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高新區出臺“十七條”,激勵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黃山高新區全力支持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下稱 若干意見)發佈實施,並確定了抓政策落實的責任部門。該意見包含17條具體政策,涉及企業貢獻獎勵和支持發展、科技創新、機器人換人、技術改造、品牌建設、上市掛牌、用工保障、減免租金等12個方面。

該“若干意見”稱,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總體戰、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同時,切實提振工業企業發展信心,全面推動“戰疫情、增動能、促發展”工作,加大金融、研發、品牌支持力度,實施援企穩崗政策,著力優化企業服務,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六穩”工作,保障經濟社會平穩健康運行,加快創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步伐,推動黃山高新區高質量發展。根據黃山高新區實際,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加大企業貢獻獎勵

1、對當年納稅貢獻排名前二十名的工業企業,授牌表彰並給予獎勵。

2、對年入庫稅收100萬元以上,畝均稅收排名前十名且符合市“五未土地處置”相關要求的工業企業,第一名獎勵5萬元,第二名至第五名分別獎勵3萬元,第六名至第十名分別獎勵2萬元。

二、加大企業發展支持

3、對首次年產值達到1億元、2億元、3億元、5億元、8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負責人3萬元、4萬元、5萬元、6萬元、8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上年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企業,按往年產值最高值,每增長1億元給予1萬元獎勵。

三、加大科技創新支持

4、當年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發明專利證書》的,一次性獎勵2.1萬元/件;當年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的,一次性獎勵2000元/件;當年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外觀設計專利證書》的,一次性獎勵1000元/件;當年獲得《軟件著作權證書》的,給予獎勵5000元/件。

5、鼓勵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費用投入。對當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且比例不低於3%,每提高一個百分點,給予2萬元研發獎勵;對當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且比例不低於4%,每提高一個百分點,給予1萬元研發獎勵;對當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且比例不低於5%,每提高一個百分點,給予5000元研發獎勵。

四、加大機器換人支持

6、對當年新購置工業機器人(自由度≥4)的企業,按購置機器人費用的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五、加大技術改造支持

7、對列入《高新區新型工業化重點技改擴建項目庫》、並納入《高新區固定資產投資庫》統計、當年入庫稅收3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當年新購置生產型設備超過100萬元的,按設備購置額的10%給予技改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六、加強品牌建設力度

8、當年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5萬元獎勵,當年獲得省級商標品牌示範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9、當年獲得安徽省政府質量獎企業獎勵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當年獲得安徽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當年獲得黃山市政府質量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當年獲得黃山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

七、激勵企業上市掛牌

10、促進一批優質企業藉助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增強高新區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對區內新三板成功掛牌企業,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高新區配套獎勵60萬元。分兩階段兌現,其中:與券商等中介機構簽定合作協議並按資本市場要求完成企業股份制改造兌現20萬元,實現掛牌兌現40萬元。

八、加大用工保障力度

11、實行“一企一策”精準服務,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法律政策解釋,積極協調解決因受疫情影響發生的各類勞資糾紛。

12、鼓勵園區工業企業進一步增加用工、擴大產能,2020年度新錄用員工(以繳納社保人數為準)在企業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補助企業穩崗資金600元/人;在企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再補助企業穩崗資金400元/人(其中10%獎勵給企業從事人力資源管理人員)。

13、自2020年1月1日起,給予2020年度當年新錄用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按照要求籤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保,連續工作滿1年的每月給予50元崗位補助,連續工作滿2年的每月給予100元崗位補助。

九、減免企業租金負擔

14、對承租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工業企業,3個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免收。

十、實施便企利企措施

15、全面加快智慧園區建設,傾力打造“四最”營商環境。貫徹落實“服務基層、服務企業”要求,落實各級領導幹部包保聯繫企業制度,開展全方位服務的“四送一服”專項行動。企業疫情防控包保責任部門和包保領導,同時承擔企業“四送一服”專項行動工作。

十一、加快財政資金兌現

16、加快各類涉企財政資金撥付,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的,原則上4月底前完成資金撥付;兌現週期較長的政策資金,可按進度兌現。

十二、重大事項,實行“一事一議”

17、支持工業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實行包保負責。及時科學評估、精準施策。對重大事項,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進行專題研定。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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