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手記之王琳丟了手機


蘇霍姆林斯基說:"在影響學生的內心世界時,不應挫傷他們心靈中最敏感的一個角落——自尊心。"

班主任手記之王琳丟了手機

今中午正在午休,突然電話響了起來。原來是班上學生王琳的家長打來的,說是王琳在學校把手機丟了,希望我能幫助找找。

下午我立刻去了學校的監控室。只可惜當時是放學時間,教室裡人頭攢動,再加上圖像有點虛,我怎麼也看不到偷手機的情節。

實際上,王琳的手機也不一定就是在五樓的教室丟的,因為據她自己說是出了教室門一直下到四樓才發現手機丟了!所以王琳丟手機就有教室和樓梯兩種可能,這也就是說王琳的手機有可能是本班同學拿的,也有可能是別班同學拿的。於是我斷定,王琳找回手機的可能性比較小。

而從學校紀律的角度說,我就不該給王琳找手機,因為原則上學校是不允許學生帶手機的!

班主任手記之王琳丟了手機

於是,針對王琳丟手機一事,我在全班學生面前說了這樣的話:"從紀律角度說,我班主任沒義務給王琳找回手機,所以王琳是違規帶手機的,這個行為應該受到批評。然而從人道主義角度說,鑑於家長的託付,我決定幫王琳找手機。找到更好,找不到也算是給她本人和全班同學一個教訓。"

我看了看全班學生繼續說:"我答應找手機還有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偷竊行為的危害大大大於帶手機的違紀行為。我不管拿王琳手機的這個人在班內還是在班外,也不想糾纏這個人是蓄意拿別人手機還是一念之差,反正這個行為是一定要受到鞭撻的。特別是對他本人,這是有汚於個人品行的。"

我繼續引導:"如果現在受到誘惑就拿人東西還不悔改,久而久之一定會成為一種惡習;而惡習一旦形成,遲早就會把自己推向人生的深淵,到那時可真是悔之晚矣!倒不如從現在起就懸崖勒馬,狠命抵制誘惑,把手機悄悄放回王琳的桌鬥,其意義與其說是王琳找回了手機,還不如說是你以內在的抵制力提升了自己的人格!如果真能這樣,那就叫'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也算是你自我教育的巨大成果!大家都會寬容你,我保證全班同學絕不會再提這件事……"

班主任手記之王琳丟了手機

我從來沒期望自己的這番話能產生效果,當然也就沒指望王琳的手機能真的找回來。然而事實是:今天下午,王琳興奮地告訴我,手機找到了!找回的情節就是有人把手機偷偷放回了她的桌鬥!

我很興奮,不是為手機的找回,完全是為拿手機者的知錯能改:這個我不知道的學生終於戰勝了自己的貪慾心,我相信他今後一定不會再犯此類錯誤。我為這個學生高興,為自己對學生思想開導的成功高興!

於是,我在班上專門誇讚了這種知錯能改的做法,雖然大家都不知道這個受到表揚的人是誰!這也算是變壞事為好事,很好地給學生進行了一番正能量的教育。

班主任手記之王琳丟了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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