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在阻擋孩子融入社會的腳步

媽媽的困擾:

週末,媽媽正看手機消磨時間,業主群的新消息就來了,就習慣性的點開了,是張照片,一個小男孩坐在車頂上張牙舞爪,媽媽心想:這孩子夠淘的啊!

可立馬就感覺哪裡不對,趕忙把照片放大了,這才看清楚,照片裡的孩子就是自己7歲的寶貝兒子。

緊著著,文字信息就出現了:各位鄰居,請確認一下,這是誰家的孩子,車上新添了許多劃痕,不知如何處理?

媽媽有些慌,還有些生氣,趕忙喊來了孩子爸:你說就這樣不打聲招呼就把咱兒子的照片發在群裡,合適嗎?

看了照片的孩子爸沒接茬,氣呼呼的衝老婆吼叫:這可是輛好車!你看看你,平時小打小鬧你不管,還不讓我管,你看他現在,都上車了,下一步是不是要拆房了?!

媽媽有點猶豫了,是該嚴厲的教訓孩子一頓呢?還是應該和孩子說清楚,別人的車頂是不能隨便亂爬的?

是誰?在阻擋孩子融入社會的腳步

一個人想要融入社會,就是能一輩子和人待在一塊,而不是到深山老林出家修行或者被政府強制隔離在監獄,能平安的、平淡的過一輩子,就必須要學會遵守一些規矩,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要學會做人。

為什麼只有學會了做人才能融入社會?

關於這個問題,哲學家趙汀陽先生是這麼說的:在關係中,他人具有優先地位,因為他人是個多數集合,遠大於"我",是"我" 的存在環境和條件,相對於"我",他人總是無限大。

他人的存在論優先地位決定了"我"的所有權利都是經他人同意而獲得的。"我"並沒有因為自由意志就成為所謂的主體,自由意志僅僅表達"我願意如此這般",卻不能保證"我可以如此這般",因為他人不見得允許我如此這般。

把哲學語言變成人話,大體上就是:這個世界不是你們家的,你說了不算。

如果你想幹一件事,你想為所欲為,只要別人不願意、不同意,你就幹不成。即使你霸王硬上弓的去幹了,也得被秋後算賬,輕則收拾你一頓,嚴重的就能讓你缺胳膊少腿,就能讓你小命不保。

舉兩個極端的例子。

疫情期間,我住的小區不戴口罩不讓進,任何的一個公共場所比如超市也都有如此的規定。按理說,戴不戴口罩純屬個人的事,別人憑什麼管我們呢?

再比如說"自殺",我的生命我做主,想活不想活關你們屁事啊,我自殺又沒影響你們家的生活,你們憑什麼阻止我啊!

可是不行,我們的行為一旦和群體掛鉤了,還真就不是我們自己說了算了。

是誰?在阻擋孩子融入社會的腳步

沒辦法,在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他人"就已經存在了,就已經存在幾千幾萬年了。他們之所以能延續這麼久,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漫長的歷史中,他們為了解決互相之間的利益衝突,經由殘酷的競爭和戰爭,發展出了一套我們或理解或不理解的規則。大家都按規則辦事,自然要比動不動就拔刀相向危險性更小。

我們,作為"後來者",作為一名"新人"、一個"菜鳥",如果想要加入他們的群體一塊玩耍,也就必須遵守他們已經定下的規則。

當這些規則內化到我們的腦袋當中,當我們自動的、自願的按照這些規則去和別人打交道的時候,別人就說我們"有個人樣"了。

這很像你入職一個新公司,如果想順利的活下來並獲得提升,那就必須遵守公司的規則以及潛規則。如果在你入職不久,領導或者老員工對你的評價是"這個人不懂事",那你的前途就岌岌可危了。

那"他們"都既定了那些規則呢?

是誰?在阻擋孩子融入社會的腳步

我們就說最重要的:別人的東西(利益)別亂動。比如,別人的家不能隨便進,別人的老婆孩子不能隨便碰,別人口袋裡的錢也不能隨便拿來給自己花,當然也不能隨便爬到別人的車頂看風景。

規則很簡單,但一個人要學會遵守這些規則,可需要從小慢慢培養。

但現在的問題是,在家庭這種特殊的環境中,哲學家所說的"他人不見得允許我如此這般"就可能不存在了,因為有的父母確實會允許孩子做他想做的一切。

這樣做的後果,會讓孩子產生一種"錯覺":我就是天下的"王",老子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我的是我的,你們的也都是我的!

父母之所以這樣做,當然是出於對孩子的愛,只是他們遺漏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孩子終將要長大,終將要離開父母的懷抱走向更廣闊的世界,終將要和"他人"打交道。比如這個7歲的孩子,就已經要跑出家庭在小區裡玩耍了。

那家庭之外的他人會允許他做他想做的一切嗎?肯定不會。

是誰?在阻擋孩子融入社會的腳步

可問題是,如果一個孩子從小在家庭中已經習慣了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了,已經習慣為所欲為了,又會發生什麼呢?

那他就必然會"碰釘子",那他就會覺得全世界都在針對他,那他就會錯誤的認為"他人"都是十惡不赦的壞蛋,那他就會害怕這個世界,甚至會憎恨這個世界,那他就不可能融入社會了。

"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可以成為我們人生追求的目標,那"一個脫離了社會的人"會有什麼下場呢?

幾年前有部挺出名的電視劇《大染坊》,說的是主人公陳六子從小是個要飯的,機緣巧合加上自己的聰明努力而成為"亂世奇商"的故事。裡面有幾句臺詞我印象深刻:我陳六子打小是要飯的,都快餓死了,我沒偷過別人一個棒子(玉米),大冬天我的腳都要凍掉了,人家的棉鞋放在窗臺上,我沒有拿過來穿,我就是活的堂堂正正……

理論上說,父母存在的價值就是要引導、教育孩子學會這些"做人"的規則,繼而幫助他們在不久的將來能更好的融入社會。

一個要飯的孩子,都能學會做人的規則,我們做父母的,可千萬別成為孩子融入社會的"絆腳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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