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大常委会防疫《决定》登上全国人大“点赞榜”

掌上怀化讯 3月8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获悉,为贯彻落实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怀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作为,2月8日“紧急加开”第三十次常委会会议,率先在全省表决通过的《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全市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法制保障。此举日前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点赞。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岀台的《决定》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和可以采取的防控措施;明确基层社区、单位和个人等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司法保障功能。

3月8日上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建国介绍,《决定》的出台为全市防疫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更为各级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点亮“法治明灯”,确保疫情防控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科学有序稳步前行。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该项《决定》不仅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职责,同时还对乡镇一级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作出相关规定,更重点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执法检查,拟于4月份就3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听取市人民政府情况的报告,以执法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赢得“双战双胜”。(记者 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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