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農村四合院,前院鄰居要蓋樓會影響南屋採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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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卡小杰


大家好,說說我的看法,我一個親戚也是這種情況,他們那個村子房子都蓋的比較亂,村子比較大,村子裡沒有什麼大點的路,好多門口只能過用個小農村用的那種小平排車,現在的農用三輪車就進不去,都是南北衚衕,衚衕裡住著好幾家,住的挺別擁擠,每家都是三間堂屋,兩間配房,大門都是朝東,或者朝西,配房南面就是人家的屋後牆,以前條件都不怎麼好,都是那種一層小房子,沒有兩層,不存在採光問題,現在社會發展了,生活條件好了,以前的老房子也破舊了,特別是現在有小男孩子的,該說老婆了,現在都是兩層小洋樓了,以前那種房子根本就就看不上了,外面沒有宅基地的,只好把老房子推倒在蓋,現在蓋的都是兩層樓了,住在後面的鄰居也不好說什麼,那是人家的宅基地,樓蓋好了,對後面人家採光肯定有影響,夏天還好些,特別是冬天,後面人家一天都見不上陽光,院子裡陰冷陰冷的,要是上了凍,一冬天別想化凍了,我親戚沒辦法,只到外面在買個宅基地,從新蓋個房子,老房子閑置那裡了,還有就是現在還多人都去縣城買房子了,不回家了,現在農村好多村子房子都沒人住了,


豐縣產哥


“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這是出自於評清代張英的《觀家書一封只緣牆事聊有所寄》,勸家父不要和鄰居吳家掙地而計較,吳家知道後禮讓三尺,便有了後面的“六尺巷”。身居農村,像這樣鄰里之間的事情時有發生,有時候不是為了掙一點地,而是面子問題。當然,並非每人都有張英的胸襟。老北京的四合院已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其元素也是值得借鑑。能住四合院,說明你是一個有文化底蘊的人。前面建高樓確實有點擋,擋光線、擋視野。我有一下兩點建議,1、根據國家規定農村的民宅,樓間距是1:1.2以上,才能保證開窗日照是滿的。比如:你的房子是5米,樓間距應該是6米才是合適的。可以和鄰居溝通,適當的移下,後面可做排水道,畢竟他家房子也要考慮排水問題。2、如果,鄰居不同意,那就改變自己。人如果改變不了別人,一定要改變自己。[捂臉]那就是在自己北面開大面積窗戶,增加採光。以上建議,希望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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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下自己的看法

象這種情況在農村特別常見,有的家裡建房建的晚,有的前院翻建房屋。現在不管是翻建還是新建,一般都是建樓房。

如果前院建樓房確實影響到後院採光問題,我們們這裡的做法是,前院的房子往前去,後面留出二米左右的巷道。

一般情況下前院建樓房會往前讓的,如果前院不讓可以找村委解決,畢竟是村民之間的事情,基本上村裡都可以解決的。

如果前院讓出了巷道,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希望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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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院鄰居的宅基地如果離你家南屋距離有3米以上影響不大,如果距高只有一米左右就有點影響你家南屋採光。

但是,鄰居通過審批在合法的宅基地上建房,從法律上講你是無權干涉的。你不能因影響南屋的採光,採取過激行為阻止鄰居施工。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萬事以和為貴,你可以找鄰居協商,是否能把間距留寬點,給予對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用宅基地置換。我相信只要誠心與鄰居協商,辦法總比困難多,總歸能找到使雙方都能滿意的結果。


人貴自知自明


河南農村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實行第一次新農村規劃,規定每戶宅基地18米X14米,門前有3米路。每一家的宅基地都是一樣。

象題主所說的情況在我們這邊是很難協調的。住在你前面的人家房子建多高是房主的權利,你不能干預。再說了,你的房子要是比後面人家的高了,後面的住戶也不好干預。

農村的情況就是這樣,宅基地面積本來就小,建房高度自願,沒有統一標準。

當然了,每個地方的建房標準不一樣,前面的住戶影響到你的屋子釆光,你可以把自己的老宅重建或另找地方。也可以不去管它。


鄰居老辛


這樣的鄰里糾紛在農村是比較常見的民事糾紛,歸民法調整。

一,1987年元月一日實施的《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二,2007年頒佈並實施的《物權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三,現在農村建房是要經過審批的,否則就是違建,你先調查確定鄰居建房是否取得合法手續。如果沒有,可以舉報違建。自然會停止施工或拆除。

如果取得合法手續,但基於以上法律規定,如果鄰居建房確實會影響你們的採光的,可以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方案解決,前三種方案不是必經程序,不能解決的,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直接提起訴訟。

這種影響採光的法律事實,屬於侵權行為。根據民法通則,可以要求侵權人賠禮道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老農觀點,僅供參考,服務三農,歡迎討論!


農民更瘋狂


先送你一首詩:千里家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根據物權法第八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另外,城鎮個人建造住宅管理辦法第六條、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也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在本案中,李先生可依據上述法律、法規的條例,向為鄰居發放合法建房手續的單位書面提出異議或者提請仲裁。

律師提醒:若發現鄰居建房可能影響你家的採光、通風、流水等,應儘快與鄰居協商,若短時間內達不成協議,要及時向規劃等部門反映。鄰居間也應多換位思考,處理好鄰里關係。


廣東george


我國農村大都是古時候以一個(或兩個)姓氏繁延聚集而來的村落,村落的佈局呈縱橫街道和衚衕。一般左右鄰居間有衚衕,鄰居前後沒有間隔,每個家庭的院落呈大致南北長方形。

以前村裡前後鄰居之間的一般不會發生因“採光”問題產生糾紛。因為農村幾千年來哪裡蓋得起樓房,並且房子低矮,前後間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說起農村裡的樓房,是近十幾年來,改革開放農民進城打工有了一些錢,興起的“二層樓房”。國家有規定農村村落內居住房不能超過三層。

樓房的興起就帶來了前後鄰居的“遮擋陽光”問題。辦法總是有的,村民們有個“約定俗成”規矩,前面鄰居想蓋樓房,那就在你的宅基地要蓋的樓房後空留2~3米的距離,以減少樓房高度給後面鄰居遮擋陽光的生活的危害。

這種方法大家都能接受,鄰居間的一些事情,坐下來商量總有好辦法。祝大家和睦相處,安居幸福。








靖哥801


你好,我是黔農小陳,很榮幸能夠回答你的問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在農村,這樣的事情還是很多的,不過這樣的事情一般都很好解決的,農村的人性格熱情樸素大多都好說話,只要自己不得罪過人家,那麼去好好的商量是可以解決的。相信交流是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

第一 遇事要冷靜

現實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我們再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要保持冷靜,不要衝動,因為人一衝動就容易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加劇事情向壞的方向發展。

第二 遇事早解決,以己度人

在農村,如果鄰居要蓋房那麼消息是藏不住的,整個村都會知道,如果得知鄰居蓋房確實會影響到自家的採光,那麼就得早點採取辦法,在他家房子還沒有打地基的時候就去找他解決。如果晚了鄰居想改也改不了,或者代價會很大,做事情要先想想如果是自己遇到能不能接受。

第三 交流是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

我們遇到事情要多交流,只有多交流協商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就如題主的問題一樣,如果鄰居蓋房會影響到自己,那麼就要提早和鄰居家商量,拿出雙方都滿意的方案來,比如通過協商將他家房屋向外挪動幾米,或者修建的房屋方向改改等等,在農村土地沒有城市裡那麼寸土寸金,如果他家房屋的地基還沒有做,而你的心態也夠好,平時為人也可以,那麼我相信他沒有理由會為難你的,畢竟,在農村,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且大多都是一家有事大家幫忙,誰家裡還沒有個事需要別人幫助的時候,所以,這麼一來二去的,在村裡只要你自己平時為人可以,又好好的和人商量那麼就很容易解決的。

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好說話,畢竟一個村那麼大,總有那麼一兩個人會讓人討厭的,如果真遇到這種情況,就只能試試和他商量了,商量不下來就只能是找村裡的人幫忙,看看能不能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就只能自認倒黴了,畢竟,在農村修房,一般都不會管的。我們也沒有權利強制人傢什麼。

在我們村也有那麼一兩個不招人待見得,他們遇事斤斤計較,只能佔便宜,自己不能吃虧,說個簡單的事情,在農村,以前大多數人家都喂有牛和羊,再放牛的時候路過人家土地邊上,難免牛會偷偷吃那麼一兩口莊家,這本是正常的,吃了你給主人家說下就沒事了,但是就有那麼一戶人家,你家的牛吃了他家的一點,他能要你賠,或者能罵你好就幾天,而主要是他自己家的牛也吃了別人家的,他說都不說一聲。還有就是喜歡亂說人,看不起別人,我記得有一件事特別讓我記憶深刻,就是有一次村裡的一戶人家,那年他家剛修了新房,而有一家房屋很差,他就說人家那麼窮,沒本事,講人家那樣子修不起房,後來沒過幾年那戶人家就修了棟比他家更高更好看的房屋,在全村都去慶祝那天,主人特意請他坐了上坐(在農家就是相當於貴賓坐位,有神龕那一邊)還特意感謝了他,說是沒有你我也修不起房子,得好好謝謝你,當時很多人都沉默,沒有人說話主要是很多人都被說過,大多人都本著不得罪人的態度沒有理他。故事跑遠了,回正題,雖然農村有那麼一兩個讓人討厭,不過還是有很多人是好說話的,只要不牽扯大利益遇事都可以商量。

所以,在鄉村我們遇到事情要冷靜對待,做事情也不要太過,先想想這樣做自己能不能同意,且有事情多和人協商,和平解決是最好的結果,這樣才能夠和和氣氣的在一個村裡生活。

非常感謝樓主,能讓我回答這個問題,有機會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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