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電視劇解說的,但是熱播電視劇一做就容易被投訴侵權怎麼辦?

呦呦影視園


你好,關於做電視劇解說的問題,我來說一下我的建議:

解說,整體上來說也是屬於視頻搬運的一種,這類的視頻非常容易被訴侵權。視頻搬運的主要包含:解說、混剪和盤點三種模式。這三種模式盤點我都嘗試過,盤點類的最簡單,解說和混剪的次之,那個人建議可以先從盤點類的做起。那如何來避免侵權呢?

第一,素材的收集:

1、可以從西瓜視頻放映廳裡面的視頻做起,畢竟屬於西瓜自己的素材,所以這類的素材被訴侵權的概率是大大降低。

2、儘量不要選最新的電視劇,比如電視臺正在上映的。當然也有的電視劇版權方不會投訴。那怎麼判斷呢。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你要發的電視劇素材先在西瓜視頻上搜索一下,如果已經有人過審了,那麼被訴侵權的概率會大大下降。

3、可以選一些老的電視劇、電影,比如3-5年以上的,這類的的概率也不會太大,截止目前,我發了不到50個視頻,涉及150部電視劇,大概只有3個視頻會被訴侵權。

第二,素材的剪輯:

1、單個判斷儘量不要超過1分鐘,片段要碎,不要整段整段的採用。

2、單個視頻片段不要超過或者接近整個視頻的一半,這個也很重要。

3、每段視頻都要標註素材的來源,而且是持續性的,建議是整段片段的播放都要標註素材的來源。

以上就是我的建議,希望對你能夠有所幫助。


神操作系列


《2019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顯示,網絡視頻(含短視頻)已經成為僅次於即時通訊的中國第二大互聯網應用,短視頻成為網絡視頻的生力軍。從使用時長、用戶規模等方面,短視頻都全面反超長視頻,成為中國人最主要的娛樂視頻休閒的方式,我們已經進入全民短視頻時代。

自2016年“谷阿莫”在微博上迅速走紅,大量的解說電影類短視頻在各類網絡平臺上相繼出現,“幾分鐘看完xx電影”“解說xx電影”等層出不窮。解說電影類短視頻切合了“快”時代的用戶需求,受到了用戶的擁簇,個別視頻播放量可達百萬,其製作者也擁有了大量的粉絲,成為了所謂的“大V”,個別製作者也會在其短視頻中加入商業盈利信息。

海峽對岸的“谷阿莫”陷入著作權侵權的版權糾紛中,案件尚未有定論,卻也引發了國內一系列討論。本文著重從“合理使用”的角度論述解說電影類短視頻是否構成侵權。

一、 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規定

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權法》在保護著作權人的著作權利益和保護社會公眾對於享受使用作品的利益之間所做的平衡之舉。《伯爾尼公約》是最早規定合理使用制度的國際公約,其第九條第二款規定,本同盟成員國法律得允許在某些特殊情況下複製上述作品,只要這種複製不損害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致無故侵害作者的合法利益。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已經發表的作品的,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

二、 認定合理使用的要素

合理使用主要從以下三個部分進行認定:是否屬於適當引用、是否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是否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其中“是否屬於適當引用”側重於引用行為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和“是否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側重於對引用行為造成的結果進行價值判斷。因為合理使用制度本身就是對著作權人施加的某種限制,所以適用該條款一定要審慎,不僅要從形式上符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還要從實質上符合立法者設計這一制度的價值導向。

“適當引用”一方面要求“必要性”,另一方面要求“適當性”。“必要性”限定於“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即該部分作品的引用一定是介紹、評論或說明所必不可少、不能避免的,否則便無法進行。例如賞析詩詞,要分析詩詞的遣詞造句和意境等,就必須引用詩詞原文,此種情況下,引用原文逐句分析不可避免。“適當性”要求引用作品的質和量要適當,即引用作品的數量不應超過太高的比例,引用作品的部分不應為作品的實質和精髓。

三、 解說電影類短視頻不構成合理使用

解說電影類短視頻以電影主線內容為主,最大限度的壓縮具體情節,致力於精講電影故事,一般時長在5-10分鐘。其視頻名稱就已表明其是對電影作品的介紹和表達,雖然對人物和情節進行戲謔性表述,但是其表述都是源於電影內容,整個短視頻表達沒有超出電影範圍。筆者認為,解說電影類短視頻並不構成合理使用。

(一) 介紹、評論或說明電影,附帶電影視頻片段不是必要的

以“xx百科”和“豆瓣”為例,“xx百科”具體電影詞條內容包含導演、編劇、主演、上映日期、獲獎情況、劇情梗概等文字信息和少量劇照。該詞條是對電影作品的介紹,不用附帶電影視頻片段也可完成;“豆瓣”具體電影頁面同樣有導演、編劇、主演、上映日期、獲獎情況、劇情簡介、短評、長評等文字信息和少量劇照,部分電影有預告片等短視頻。作為國內比較知名的介紹和評論類網站,“xx百科”和“豆瓣”都沒有附帶電影正片視頻片段,並且受到廣大用戶的推崇,用戶並沒有把介紹、評論或說明電影等同於電影視頻,用戶觀影仍然是通過電影院和視頻網站。歸根到底,介紹、評論或說明電影,本身就是建立在介紹人、評論人和說明人自己對電影作品的理解和主觀評價之上,載體是文字,其本質的表達方式就是文字作品,或者是文字表達衍生的口述作品。

(二) 解說電影類短視頻的引用超出了“適當”的範圍

此類短視頻幾乎全部都是電影正片片段,而且劇情連貫、一氣呵成,精煉的呈現了電影內容。此類短視頻的畫面幾乎全部來自於電影作品,對此類短視頻而言,電影畫面佔有絕對高的比重;而且,其引用的部分都是電影最精彩的畫面,包括電影故事的展開、推進、高潮和結尾,凝聚了電影的精髓。可以說,此類短視頻如果沒有引用電影畫面將毫無意義,對觀眾的吸引力大打折扣。正是由於引用了電影畫面,才使得觀眾能夠對電影本身有個概括全局的認知,能夠理解導演通過電影想要表達的思想。顯然,就此類短視頻而言,引用的範圍明顯超出“適當”。

(三) 解說電影類短視頻影響了電影作品的正常使用,對電影產生實質性替代

此類短視頻的製作者為了迎合觀眾,趕上電影的熱度,往往是在電影上映不久或上映結束的這個時間段發佈,並且視頻名稱會註明電影名稱。對公眾而言,其視頻名稱就已足夠吸引對該電影作品感興趣的觀眾前來觀看。由於此類短視頻是對電影內容的介紹和概括,整個內容和表達沒有超出電影範圍,而且充分的劇透,觀眾不需要觀看完整電影即可知曉電影全部劇情、關鍵情節和畫面,對電影起到了實質性替代作用。

(四) 解說電影類短視頻損害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由於此類短視頻並不是向公眾提供保留劇情懸念的推介、宣傳信息,而是徹底的劇透,事實上不僅沒有起到宣傳作用,還使得電影核心畫面發生大範圍的洩露,嚴重損害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另外,由於其發佈時間大多在電影熱映期或者視頻平臺上線初期,導致觀眾不需要前往電影院或視頻網站,即可“速食”電影,極大的影響了票房收入、後續轉售和已購買電影版權的視頻網站的合法權益,重傷了整部電影的後續商業發展。

四、 戲仿與合理使用

(一) 戲仿是什麼

我國並沒有關於戲仿的明確法律規定,戲仿的概念和認定主要形成於美國法院在長期的審判實踐中形成的判例。美國法律中,戲仿是合理使用的一種方式,如果認定被訴作品是戲仿作品,即可認定合理使用。國內關於戲仿的第一波大討論來自於胡戈的《一個饅頭的血案》。該短視頻是胡戈對陳凱歌導演的電影《無極》進行剪輯,重新組織了畫面,並加入其他視頻素材,在《無極》故事的基礎上又加入一些無厘頭的情節設定,重新講述了一個故事,該短視頻帶有《無極》的影子,又不是《無極》。該短視頻一經發布迅速走紅,胡戈被陳凱歌和著作權人以侵害名譽權和著作權侵權起訴,雖然後期撤訴,事情不了了之,但是引發了法律界對戲仿的熱論。

戲仿手法的構成是將諷刺與模仿結合起來以達致批評的效果,其作品有兩個要素:一為模仿,即使用了原作的部分表達;二為諷刺,即改造成批評原作的新的表達。在著作權領域,這是一種在內容安排和表現形式上富有獨創性的派生作品。戲仿作品在創作上具有特殊性,它不是原作藝術價值的簡單重現,而是引用原作中的部分內容,通常是最為突出、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表達,但在創作目的、創作手法上構成區別於原作的新作品;在表達自由領域,戲仿作品是以諷刺、揶揄的特殊方法對原作進行評論。[1]

美國判例中,戲仿視為對原作的轉換性使用,即對原作的使用並非為了單純地再現原作本身的文學藝術價值或實現其內在功能或目的,而是通過增加新的美學內容、新的視角、新的理念或通過其他方式,使原作在被使用過程中具有了新的價值、功能或性質。[2]

我國《著作權法》並未將戲仿列舉進合理使用制度,不過很多學理研究已經試圖使用《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來解釋戲仿,而且事實上也根據實際情況對某些戲仿認定為合理使用。

(二) 解說電影類短視頻不構成戲仿,不能適用合理使用制度

此類短視頻以介紹電影故事和情節發展為主要內容,即便帶有少量評價,大多也是幾句帶過,佔比是極低的,其創作目的還是向公眾陳述電影,創作手法也是簡單的精簡電影內容。此類短視頻僅僅是單純地再現了電影本身的表達,並沒有進行區別於原作的表達,沒有對電影進行模仿,即便有少部分諷刺也沒有構成新的表達,更沒有賦予電影新的視角和理念。實質上,僅僅是某種程度上覆制電影。此類短視頻不具備戲仿的構成要件,更不可能適用合理使用制度。

五、 結語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我們已經進入碎片化時代,各大網絡平臺都在搶佔用戶的碎片時間,增強其市場競爭力。解說電影類短視頻滿足了用戶不需花費長時間和金錢即可觀影的需求,一經發布播放量劇增,培育出一大批優良賬戶,其中很多成為了網絡平臺簽約作者,或者得到平臺頒獎。

筆者認為,解說電影類短視頻不僅從形式上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律規定,而且實質上不符合“合理使用”制度的價值導向,構成著作權侵權。筆者認同文化需要評論和批判才能不斷髮展,也理解現在是百花爭鳴、百家齊放的一個時代,但是文化的繁榮不能以侵犯他方的著作權為代價,希望大家能夠樹立法律意識、尊重著作權,自覺維護文化市場,也希望平臺方能加強審查,對維護著作權做出良好的指向。






喜劇之我是前輩


近幾年,自媒體博主們通過對影視劇素材的重組和詮釋,吸引大批的粉絲。然而同時,剪輯視頻、截圖的做法也面臨侵權的風險。影視解說為何成侵權高發區,版權困境如何破解?

微博截圖:谷阿莫製作視頻很受歡迎

“5分鐘帶你看完電影XXX”,“爆笑解說電影XXX”,“XXX說電影”,隨著數字內容時代到來、生活節奏加快,剪輯視頻、解讀影視正成為一股潮流。在bilibili網站上,光是名為“XXX說電影”的UP主就有99+,粉絲從幾百到上百萬不等。

其中,谷阿莫、木魚水心、劉老師說電影、劉嗶電影、low君熱劇、阿斗歸來了、電影最top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平均每個視頻都有幾十萬的播放量。

但隨著人氣飛漲,影視解說類視頻的影片來源和版權問題也備受關注。兩年前,因為“X分鐘看完電影XXX”飛速躥紅的谷阿莫,被KKTV、又水整合、迪士尼、得利與車庫等公司控告侵權。其中,又水整合稱,有4部以上電影因為谷阿莫而無法在電影院上映。

而谷阿莫辯稱,他的視頻符合網絡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屬於二次創作未侵權,且製作視頻是在教育看不懂電影的人,而非獲取利益。

之後,谷阿莫和5家公司進入調解階段。據媒體報道,今年7月31日,谷阿莫再度到法院出席調解會。之後他在微博透露,估計還要兩三年整件事才會有點結果。記者注意到,該事並未影響谷阿莫的視頻更新。

微博截圖

素材來源是否合規,是否合理使用?

素材來源是否合規,是否超出合理使用的範疇,這是影視解說視頻糾紛的一個關鍵。其實,類似案例早就發生過,2006年,《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惡搞電影《無極》,片方曾給兩家傳播該視頻的網站寄去了律師函,認為其侵犯了《無極》的版權和名譽權。但視頻作者胡戈稱,視頻並非出於營利目的,只是個人娛樂和學習。後片方也並未訴諸法庭。

而今天的影視解說類視頻,很多都有不同程度贏利,但他們的素材來源卻並不明晰。去年3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特急文件,其中提到,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也就是說,在改編視聽節目時,版權要合法合規。

近兩年,短視頻發展紅火,但版權隱憂卻一直在,比如長拆短式侵權(把長視頻裁剪成短視頻)、畫中畫、微加工轉發等。此外,短視頻中的音樂版權同樣重要。前段時間,papitube就因旗下自媒體短視頻配樂被訴侵權。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海報

截圖也有風險

其實,不僅視頻,使用影視劇的截圖也有侵權風險。8月6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了首例涉及將影視作品製作成圖片集方式侵權的案件。

據北京互聯網法院,因認為“圖解電影”軟件未經許可提供了電視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連續圖集,優酷起訴“圖解電影”平臺運營方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並索賠50萬元。

“圖解電影”運營方蜀黍公司辯稱,“圖解電影”是用戶自行上傳信息的分享平臺,且盡到了平臺注意義務。並且,“圖解電影”並非連續使用圖片,是圖片和文字結合的再創作,核心在文字本身,屬合理引用行為。

而北京互聯網法院認為,即使圖片集由網絡用戶上傳,被告在明知影視類作品具有較大市場價值,不大可能授權給普通用戶的情況下,仍設置網站專供普通用戶提供影視資源圖片集,吸引、教唆其實施上傳行為,且與用戶之間存在關於涉案圖片集利益分享等緊密關係,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構成共同提供涉案圖片集的行為。

而且,北京互聯網法院認為,合理引用的標準並非是使用比例,而應取決於介紹、評論或者說明的合理需要。涉案圖片集目的並非介紹或評論,而是迎合用戶在短時間內獲悉劇情、主要畫面內容的需求,因此不屬於合理引用。

公眾可通過瀏覽圖片集快捷地獲悉涉案劇集的關鍵畫面、主要情節,提供圖片集的行為對涉案劇集起到了實質性替代作用,影響了作品的正常使用。

因此,北京互聯網法院認為,蜀黍公司構成對原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判其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

也就是說,即使不用視頻,通過大量截圖的方式解讀電影,也將存在侵權風險。在使用截圖過程中,也應考慮是否處於合理使用的範疇。

資料圖 圖文不相關

第三方律師:何為合理使用?

那麼,究竟什麼是合理使用,什麼是侵權?中新網記者採訪了第三方律師,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主任、娛樂法專家周俊武。

周律師稱,一般而言,未經著作權人授權而使用其作品,即侵犯著作權。但也有例外情況,《著作權法》第22條第二項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也就是說,當未經許可引用影視劇片段、圖片的行為屬於該條允許的範圍之內,即屬於合理使用,而不構成對影視劇著作權的侵權。

那麼,怎樣才構成“適當引用”?周律師表示,需要綜合考慮幾個因素,即使用目的、使用比例、使用部分對原作品市場的影響。

如果使用影視劇的視頻、圖片等是為了對影視劇進行介紹、評論或對其他問題進行說明,則可以主張使用目的的正當性。

使用比例也並不是絕對的數量,被引用的部分只能是在必要的範圍內使用,而不能喧賓奪主,不能把引用部分作為主體而讓自己的介紹和評論等淪為畫外音。超出合理需要,即使在量上只佔極低比例,仍可能被認定為侵權。

此外,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已經發表的作品的,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

所以,即使表面上是為了介紹、評論或說明而使用影視劇片段或圖片,如果實際上影響了對影視劇的正常使用或不合理地損害了影視劇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這種使用也是侵權的。

那麼,對於電影解說類自媒體來說,如何才能避免侵權?周律師建議,首先,應當加強版權自律,可以積極探索與版權方合作,在取得授權後製作發佈相應的解說視頻。

其次,在未取得著作權人授權的情況下,自媒體應當注意儘量避免大量引用影視劇內容、避免引用影視劇的核心、實質內容和關鍵情節。


經典港片港劇


做電視解說怎麼樣不會被侵權,我來幫你大概分析一下唄。

一、

建議,儘量不要解說國內的影視資源,特別是那種比較火的。

優先考慮解說國外的影視資源,因為國內的影視資源受版權保護比較嚴格,越火的越嚴格。

具體會不會侵權,最主要的還是要看你選的影視資源 和 你的剪輯視頻火的程度(因為你火了,搶了人家原創的流量,自然會告你侵權啦)來決定的。

如果非要解說的話,也儘量找一些拍攝了比較久的。

還有,視頻剪輯5-8min即可,不需要太長。鏡頭緊湊而不連貫(如果是搞笑類的,就找一些精彩搞笑的鏡頭把故事連貫起來進行),故事線發展儘量以解說為主。

二、

解說時間長短和製作效率的矛盾

作品並不是時間越長越好,但是也不能信息量太少,否則很難過原創,也缺少粘性,那時間一長勢必會影響作品的輸出效率,這是成正比的,那如何協調這種矛盾呢?我既能輸出高質量時長有保證的作品,還要做到高效,我是這樣做的(當然是建立的一個人運營的情況下)如果是兩個人或者團隊做,另當別論。我通常會把PR製作軟件中的,字幕、特效、片頭片尾固定,然後每個作品只修改視頻原材料聲音源文件和背景音樂,效率大大提高,不管三分總還是四分鐘還是七分鐘所運用的時間都差不多,三分鐘的視頻我會把字幕複製的短一些,精緻一點,七分鐘的我會把字幕複製的長一些,剪輯的精細程度也都會隨著時間長短進行微調,為什麼這樣做?這樣不會影響視頻質量嗎?確實會有點影響,但是我為了平衡輸出作品的數量和質量的關係,必須做到某一方面又一定得犧牲,因位我每天的時間基本上都是固定的,必須嚴格執行,當然遇到難解說的電影,我寧缺毋濫,會花兩天來製作一部作品。

其實我們都希望能夠輸出高質量精心製作的作品,但是一個人做真的太辛苦了,有時候真的是心有餘而力不足,這也是最難以平衡的事情。有條件的還是團隊運營,會更加好一點。

三、

總而言之

1、選擇領域深耕

2. 多學習別人的作品

3. 製作技能也要不斷提升

4. 說好普通話

5. 多看書(這一條對任何行業都管用)





四十米大刀


方法一、如果你有一定的粉絲基礎,你可以嘗試著和版權方溝通,製作好視頻後給版權方審閱,獲得授權。畢竟一些好的解說視頻,對電視劇的播放也是有益的,能夠合作共贏。

方法二、如果你是新手,建議選擇以前的影視劇進行解說。以前的影視劇就算侵權,也不容易被投訴。

先來分析一下容易被投訴的原因。

熱播電視劇正處於版權方回本、盈利階段,在此期間版權方會加強對網絡播放平臺的監管。因為網絡播放平臺上的視頻質量參差不齊,有些視頻製作者為了達到盈利的目的,會對電視劇進行曲解,甚至惡搞。如《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惡搞《無極》,造成極大影響,損害了版權方的利益。古語說: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版權方投訴侵權那是天經地義。

既然網絡播放平臺可能損害自己的利益,加強監管也是情理之中。但是監管人員不可能所有有關視頻都完整看完,而且就算看完,每個人對視頻的理解又不一樣。有可能你認為這個視頻對電視劇有益,但實際上會對電視劇的播放受影響。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為了簡化工作流程,減輕工作量,只能對所有相關視頻一刀切。

而以前的影視劇,版權方、利益相關人等不大可能再以此獲利,相對的對影視劇的監管也不嚴。即使你侵權了,人家也不會理你,有那空閒,還不如多做點其他事賺錢呢!


天文地理還有你


最近又有個因為講解某電影而被起訴的公司了。

網紅博主谷阿莫以視頻講解XX電影的方式,被迪士尼等公司起訴侵權的事兒才發生沒多久吧,就很快有另一家落馬?

雖然都是靠講解電影來吸引用戶的關注,但他們使用的方法不一樣。

你知道“圖解電影”嗎?據百度百科介紹,它是一款全球獨家首創的高清在線圖文電影解說手機APP。其宣傳為:“只需10分鐘,讓你讀懂1部電影!”

這和微博上的“X分鐘看完XXX電影”有什麼區別?都是用很短的時間讓人看完一部電影罷了。

真不知道此前被訴侵權的那位博主谷阿莫是模仿者,還是被“圖解電影”平臺模仿。

蝸牛納也挺納悶的,“圖解電影”APP的運營方不怕被起訴嗎?如果該軟件裡有迪士尼的影片,沒準等這個維權狂魔迪士尼處理完谷阿莫侵權案後,就該起訴“圖解電影”軟件的運營方公司咯。

後來,“圖解電影”軟件確實被起訴了,但原告不是外國的哪家影片公司。

因為,“圖解電影”被訴侵權的影片是國內曾熱播過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下稱三生三世)。

這是優酷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優酷)花費鉅額成本取得的《三生三世》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維權權利。

但在授權期內,優酷發現,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蜀黍公司)開發運營的“圖解電影”軟件未經許可提供了電視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連續圖集。

所以,優酷以構成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圖解電影”平臺的運營方蜀黍公司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共計50萬元。

在優酷提交的證據中,有電視劇《三生三世》的授權證明。該電視劇歸屬於上海劇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該公司將《三生三世》中國大陸境內獨佔專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含轉授權、維權權利)授予優酷的前身合一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

隨後優酷還提供證據表示,蜀黍公司運營的“圖解電影”APP和“圖解電影”網站侵權的《三生三世》,僅該劇第一集的圖解,圖片數量就高達382張,其圖片內容涵蓋該劇第一集視頻內容的主要畫面,下部文字為被控侵權圖片集製作者另行添加。

在“圖解電影”網站的頁面上還能看到圖片集作者為“青青醬”,以及6.9萬的觀看量。

對此,蜀黍公司辯稱他們的“圖解電影”只是一個用戶自行上傳信息的分享平臺,是信息存儲空間,並且平臺有聲明要求上傳的內容必須合法合規,已經盡到了平臺注意義務。

蜀黍公司認為,視頻播放通常情況下一秒就有24幀畫面,“圖解電影”並非連續使用圖片,不會對視頻造成直接的侵權,況且“圖解電影”是圖片和文字結合的再創作,核心在文字本身。

此外,蜀黍公司還稱,作者觀劇後的文字分享需要有圖片配合陳述,且300多張圖如果連續播放僅能播放幾秒鐘,對整個視頻來說,屬合理引用行為。

至於圖片集僅涉及劇集的第一集,對58集的總劇集來說相當於預告片,為《三生三世》起到了宣傳的作用。

法院審理後認為,“圖解電影”圖片集過濾了《三生三世》的音效內容,截取了涉案劇集中的382幅畫面,其截取的畫面並非進入公有領域的創作元素,而為《三生三世》劇集中具有獨創性表達的部分內容,因此,提供涉案圖片集的行為構成提供作品的行為。

最後,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蜀黍公司向優酷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

據瞭解,此案是全國首例涉及將影視作品製作成圖片集方式侵權的案件,法院的判決結果明確了影視市場商業化開發和合理使用的邊界。

對於這個裁判結果,大多數網友似乎把放錯了重點,紛紛批判《三生三世》的劇組和原著作者了……

矮油我的老天鵝!

這樓歪成這樣了,也沒多少人注意“圖解電影”的侵權行為。

其實,《三生三世》就算照搬了咱們的四大名著,但跟“圖解電影”的侵權案也沒有關係。

因為這不是抄襲的事兒,是圖解的問題!

他們通過截取電視劇內容的圖片,一步一步解析,讓那些沒時間卻想看的人能瞭解這部劇的劇情。但這種行為只是觸犯到了擁有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人的合法利益,並不能說是抄襲。

怎麼定義這個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呢?

根據著作權法在第十條第一款的第(十二)項作出規定:“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是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還有《信息網絡傳播權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二款也將信息網絡傳播行為做了廣義的解釋:“通過上傳到網絡服務器、設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軟件等方式,將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置於信息網絡中,使公眾能夠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以下載、瀏覽或者其他方式獲得的,法院應當認定其實施了前款規定的提供行為。”

於是有的網友問了,“圖解電影”的運營方都被告了,那麼其他做影視劇解說的博主、公眾號是不是也不能這樣做了呢?

這是肯定的!

如果只是自己私下分享給朋友,用簡單的方式講解,並希望他們去看自己安利的某部影視劇,那麼這種行為不算是侵權。

可多數博主,比如谷阿莫這樣經常在網上發佈自己製作的解說視頻,肯定是有侵權的嫌疑。

因為,很多影視劇是有獨家播放權的,有的公司還支付了鉅額成本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如果有人做了影視劇解說視頻,並且還給了差評,那麼網友很可能信以為真,不會去某視頻網站觀看該影視劇。

這樣一來,解說電影的博主人氣上去了,但視頻網站裡的影視劇的收看率卻在下降。

要知道所有的利益都是圍繞著IP展開的,不清掃市場能怎麼辦?看人家迪士尼的做法就知道了。所以優酷才會起訴“圖解電影”的運營方公司,讓他們停止侵權行為並作出賠償。

難道以後都不能在網上講影視劇了嗎?

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第二項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這意思是說,只是引用影視劇片斷、圖片的行為屬於上述規定允許的範圍之內,也就是屬於合理使用,雖然未經許可,但並不構成對影視劇著作權的侵權。

問題又來了,怎樣才算合理使用呢?總覺得這個度很難把好。

打個比方,某博主使用某影視劇的視頻、圖片,只對該影視劇進行介紹、評論或是對一些問題進行說明,那麼這個博主的使用目的是具備正當性,屬於合理使用。

但是呢,別以為少放視頻或圖片就不侵權了。

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已經發表的作品的,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

所以,哪怕你只是為了介紹或評論使用了影視劇的圖片、視頻,只要對影視劇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帶來了影響,那麼這種使用同樣被認為侵權。

蝸牛納建議專門做影視劇解說的博主、公司,若不想被起訴的話,就一定要與版權方合作,等獲得授權後再製作併發布解說視頻。

如果不願意跟版權方溝通授權事宜,甚至討厭麻煩的話,就千萬不要大量引用某影視劇的內容了。一定要注意在創作作品過程中涉及的版權風險,以免日後成為下一個谷阿莫,為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互聯網搬磚小哥哥


1.短視頻具有一定的獨創性和廣告價值。

2.一條公司將短視頻作為廣告,通過微信和微博進行傳播,直接獲取商業利益。

3.一條公司理應持有涉案視頻的收益證據,但其拒不提交,依照其認可的2018年廣告刊例報價,非定製視頻的微博傳播報價為10萬/條,微信傳播報價為10-15萬/條,廣告收費金額較高。

4.一條公司於2018年3月18日分別在微博和微信發佈涉案視頻,至劉先生公證取證時,閱讀量已累計40萬以上。

綜上所述,法院認為本案應按照法定賠償的最高限額進行判賠,故依法酌情判定經濟損失為50萬元。

短視頻是近年來互聯網的一個風口,各大短視頻平臺的蓬勃發展讓短視頻成為一個新的產業,不免會產生很多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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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們國家法律規定,音樂作品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製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這兩類作品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只有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信息網絡傳播權,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信息網絡傳播權。其實在我們國家有大部分的情況是涉及到侵權行為,所以無論是音樂作品還是電影作品只有著作權人授權傳播才可以進行發行、出租、表演、信息網絡傳播等。放在網站如果涉及到相關的權利就會涉及到侵權行為。總結:如果未經他人授權是侵權行為。而且一般網站上面都有相關著作權的版權說明。所以這種情況是屬於侵權行為。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 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中下列作品的含義:(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三)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四)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臺演出的作品;(五)曲藝作品,是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七)雜技藝術作品,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八)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九)建築作品,是指以建築物或者構築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十)攝影作品,是指藉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質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十一)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製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十二)圖形作品,是指為施工、生產繪製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以及反映地理現象、說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地圖、示意圖等作品;(十三)模型作品,是指為展示、試驗或者觀測等用途,根據物體的形狀和結構,按照一定比例製成的立體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十六)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小鹿Mr影視剪輯



從版權保護的角度出發,這種模式,當然不合理。

歸根究底,這其實還是在回答那個老問題——解說、改編別人的電視劇,到底算不算侵權?

就這個問題而言,解說別人的電視劇,如果為一般益表演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V等——這類活動屬於商業用途,就涉及到侵權,包括在酒吧裡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

也就是說,改編毫無疑問是侵權的。因為從理論上來說,抖音屬於商業組織,即使短期無法獲得收益,長期來看,抖音也可以為用戶獲取收益。然而,跟直播類似,大部分版權人不會追究侵權人的責任。只有針對一些比較過分的行為,版權人才會追究翻唱人的責任。比如鬱歡侵權小煙事件,鬱歡翻唱華晨宇的《煙火裡的塵埃》,在翻唱時通過改編將《煙火裡的塵埃》變成適合自己的音樂,並且在歌曲作者欄填入自己的名字。此舉引發華晨宇粉絲的不滿,鬱歡也為此進行道歉。

至於說能不能改編,我瞭解到不僅抖音,微視、快手等短視頻平臺現在都越來越重視版權了。目前各個短視頻平臺的侵權投訴體系也開始採用線上標準化的方式。維權騎士前段時間做過一次調研,抖音目前的投訴渠道做的是相對比較完善的,但也只是相對而言,且不少平臺都還存在很多問題,像火山小視頻等舉報侵權是一鍵舉報制,但是具體哪裡侵權?怎麼侵權等情況說明都是沒有的。

無論對於短視頻平臺,還是對於用戶,如果要減少侵權,最佳的方式還是和第三方版權服務平臺合作。就拿維權騎士的數據來說,我們後臺監測到的侵權線索量是非常龐大的,且侵權形式也五花八門,不僅是你說的改編侵權問題,圖標、字體、設計都是侵權發生場景,如果還涉及到跨平臺侵權,想要處理起來難度更是成倍提升。所幸,目前平臺對版權的重視程度還是在提升的,公眾的版權意識也在提高,這種不合理的模式既然出現了,那麼就勢必需要尋找一個出路,尤其是2020年各大短視頻平臺都即將發力知識付費領域,版權保護的力度必然需要加大。新的風口已經誕生,如何搶奪用戶入駐?我想,保障版權讓創作者們沒有後顧之憂,這應該是最基本的競爭力了吧。


音樂獨角


你好,被投訴的原因大概是

比如優酷的主體原則上都是一些著作權人,假設華誼兄弟發現優酷上有非誠勿擾,就有可能去投訴,如果華誼兄弟將非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轉讓給了搜狐,那麼投訴者也許是搜狐,投訴行為的通常都是那些著作權人聘請的律師代為進行。投訴者通常是公司之類的法人,也有可能是個人,因為個人也會拍一些視頻,而這些視頻被人非法上傳到優酷也不是沒有可能。有些視頻侵犯了別人的肖像權,隱私權等一些人身權,這些人也會投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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