婚。離婚協議白紙黑字無法反駁,這更讓“吃虧”的一方在事後基本無法彌補損失。


雖然有些夫妻為求“雙保險”,在“假離婚”前,還私下籤訂了“補充協議”,但是期望靠簽署補充協議來規避“假離婚”風險是不可行的,法院不會採納這種兩人私下的協議。


在電視劇《向左走向右走》裡有一句臺詞說的很好:“人生總有許多的意外,握在手裡的風箏也會突然斷了線。”


今天愛你的人,明天也可能突然不愛你了,你是無法保證你的枕邊人每分每秒都只愛你一個人,所以千萬不要為了省錢而冒險。


文章綜合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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