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臨港新片區哪些外籍高層次人才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根據《公安部國家移民管理局支持上海及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建設發展政策通知》(公辦〔2019〕396號)文件規定,新片區管委會制定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推薦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認定管理辦法》於2月25日正式發佈,那麼,哪些外籍高層次人才可以在上海臨港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呢?

上海臨港新片區哪些外籍高層次人才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一)知名獎項獲得者或高層次人才計劃入選者

1.諾貝爾獎(科技類)、菲爾茲獎、沃爾夫獎、克拉福德獎、圖靈獎、普里茨克建築獎等國際知名獎項獲得者或提名者;

2.中國政府“友誼獎”、“國際科技合作獎”等國家級對外表彰獎項獲得者;

3.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4.中央“千人計劃”、“外專千人計劃”入選者;

5.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引進傑出技術人才計劃”入選者;

6.人社部“回國(來華)定居工作專家項目”、“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計劃”、“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計劃”、“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入選者;

7.國家外專局“高端外國專家項目”、“引進海外高層次文教專家重點支持項目”、“海外名師引進計劃”入選者;

8.上海市“千人計劃”、上海市領軍人才等省部級人才計劃入選者;

9.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上海高校特聘教授(東方學者)崗位計劃、上海市青年科技啟明星計劃、上海市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計劃、上海金才工程的入選者;

10.上海市“榮譽市民”、“白玉蘭獎”、上海市科學技術獎等省部級獎項獲得者;

11.新片區“臨港英才”入選者。

(二)外籍知名專家、學者

1.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外國國家科學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2.“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首席科學家;

3.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主要完成人;

4.擔任主要發達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負責人或首席科學家,主持過國際大型科研或工程項目,具有豐富的科研、工程技術經驗的專家、學者、技術人才;

5.英國高等教育研究機構QS(Quacquarelli Symonds)、英國《泰晤士報》(The Times)、《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US News)、近5年入選上海交通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學學術排名》等權威性高校排名榜單發佈的年度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現職正、副教授及以上榜單發佈的世界大學排名第201名至第500名高校的現職正教授;

6.美國科技信息所(ISI)基本科學指標數據庫(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 ESI)、英國《自然》雜誌(Nature)等權威性科研機構排名榜單近三年發佈的前200名科研機構、科學技術組織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專業資格以上人才;

7.在著名國際組織(國際原子能機構、國際標準化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等)或知名學術協會(國際電氣工程師學會、美國數學學會、歐洲核子研究組織等)中擔任重要職務(理事長、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等)的人才;

8.新片區內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外商投資研發中心任職的負責人(副主任及以上級別人才);

9.新片區內的國家、本市或新片區科技創新和新興產業重大項目首席專家或整體項目主持人。

(三)企業創新創業類外籍高層次人才

1.在美國《財富》、《福布斯》雜誌近三年公佈的世界500強企業總部任總監及以上職務的人才;

2.新片區內行業代表性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上市企業以及新三板、創業板、科創板掛牌企業等的首席技術官、首席科學家、首席工程師、副總經理及以上級別的專業技術人才;

3.在新片區知識產權、科技金融、企業信用服務平臺或人才培養產學研聯合實驗室、重點領域人才實訓基地任職的首席專家、副總經理及以上級別的專業技術人才;

4.在新片區高新技術領域企業等單位直接投資,連續兩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累計實際繳付註冊資本金合計100萬美元以上者及所投資單位推薦的科研技術骨幹(總監及以上)和高級管理人才(副總經理及以上);

5.在新片區科技領域創業,創業企業獲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機構投資,且獲得投資額達200萬美元以上的創業企業主要創始人(每家企業不超過2名);

6.在新片區以擁有的重大技術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出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企業實際投資累計不低於50萬美元、個人股份不低於30%的企業創始人;

7.在新片區以擁有的重大技術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出資,連續三年年銷售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年納稅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或首席技術專家;

8.其他具有特殊專長、為新片區做出特殊貢獻,經新片區管委會推薦的外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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