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實話實說,30多層的“高層住宅”想推倒重建幾乎不可能


開發商:實話實說,30多層的“高層住宅”想推倒重建幾乎不可能!

隨著城市化不斷深入,大量的住房需求不斷釋放,為解決居住需求,在同一個地塊蓋高層住宅,提高土地利用率,城市居民需求得以滿足。當然,房價也並未因樓層高,單位佔地面積小而下降,反而是越來越高。

對於住久了磚瓦平房的農村人來說,到城市居住高樓大廈,感到特別的新鮮。高層住宅具備了平房和低層住宅無可比擬的優勢,比如視野開闊、通風性好、高樓層少蚊蟲困擾等等優勢,高層住宅外立面材質要求高,所以,新建的高層住宅看起來新而有檔次,受到不少購房者喜愛。

無論是開發商,還是房產中介,都在宣揚高層住宅有多好,畢竟,從他們的角度,房子賣出去才是第一位的,而且至少在眼前,高層住宅還是體現出來的大多是優勢因素,對於購房者來說,眼見即所得,也深信不疑。但我們很多人忽略了一個問題,包括不少專家,在鼓吹高層住宅好處的時候,他們有沒有把高層住宅的劣勢也一併說出來?或者說,把他們的在外面的見識告訴大家?一位開發商表示:實話實說,30多層的“高層住宅”想推倒重建幾乎不可能!

開發商:實話實說,30多層的“高層住宅”想推倒重建幾乎不可能

01拆遷安置成本太高,沒人願意賠錢

開發商認為,高層住宅跟其他低矮樓房和平房一樣,都會變老變舊。對於過去的房子,我們主要依靠拆遷後原地或者異地安置即可,或者說補償他們現金,讓他們自己去購商品房,然後我們再在原地蓋更高的住宅售賣,就是大家現在買的高層住宅。

這是一件雙贏的事,拆遷戶重新住上了新房,而我們也從中可以賺取一定利潤。但是,這僅在過去可行,比如6-7層的房子,我蓋30層,按照一般1:1.5的賠付標準,拆遷成本減掉10層就可以了,即使算上土地出讓金,我們起碼還有10層的建造和盈利空間。

但如果你現在本身就是30層的高層住宅,光賠付拆遷安置成本就達到45層左右,算上其他成本,新蓋的住宅起碼要達到70-80層,甚至更高才有盈利。學過建築的人都知道,樓層過高的話,就屬於超高層建築,對這方面的技術要求甚高,超過一定高度,就要增加非常多的建造成本。

這裡隨便說一下,國內高層住宅為什麼大都只蓋到33層而不是更高?1層樓按照3米算,33層就是99米,超過100米就屬於超高層建築,國家對超高層建築增加了很多技術要求,比如深基坑、設置避難層、防火層等等,總之,技術難度和建造成本大幅提升。

開發商:實話實說,30多層的“高層住宅”想推倒重建幾乎不可能

02維修基金使用完畢,不願意再花大價錢去維護高層住宅

這些年,我們雖然建設了大量高層住宅,但房齡都比較年輕。確保大樓運行的各項設施設備也都比較新。在開始幾年,大樓如果有些問題,在質保期內,還可以由開發商維修。即使過了質保期,我們還可以使用在購房時交的一筆維修資金,但是,隨著時間推移,這筆維修基金一定有用完的時候。

如果把這個時間再往後推移到40年、50年,這個時候,高層住宅樓已經老舊不堪,電梯等主要設施設備三天兩頭出故障,維修基金已經早已用完,這個時候需要每家每戶出錢維保。按照過往經驗,這確實難統一意見,比如多層樓裝個電梯都不容易,何況是高層住宅需支付大筆維修經費呢?結果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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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住房數量趨於飽和,老舊高層住宅並不是必選項

住宅市場再經過二三十年發展,按照最近5年年均10億平米的竣工量,起碼是1000萬套住宅的供應量,再往後二三十年新增住宅量起碼也在2億套以上,加之現在既有住宅量,住房數量總和已經趨於飽和。簡單地說,大家不會一定非要去買高層住宅。

按照國內目前的城市發展思路,衛星城,特色小鎮的住宅量應該是比較大,大量的新生居住人口不一定會去接手幾十年的老舊高層住宅,如果主城無住房可選擇的話,他們會去選擇離城區更遠地方的住宅,當然,也有可能是高層住宅,但房齡更新,更符合當時的設計理念。

國外可以參照的例子不是很多,因為他們的住宅樓層大多都不高,如果一定要比較的話,有點類似於歐美髮達國家的高密度公寓,這裡人員居住比較複雜,以中低收入群體和外來人口居多。而中高收入群體或者富人一般都住在稱為“House”的住宅裡。

在可以想象的未來,高層住宅的居民隨著時間推移、收入提高,但凡有經濟條件的群體陸續把房子置換到其他新區或者新城裡,而留下暫時換不起房子的群體和臨時居住人員。朱國鍾教授曾從事過類似研究,依據住房供應、商品房價格、房齡和城市發展邏輯,通過大量數據模擬開發商與購房人動態行為,他推測出,未來中國也可能出現大面積的貧民區,主要集中區域就在建造時間久遠的高層住宅裡。

開發商:實話實說,30多層的“高層住宅”想推倒重建幾乎不可能

04原地推倒重建幾乎不可能

國家規定高層建築設計壽命是70年,但不少人認為,現在的住房質量不一定能等到那麼久就可能提前推倒重建,所以很多人的建議是,可以先把房子推倒,然後由各家各戶自己出錢重新建造。從成本角度看,相比開發商來拆遷重建,更具有經濟優勢,可能是最具操作性的方式。但是,跟前提到的面維保問題一樣,要每家每戶出錢重建建造談何容易?

有機構做過一份調查,一個偌大的小區,可謂眾口難調,有支持異地重建的,有支持原地重建的,也有不支持重建的,還有的心思不在這個老小區上了,正計劃搬到其他地方呢。事實上,就是現在的老小區拆遷也是這樣,各種訴求不統一,往往從啟動到真正拆遷,再到拿到房,一二十年說不定就過去了,有的住戶可能根本就等不到新房那天。

無論如何,眼下高層住宅雖然解決了容納更多人口的問題,但我們都走在一個別國從未有走過的住宅發展之路,誰也不希望留下一棟棟拆不掉、住不了的“水泥森林”,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前瞻性的設計和超前認識,或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多一些預見性總是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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