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這個世界上有一種最美麗、最神奇的語言,那就是愛情。它是陽光,滲透到人的心靈,有了這種語言,人們就可以在春天播種希望,在秋天收穫幸福。因為愛過,所以慈悲;因為懂得,所以寬容。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少年時代是一個怎樣的季節?時過境遷,說過的情話,喜歡過的人,那個時間,那個地點,你還記得嗎?留下的痛楚,也許像一把利器,讓你不經意間顫抖;而快樂竟像一陣風,毫無蹤跡可尋。 這樣的辛酸,除了自己,誰還能見?滾滾塵世,當你經歷諸多世事之後,又剩下些什麼?花開的時候,沒有勇氣摘花。無花了,能做的也就只有回憶花開時的美景罷了。珍惜擁有的,善待已經丟失的。自己的命運,應由自己來做主。 始終堅持,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不容改變。一直以來,以為這就是理性。其實,人生何嘗不是一場旅行呢?享受過程,高於承受結果。我們相遇,分離,不同的人,不同的事,不同的命運,只那麼一瞬,宛如劃破長空的流星。奇妙,飄逸。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愛情讓人忘記時間,時間讓人忘記愛情。看過太多的悲歡離合,聚聚散散。才發現愛情可以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發生,也可以在瞬間不愛或者愛上其他人。有人說愛情只會持續三個月,三個月以後,兩個人在一起就成了一種習慣或者一種責任。愛情已經轉變成了一種親情。這樣看來,愛情跟激情無異,激情也算是一種速食愛情了。那麼對於那些尋找激情者,我們是不是要給予充分的理解呢?不管愛情持續的時間有多麼短暫,消逝得有多麼快,我們還是應該相信愛情,愛的時候,是真的愛了,不愛了,也是真的不愛了。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該放棄的時候,要放棄,要把心態擺正,不要對愛情抱有太多的期望,最重要的就是要多愛自己一點,很多人在愛情路上受到了傷害之後,不是學會了怎麼去愛一個人,而是學會了自愛。人一輩子都在追求快樂,逃離痛苦。如果一份愛不適合自己,給自己帶來不了幸,就請勇敢地放手吧!愛著,堅持著,這是一個人的權利。不愛了,放棄了,這也是一個人的權利。有人曾說過:“愛情不過是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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