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領導面前,這樣的話不能說,否則你會得罪人!

作為成年人,

我們中有很多人都要在職場中摸爬滾打,

無論是為了基本的謀生,

還是獲得更高的成就,

都要明白一個道理,

那就是有些話該說,還有一些話不能說,

想要掌握其中的平衡點,

需要你親身去摸索,才能得出經驗。

在領導面前,這樣的話不能說,否則你會得罪人!

小李是一位上海人,

在這樣一個繁榮的大都市裡長大,

他思維活躍,喜歡接觸新事物,

今年8月份到常州一家制造企業上班,

由於性格外向,

短時間內就和同事們認識了個遍,

由於廠子規模較大,

他在其中認識了不少朋友。

作為一名23歲的年輕小夥,

小李平時愛運動,

和幾個同事經常混在一起玩鬧,

逐漸形成了一個小團體,

領導有時看到他們在廠裡有說有笑,

內心總感覺很不自在,

因為這影響了團隊的穩定性,

讓其難以有效約束小李。

在領導面前,這樣的話不能說,否則你會得罪人!

就拿上個月20號的一次事件來說,

那天正好是星期二的下午,

小李正準備下班後約同事出去玩,

沒想到領導臨時有安排,

讓其晚上再加兩個小時班,

這引起了小李的不滿,

於是在衝動之下說錯了話。

或許是年輕氣盛,

說話不經過大腦,

小李對領導讓他加班這個命令很牴觸,

因而直接說沒空,誰愛去誰去,

這樣的話一出口,領導當即火冒三丈,

並且給出嚴厲回應:不加班就走人。

作為小李的直屬上司,

領導有開除下屬的權利,

只是一般情況下不會採取這樣激烈的方式,

畢竟對手下人應該恩威並施,

不能一味獨斷專行,

然而當下屬在工作中偷奸耍滑,

並且得罪自己時,

領導難免會動用手中的權柄。

在領導面前,這樣的話不能說,否則你會得罪人!

在領導面前,

小李這樣不聽話的表現自然是犯了職場的忌諱,

果然那次事件之後才兩天時間,

還沒等領導再次逼其走人,

小李就主動寫了辭職報告,

本來他想不告而別的,

不過那樣就領不到當月的薪水了,

這樣很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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