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矛盾: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對立統一

人的雙重屬性,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話題,為什麼重要呢,人性中的一切矛盾的根源所在都可以從中找出合理的來,理解了這個概念,就可以理解人性,理解人的行為,理解人的心理,很多現象都可以得到明確的解釋,很多時候看一些所謂“大家”或者“名家”的書,他們的思想和能力絕對是出眾的,但是很多時候都會讓人失望,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他們的作品中有明顯的瑕疵,這些瑕疵不是因為他們的眼界不寬闊,也不是因為他們的知識不淵博,而是他們沒有深刻理解人的兩面性,沒有分析透徹人性,只從社會的一方面去解釋或者闡述人性,越說越說不清楚,最終只能自圓其說,明眼的人看著覺得有點可笑,也有點惋惜。

人性的矛盾: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對立統一


婉約派和豪放派是兩個派別,白洋淀派和山藥蛋派也是兩個派別,為什麼會有派別,因為有對比,很多現象的歸納和總結都是出自對比,沒有對比就沒有區別,沒有區別就總結不出特點,總結不出特點就認不清事物的本質,認不清事物的本質就不用談哲學。所以文以載道,可不理解道何載有之,所以古今文人墨客,言辭優美者不可勝數,那是對美學的闡述,然而載大道者卻寥寥。

人性的矛盾: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對立統一


如果人類沒有社會,每個個體都是單獨的生存,衣食住行都是獨立的,那人類就不會有社會屬性,也不會有社會道德和法律,和其他生物一樣遵循生命的法則,那人類就是隻具備自然屬性,生存和繁衍就是他的全部;但人類是群居的,在社會中生存的,要與社會中的其他個體相互依靠才能生存,所以人必須遵從這個社會中的道德和法律,如果不遵從道德和法律就會受到制裁,因此人是社會性動物,要遵從社會中共存的一些規範和法律,是具有社會屬性的。談及人性不能不提人的自然屬性,也不能不討論人的社會屬性,因為有了兩種屬性的存在所以才會有很多矛盾,而矛盾的統一也是因為兩個屬性的融合。

人性的矛盾: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對立統一


因為人類社會文明發展到了一定階段,我們才會去思考這個問題,如果放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們的先祖茹毛飲血,為了生存而奮鬥和拼搏,也理解不到這一點,就像一群大雁往南飛,一會兒排成一個一字,一會兒排成一個人字一樣,領頭雁是一直在更換的,這就是他們的規則,雖然我們不知道他們怎麼思考的,但是我們知道我們自己怎麼思考的,有社會就有協助,有協助就有遊戲規則,遊戲規則就是我們所要理解和遵從的規範。

說起人性,便會提到人性的善惡,然而人性的善惡就是人的兩面性的不同面的體現。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人是自然界的一種種動物,這種動物和其他動物還是有區別的,和在自然界的其他動物相比較具有較為特殊的具有理論高度的社會屬性,這種社會屬性也造就了諸多的在社會群體中的一些行為法則。當然人類社會相對其他動物的社會是比較複雜的,這種複雜的規則也成就了人性的評判。只有辨識清楚人的屬性構成弄清楚人的本性來源,再去討論人性的善惡或許更為合理和明瞭些,假若沒有弄清楚人性的本質和屬性,只是簡單機械的通過舉一些特殊的例子去討論人性的善惡,這種討論和探究就會失去討論的前提基礎。

人性的矛盾: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對立統一


首先人和自然界的其他生物一樣,都是屬於自然界的一種,普遍存在的前提基礎是這些生物都具有原始的自然的屬性,因為他們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與自然界進行能量和物質的交換,在自然界的食物鏈中扮演著應有的角色,沒有那種生物可以逃離自然界,不與自然界進行物質及能量的交換而存活下去,所以每種生物都源自自然界,最後又化為煙塵,悄無聲息融入自然界。所以人類不是超自然的生物,遵循自然界的法則,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苟且偷生,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地球自轉和公轉這都是自然的法則,自然界的人類和其他生物一樣具有生物的原始性和衝動,生存下來是每個生物最基本的慾望和本能,在生存下來的前提下進行繁衍,傳遞生命,這就是生物最基本的本能,也是生物原始自然屬性的特點,屬於自然界就要遵循自然界的法則,迸發出原始的本能。

人性的矛盾: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對立統一


其次,人類和某些生物諸如蜜蜂、螞蟻、獅子、大象、猴子等都是社會群居性動物,都是一個或大或小的社會群體性的相互協作性較強的、具有明顯分工的物種,不同的是人類在文明發展過程中比其他生物更加高級和有序,發展成了具有高度生產力,高度社會分工,高級秩序和高級文明的物種,這種文明讓人類具有濃烈的的社會屬性。具有社會屬性就需要嚴格的遵守社會動物所具有的各種規則,其他生物社會也具有一定的規則,可人類的規則更加縝密和繁雜,人類社會中強制性的規則叫法律,一般性的規則叫道德。這種縝密和繁雜的規則成就了人類的高度文明,也體現出人類社會的超級的優越性和先進性,人類也就此脫離不開它所具有的社會屬性,也就具備了社會群居性動物的一種性質。

人性的矛盾: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對立統一


在社會中仍然會存在弱肉強食,恃強凌弱,剝削和壓迫,但隨著社會的進步,法律的規範和完善,這些東西在逐步的褪去,而且這些行為都會被我們的輿論所譴責,會被我們的法律所制裁,因此我們的社會才能更加良好的運轉,人類才能更好地生存和進化。

人棲息於自然界,又有高度的社會分工,這也決定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相互聯繫、互相制約、辯證統一的性質。人的自然屬性是社會屬性得以延伸的的前提保障。離開了自然屬性,也就無從談起人的社會屬性,因此人類是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高度統一的物種,兩種屬性是矛盾對立的又是統一的。

當人類發展到具有了高度規範的社會屬性後,人類在自然和社會活動中不僅要遵從自然法則,而且要遵守社會規則,也就是矛盾的對立與統一。既然人性是由社會屬性和自然屬性組成的,自然屬性指的就是無節制的本能和生存繁衍的慾望,這是人的天性,是與生俱來的;而社會屬性則是通過社會生活、社會教化所獲得的,它是後天屬性。

人性的矛盾: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對立統一


自然而然的動物若不要相對人的利益是沒有善惡的,自然界中的人也是沒有善惡的,一切遵從自然法則的行為都是合乎規範的,作為食物鏈中的一環獵殺、屠戮,爭取最大化的生存的資源和權利就是最自然化的表現。而人類在社會活動中要遵從社會規則,比如遵守各種法律條文,不能坑蒙拐騙偷,要尊老愛幼,要講道理,人類通過條文規範制裁和文化思想的教化來實現社會的穩定運行。這時候人性的善惡就凸顯出來了,尊重社會規則的人,遵紀守法的人至少不是惡人,如果能夠在這基礎上弘揚人性中的關愛和同情,那就是一個善良的人,如果不遵守規則強取豪奪,殺人越貨,六親不認那就是一個惡人。

人性的矛盾: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對立統一


善惡在自然界中是無法區分和定義的,在人類社會中則是涇渭分明的,那麼談到人性善惡的時候就不能脫離人的雙重屬性並區分,人之初是沒有善惡的,來到這個世界上被規範和教化後,如果合乎道德就是善,如果違背社會規則,則是惡。如果一個小孩從小被遺棄荒野,變成狼孩,那他是善是惡無從談起。

在社會範疇內人類本身因為雙重屬性,一方面原始的慾望也就是自然屬性要展現,另一方面社會屬性也就是道德和法律對他有要求,在這過程中,如果它能夠控制自然屬性,展現社會屬性的一面,那麼就是善良的一面,如果控制不好原始的慾望而違背社會道德,那就是惡的一面。

人性的矛盾: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對立統一


所以善和惡是在社會中的人才具有的,評判的標準是社會規則,一個人的善惡就像一個天平,如果自然屬性主控,那就是惡人,如果社會屬性引導他,那就是善人,當然有時候善人也會變成惡人,惡人也會立地成佛,或許也就在那一剎那之間。所以人性或者人善缺乏前提定義的條件是不成立的,也無從談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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