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市紀檢監察(巡察機構)系統開展徵文活動的通知

徵文以“我的一次……”為題,講述個人在從事紀檢監察、巡察工作中的一次經歷。

二、徵文對象

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巡察機構幹部。

三、徵文要求

1.緊密聯繫思想、工作和生活實際,以第一人稱講述從事紀檢監察、巡察工作中的心路歷程、難忘故事或學思踐悟,展示對初心使命的感悟和擔當作為。

2.原則上要求每名紀檢監察、巡察干部撰寫1篇文章,每個區縣紀委監委至少推薦上報10篇,市委巡察辦至少推薦上報4篇,市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委機關各部室至少推薦上報1篇較高質量的主題徵文稿,鼓勵多寫多報。

3.徵文不限體裁。

4.文稿應當觀點正確、主題鮮明、語言流暢、文風鮮活,篇幅不超過1600字。

5.文稿須為作者本人原創且未公開發表的稿件,嚴禁抄襲、剽竊。

四、徵文報送

1.徵文提交Word格式電子文檔1份,另附作者簡介、文稿題目、聯繫方式、電子郵箱等。

2.各單位各部室收齊文稿後,統一報送至市紀委監委機關黨委鍾傑,聯繫電話:8888221、13574469168,外網郵箱:[email protected]、內網郵箱:[email protected]

五、徵文時間

徵文活動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收稿截止日期為2020年3月3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