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話小孩一歲左右,兩邊都不願意放手孩子撫養權的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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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小,多數都會歸女方撫養,男方拿撫養費,孩子太小了,跟著媽媽最合理,就算法院判決,也會傾向於女方撫養,除非女方沒有經濟收入,男方還不拿撫養費。如果沒有以上情況,多數孩子都會歸女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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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最好是共同撫養,父母之間化干戈為玉帛和平的度過孩子的童年,因為我6歲的時候爸媽就離婚了,整個童年在爭吵中度過,根本無心理會學習,整天想著媽媽能突然站在教室門口來看我,睡個午覺都能哭醒,不行了,讓我哭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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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和孩子撫養問題首先是協商一致最好,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法和好繼續維持婚姻的,建議儘早採取訴訟解決。

孩子一歲左右,還是哺乳期,如果訴訟離婚,那哺乳期的孩子一定會判給母親撫養麼?不一定的!那題主也說了,男方拖的時間長,孩子也大了,那是否對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更加不利?

法律規定孩子在哺乳期一般由其母親撫養,只是一般性原則,不能據此簡單的認為只要孩子在哺乳期或者孩子不到2歲就應當由其母親撫養,如果母親有不適宜撫養孩子的疾病(包含不適宜撫養的精神疾病),或孩子哺乳期本來就不是由母親直接撫養的等等,那爭取撫養權是很難的。

孩子撫養權的裁判原則上是“以孩子利益最大化為原則”,雙方都爭孩子撫養權的時候,要各自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孩子,對孩子撫養最有利,同樣的,也有必要舉證據證明對方有哪些不適宜撫養的情況。

要如何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孩子、對孩子最有利?簡單來說,就是要向法院展示自己以前做了哪些撫養孩子的具體工作,現在孩子處於哪種狀態(生活、教育,健康等狀態)。以後自己會給孩子怎樣的生活,教育,陪伴等等。

現在很多孩子出生後,父母是雙職工,一直有爺爺奶奶直接撫養或輔助撫養,那對女方爭取撫養權不利,同樣的,外公外婆直接撫養或輔助撫養的,對男方爭取孩子撫養權不利。從維持孩子原有生活狀態,且原有生活狀態有利於孩子成長,改變孩子生活狀態可能給孩子造成不適應等等;從現直接撫養人綜合撫養情況有無不利於撫養的因素等等情況去判斷。

綜合考量,無論男方,女方要爭取孩子撫養權,都要讓法官相信“你才是最適合撫養孩子的那一個”。

所以,題主可以列一下,自己有利的是哪些方面?對方有哪些有利和不利的因素?採取哪些措施來使自己更有利?

比如孩子小,判給母親幾率大?那女方就抓緊時間去起訴

比如孩子由爺爺奶奶帶的多,那就自己調整時間,自己多帶孩子,儘量收集證據證明自己在照顧孩子,撫養孩子。

希望以上所述可以幫到題主!需要更多婚姻法律知識,歡迎關注我的專欄。

【參考法條】

《婚姻法》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第三十六條

【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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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作為女性我是不建議離異女性帶著孩子的。就說我姐吧!離婚的時候孩子兩歲。夫妻感情淡薄實在走不下去了。但女人還年輕…帶著孩子,說實話以後即使再嫁多少也有些困難的。還有就是除非女方經濟獨立或以後沒想過再嫁,不然單身女性扶養孩子是沒那麼容易的。世俗的眼光以及成長路上的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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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為一些原因做不成夫妻, 那就為了孩子放過彼此做朋友吧,因為孩子是無辜的,當初結婚生下了孩子那就應該對孩子的身心健康負責,如果愛孩子請深愛,而愛有的時候需要犧牲一些才能換來,和他/她一起撫養吧,兩個人的愛怎麼也大於一個人的。



豆皮我愛你


可以考慮一下共同撫養。孩子是生命的個體,在愛的表達上父母可以全力的表達愛和關懷,給他提供最好的成長方式,即是最好的禮物。如果以個人的所有去佔有,這已經傷害了愛的真諦。希望你們幸福



阿凡達辰靈


如果男方一拖再拖,企圖以此來奪取孩子的撫養權的話,那你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第一次法院不判離,六個月後再提起訴訟就行了。

孩子判個誰,還要根據雙方的經濟條件定,如果你是全職在家帶小孩,沒什麼經濟收入,孩子判你的幾率也不大。


愛做菜的老劉


雙方都不願意放棄,說明可能雙方都對孩子好的。可以商量一下,哪個方面有利於孩子成長教育的,放那邊比較好。一般情況下,這麼小的孩子,女方帶了比較好,但是女方假如連溫飽問題都不能解決的話,只能夠給另一方了。不過不管給那一方,都要給對方看孩子的時間。大人離婚了,那是大人的事情。要讓孩子知道,爸爸媽媽不管怎麼樣,都會愛著孩子。否則孩子慢慢長大中,會在矛盾的撕扯中難受長大。尤其不要在奶奶與媳婦之間一輩的仇恨中長大。


玲瓏平生


看誰經濟能力強了!我不建議女方帶孩子,除非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如果有實力,男方還會拖著不放?

而且大部分男方家只會要兒子,你家是兒子嘛?是兒子的話,不如好好協商,把兒子留給男方家吧!多要求探視權更好!


泓靜


我沒離婚過😶這個不好回答~

額,都這麼愛孩子為什麼要離婚啊╮(﹀_﹀)╭…

好好聊聊,正常過日子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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