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出台“支云”系统庭审规范,引导在线庭审活动有序开展

南通中院出台“支云”系统庭审规范,引导在线庭审活动有序开展

支云”系统

庭审规范

3月9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云系统庭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支云庭审规范》),从使用原则、适用范围、庭前准备、庭审程序、法庭纪律、司法礼仪等各方面进行明确规范,确保在线诉讼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

南通中院出台“支云”系统庭审规范,引导在线庭审活动有序开展

作为硬核司法利器,“支云”庭审系统目前已实现“四个全覆盖”。一是辖区法院全覆盖,全市法院75个法庭配备支云庭审系统,其中包含了全市34个人民法庭,已累计进行在线庭审活动2300余次;二是功能设置全覆盖,支持庭审各方面需求;三是案件类型全覆盖,适用于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信访案件的网上谈话、听证、调解和开庭等;四是移动终端全覆盖,苹果、安卓手机或平板和电脑均可使用。伴随着声声法槌云端敲响,支云庭审系统真正打破了时空掣肘,开辟了互联网庭审新时代,拓展了司法为民新途径。

三大基本原则,奠定适用基础

《支云庭审规范》明确了“支云庭审系统适用的三个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须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强制使用;2.全程留痕原则:记载、保存诉讼活动痕迹,固定庭审过程;

3.效力等同原则: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适用范围:民商事、行政、刑事、执行、信访等案件的开庭。谈话、听证、调查、调解等诉讼活动同样适用。列明例外情形: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适用支云庭审。

细则贯穿全程,规律潮流两不误

《支云庭审规范》明确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庭审中的各项任务分配以及行为指南,同时对庭审控制、证人出庭、庭审旁听、证据交换等作出规定,确保支云庭审活动规范有效运行。

1.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做好技术指导、诉讼事项告知、开庭通知以及宣布开庭前的庭审条件确认、当事人身份核实、庭审纪律宣读等工作,其中告知诉讼事项及开庭信息时可以电子方式,而不必须发送传票或纸质材料。

2.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除了按时参加庭前测试、完成身份认证之外,还应当根据举证通知、庭前证据交换通知等,及时递交诉讼材料及证据。

3.法官或法官助理。在引导当事人按时提交证据的基础上,及时审核后形成电子卷宗,对诉辩意见、证据、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进行归纳,确保庭审过程清晰、集中、高效。

遵循司法规律,庭审方式有创新

《支云庭审规范》规定:在线庭审程序应当遵循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根据审理的需要,按照陈述争议、查证辩论、评议、宣判的顺序进行。

1.陈述争议时,由各方当事人分别宣读诉辩意见。审判长或独任法官也可以对诉辩意见、无争议事实进行归纳,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2.审判长或独任法官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归纳争议焦点,查证辩论阶段应围绕争议焦点进行。

3.对于简单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可以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审理。

纪律礼仪立新规,保障庭审权威性

为确保支云庭审的严肃性、权威性,树立线上线下庭审的一致要求,《支云庭审规范》对在线庭审活动的法庭纪律和司法礼仪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 应当仪表整洁,规范着装,文明着装;庭审过程中,禁止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故意脱离视频画面、贬损他人人格或进行人身攻击等危害法庭安全或法庭秩序的行为;旁听人员不得随意站立、走动、发言、提问或有其他干扰庭审活动的行为。当事人及其他人员违反庭审纪律的,审判长或独任法官应当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强制其退出连线或者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通中院制定《支云庭审规范》,是立足在线诉讼活动常态化发展的有益尝试,在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审理案件的同时,进一步激发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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