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出臺“支雲”系統庭審規範,引導在線庭審活動有序開展

南通中院出臺“支雲”系統庭審規範,引導在線庭審活動有序開展

支雲”系統

庭審規範

3月9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支雲系統庭審規範(試行)》(以下簡稱《支雲庭審規範》),從使用原則、適用範圍、庭前準備、庭審程序、法庭紀律、司法禮儀等各方面進行明確規範,確保在線訴訟活動的嚴肅性、權威性。

南通中院出台“支云”系统庭审规范,引导在线庭审活动有序开展

作為硬核司法利器,“支雲”庭審系統目前已實現“四個全覆蓋”。一是轄區法院全覆蓋,全市法院75個法庭配備支雲庭審系統,其中包含了全市34個人民法庭,已累計進行在線庭審活動2300餘次;二是功能設置全覆蓋,支持庭審各方面需求;三是案件類型全覆蓋,適用於民商事、刑事、行政、執行、信訪案件的網上談話、聽證、調解和開庭等;四是移動終端全覆蓋,蘋果、安卓手機或平板和電腦均可使用。伴隨著聲聲法槌雲端敲響,支雲庭審系統真正打破了時空掣肘,開闢了互聯網庭審新時代,拓展了司法為民新途徑。

三大基本原則,奠定適用基礎

《支雲庭審規範》明確了“支雲庭審系統適用的三個基本原則:

1.自願原則:須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強制使用;2.全程留痕原則:記載、保存訴訟活動痕跡,固定庭審過程;

3.效力等同原則:與線下訴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適用範圍:民商事、行政、刑事、執行、信訪等案件的開庭。談話、聽證、調查、調解等訴訟活動同樣適用。列明例外情形: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不適用支雲庭審。

細則貫穿全程,規律潮流兩不誤

《支雲庭審規範》明確了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開庭前、庭審中的各項任務分配以及行為指南,同時對庭審控制、證人出庭、庭審旁聽、證據交換等作出規定,確保支雲庭審活動規範有效運行。

1.法官助理或書記員。做好技術指導、訴訟事項告知、開庭通知以及宣佈開庭前的庭審條件確認、當事人身份核實、庭審紀律宣讀等工作,其中告知訴訟事項及開庭信息時可以電子方式,而不必須發送傳票或紙質材料。

2.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除了按時參加庭前測試、完成身份認證之外,還應當根據舉證通知、庭前證據交換通知等,及時遞交訴訟材料及證據。

3.法官或法官助理。在引導當事人按時提交證據的基礎上,及時審核後形成電子卷宗,對訴辯意見、證據、案件事實、爭議焦點進行歸納,確保庭審過程清晰、集中、高效。

遵循司法規律,庭審方式有創新

《支雲庭審規範》規定:在線庭審程序應當遵循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以根據審理的需要,按照陳述爭議、查證辯論、評議、宣判的順序進行。

1.陳述爭議時,由各方當事人分別宣讀訴辯意見。審判長或獨任法官也可以對訴辯意見、無爭議事實進行歸納,徵求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2.審判長或獨任法官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辯意見,歸納爭議焦點,查證辯論階段應圍繞爭議焦點進行。

3.對於簡單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可以直接圍繞訴訟請求或者案件要素進行審理。

紀律禮儀立新規,保障庭審權威性

為確保支雲庭審的嚴肅性、權威性,樹立線上線下庭審的一致要求,《支雲庭審規範》對在線庭審活動的法庭紀律和司法禮儀作出明確規定: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庭審, 應當儀表整潔,規範著裝,文明著裝;庭審過程中,禁止鼓掌、喧譁、吸菸、進食、撥打或接聽電話、故意脫離視頻畫面、貶損他人人格或進行人身攻擊等危害法庭安全或法庭秩序的行為;旁聽人員不得隨意站立、走動、發言、提問或有其他干擾庭審活動的行為。當事人及其他人員違反庭審紀律的,審判長或獨任法官應當予以訓誡,對訓誡無效的,強制其退出連線或者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南通中院制定《支雲庭審規範》,是立足在線訴訟活動常態化發展的有益嘗試,在保障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審理案件的同時,進一步激發了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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