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馬列主義 國家(state)

我的馬列主義 國家(state)

馬克思主義思想中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概念,因為馬克思主義者認為國家是超出其他一切以維持和維護階級統治和剝削為職能的一種機構。馬克思主義的經典觀點表現在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的下列著名錶述中:“現代國家政權不過是管理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的委員會罷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乍看起來,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說法,但是它過於概括,也就過於簡單化;然而,它畢竟代表馬克思主義在國家問題上的核心命題。

馬克思自己從來沒有試圖系統地分析國家。但他在他的博士論文以後的第一篇長篇著作《黑格爾法哲學批判》(1843年),大部分牽涉到國家;而且這個問題在他的許多著作、特別是他的歷史著作,例如,《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1850年)、《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1852年)和《法蘭西內戰》(1871年)中佔有重要地位。恩格斯也在他的許多著作中,例如,《反杜林論》(1878年)和《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94年),對國家問題詳加論述。

列寧的最著名的一本小冊子《國家與革命》寫於布爾什維克革命前夕,其目的在於重申馬克思主義的國家理論,來反對他所認為的第二國際“修正主義”對這個理論的所謂歪曲;在馬克思主義傳統中,一直有其他人關心國家問題,例如,“奧地利馬克思主義”學派的成員,如麥克斯·阿德勒和奧托·鮑威爾,最突出的是葛蘭西。但是,20世紀60年代以後,國家才成為馬克思主義內部進行研究和討論的一個重要領域。這種相對的忽視多少由於從20年代後期到50年代後期斯大林主義的統治地位所造成的馬主義思想的普遍貧困化;也由於一種過分的“經濟”傾向性,容易賦予國家一種主要是派生的和“上層建築”的作用,不加思考地把它看成只是經濟上處於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奴僕。相反,最近許多論述國家的著作一直關心研究和說明它的“相對獨立性”以及它和社會的關係的複雜性。

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中曾經試圖把國家說成是社會普遍利益的體現,駕於特殊利益之上,因此能夠克服市民社會和國家的分裂、個人作為私人和市民之間的分裂。馬克思在他的《批判》中駁斥這些論點,認為國家在現實生活中並不代表普遍利益,而是維護所有制的利益。在《批判》中,馬克思對國家不能維護普遍利益提出了一項主要是政治上的補救辦法,即實行民主。但他隨機進而論述這樣的觀點,這遠遠不夠,僅僅“政治解放”並不能帶來“人類解放”。這就需要對社會進行遠為徹底的改造,這種改造的主要點就是消滅私有制。

把國家看作統治階級(由於擁有和控制生產資料而得名)的工具的觀點,對於馬克思和恩格斯始終是基本的觀點。恩格斯在他所寫的最後一部書中說:國家“照例是最強大的、在經濟上佔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國家,這個階級藉助於國家而在政治上也成為佔統治地位的階級,因而獲得了鎮壓和剝削被壓迫階級的新手段”(《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然而這裡並沒有回答作為脫離在經濟上佔統治地位的階級的一種機構,國家為什麼和怎樣會起這種作用;而且這個問題特別關係到資本主義社會,在這裡,國家和經濟力量之間的距離通常十分明顯。

近幾年來,兩種不同的方法被用來對這一問題進行回答。第一種方法依靠許多意識形態和政治因素,例如,經濟上佔統治地位的階級能夠對國家以及社會施加的壓力;這種階級和在國家中掌權的階級之間在意識形態上的一致。第二種方法強調國家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所受的“結構上的約束”以及下列事實:不管掌管國家的人們的意識形態和政治傾向如何,它的政策必須保證資本的積累和再生產。從第一種方法來看,國家是資本家的國家;從第二種方法來看,它是資本的國家。然而,這兩種方法並不相互排斥,而是相輔相成。

儘管有它們的區別,兩種方法都把國家看成服從於和受制於外在的力量和壓力:國家從這種角度來看,的確是一種代理人或工具,它的動力和推動來自外界。這裡卻沒有考慮馬克思和恩格斯構想的很大一部分馬克思主義國家觀。因為他們認為國家有很大程度的獨立性。從馬克思和恩格斯特別注意的現象,即獨裁製度,例如從1852年路易—拿破崙·波拿巴政變後法國的波拿巴主義體制來看,這一點是特別明顯的。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說,法國作為政變的產物“逃脫整個階級的專制,好象只是為了服從於一個人的專制,並且是服從於一個沒有任何權威的個人的權威”。他接著說,“鬥爭的結局,好象是一切階級都同樣軟弱無力和同樣沉默地跪倒在槍托之前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將近20年後,馬克思還在《法蘭西內戰》中說,波拿巴主義“是在資產階級已經喪失治國能力而工人階級又尚未獲得這種能力時唯一可能的統治形式”(《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而且恩格斯也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指出:“也例外地有這樣的時期,那時互相鬥爭的各階級達到了這樣勢均力敵的地步,以致國家權力作為表面上的調停人而暫時得到了對於兩個階級的某種獨立性”(《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17世紀和18世紀的專制君主制,拿破崙第一和拿破崙第三的政權,如同俾斯麥在德國的統治,都是這種時期的範例。恩格斯說:“在這裡,資本家和工人彼此保持平衡,併為了衰落的普魯士土容克的利益而遭受同等的欺騙”。

這些表述簡直在暗示,國家不僅享有“相對的獨立性”,而且使得它自身完全不依賴社會,它按照掌管國家的人們認為合適的方式統治社會,而毋需求助於國家以外的任何社會力量。“東方的專制政治”就是早期恰當的例子,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紀50、60年代曾經對此極為注意,但這種注意涉及的範圍比較廣泛。事實上,“馬克思主義的國家理論”決沒有把國家變成受外力支配的一種代理人或工具,而更多的是把它看作具有自己的地位、利益和目的的一種機構。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馬克思也談到波拿巴國家的行政權力“有龐大的官僚機構和軍事機構,有複雜而巧妙的國家機器,有五十萬人的官吏隊伍和五十萬人的軍隊”,接著他把這種力量描繪為“嚴如密網一般纏住法國社會全身並阻塞一切毛孔的可怕的寄生機體”(《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必須認為這種“國家機器”有它自己的利益和目的。

然而,這並不與認為國家為統治階級的目的和利益服務的觀念相牴觸。事實上,這裡包含掌管國家的人們同擁有和控制經濟活動手段的人們之間的一種合作關係。應當把這個觀念看作是構成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概念,即“正式”的共產黨人作家稱呼今天先進的資本主義的概念的基礎。就它暗示政治領域和經濟領域的一種融合來看,這種說法是有毛病的,真實的情況是一種合作關係,其中政治領域和經濟領域都保持一種獨立的特性,國家能夠以相當大的獨立性行動,來維持和維護社會秩序,而經濟上佔統治地位的階級都成為主要受惠者。這種獨立性甚至在本條目開端就引用過的《共產黨宣言》的一段表述中也被暗示到,而這段表述卻似乎把國家變成了一種從屬的機構。因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在這裡談到“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這顯然意味著,資產階級是由不同的特殊因素構成的;它有許多分別的和特定的利益,也有共同的利益;國家應當管理它的共同事務,它沒有很大程度的獨立性,就不能這樣做。

國家在與經濟上佔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合作關係中的一項重要職能是控制階級衝突和保證社會秩序的穩定性。國家才可和維護的統治階級具有許多不同形式,從“民主共和國”到專政;階級統治所採取的形式對於工人階級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然而,從私人所有和佔有來看,它始終是階級統治,不管形式如何。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列寧和馬克思、恩格斯一樣,區分不同的政體,乃至提到美國和英國,把它們和沙俄對比,認為是有充分的政治自由的國家(《列寧全集》第31卷)。隨著第一次世界大戰的開始,列寧不再認為這種區分具有意義。他在1917年8月為《國家與革命》寫的序言中說:國家同擁有莫大勢力的資本家同盟日益密切地融合在一起,它對勞動群眾的駭人聽聞的壓迫,愈來愈駭人聽聞了。各先進國家(我們在這裡指這些國家的‘後方’而言)已經變成了囚禁工人的軍事苦役監獄。在小冊子本身中,他強調說隨著戰爭的發生,“英國和美國這兩個全世界最大的和最後的盎格魯撒克遜‘自由制’(從沒有軍閥和官僚這個意義來說)的代表,已經完全滾到用官僚和軍閥來支配一切、壓制一切這樣一種一般歐洲式的汙濁血腥的泥潭中去了”(《列寧全集》第31卷)。由於布爾什維克革命的勝利,列寧的說法在馬克思主義世界享有巨大威信,他對“資產階級民主”和其他資本主義統治形式(例如,法西斯主義)的區別的實際抹煞,很可能促成以後年代中馬克思主義對這種區分的有害疏忽。

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和其他地方所關心的是駁斥認為資產階級國家可以改良的修正主義觀念:必須“打碎”資產階級國家。這是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早已提出(“一切變革都是使這個機器更加完備,而不是把它摧毀”),而且在巴黎公社時期重申過的論點(“法國革命的下一次嘗試再不應該象以前那樣把官僚軍事機器從一些人的手裡轉到另一些人的手裡,而應該把它打碎,這正是大陸上任何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決條件”──1871年4月12日馬克思致庫格曼的信(《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國家將由無產階級專政所取代,這時將發生列寧所謂的“事實上意味著兩類根本不同的機構的更替……大多數人可以代替享有特權的少數人(享有特權的官吏、常備軍長官)的特權機構,自己來直接進行這些職能,而國家政權職能的行使愈是全民化,這個國家政權就愈不需要了”(《列寧全集》第31卷)。這忠實地反映了經典的馬克思主義在這個問題上的基本提法。恩格斯在《反杜林論》的一個著名段落中說過:“國家真正作為整個社會的代表所採取的第一個行動,即以社會的名義佔有生產資料,同時也是它作為國家所採取的最後一個獨立行動。那時,國家政權對社會關係的干預將先後在各個領域中成為多餘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來。那時,對人的統治將由對物的管理和對生產過程的領導所代替。國家不是‘被廢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關於國家的這一和許多其他提法表明經典的馬克思主義和無政府主義有相似之處。二者的主要區別,至少就國家來說,在於經典的馬克思主義反對認為可以在革命的一天之內廢除國家的無政府主義觀念。

經典的馬克思主義和列寧主義經常強調國家的強制作用,幾乎不顧其餘一切。國家本質上是一個統治的和剝削的階級藉以對它所統治和剝削的一個或幾個階級推行和維護它的權力和特權的機構。葛蘭西對於馬克思主義思想的重要貢獻之一是他對下列事實的考察:統治階級的統治不僅是靠強制來實現,而且是經過同意而取得;而且葛蘭西還堅持認為,國家在文化和意識形態領域以及在同意的徵求方面起著重大作用。國家和許多其他社會機構參加這種合法化過程在最近20年間已經引起馬克思主義者的重視。近幾年來一些理論家在這方面所關心的一個問題是,在資本主義民主制度下,國家在危機和經濟萎縮情況下能夠完成取得(統一)的任務的程度究竟如何:一方面,國家在這種制度下需要滿足人民的種種希望;另一方面,它也需要滿足資本的需要和要求。有人認為,越來越不適應這種條件將產生“合法化危機”,這種危機在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範圍內是不容易解決的。

蘇維埃國家的建立必然對馬克思主義的國家理論提出一次重大的觀念上的挑戰,因為這裡存在生產資料屬於公有制的社會,而其體制則是宣稱忠於馬克思主義的。這就提出了已經產生的國家的性質問題。然而,關於這一問題的任何討論都被斯大林主義的經驗弄得模糊起來,正如人們曾看到的,斯大林關於國家的思想強調它至高和持久的重要性,國家作為社會主義建設中的主要動力,併為了對付它在國內外的許多敵人,國家決不是“消亡”,而是必須強化。他還談到,他所謂“從上而下的革命”是“國家主動地”進行的。

斯大林還認為,這種國家是一種“新型國家”,代表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換言之,全體蘇聯人民的利益。在這個意義上,它不再是一個極力維護統治階級的權力和特權而不利於絕大多數的階級國家;用赫魯曉夫統治下的話來說,它毋寧是一個“全民國家”。

這種主張受到蘇維埃政權的馬克思主義批評者強烈反對。他們自己關於蘇維埃國家(以及關於一切蘇聯類型體制的國家)的觀點,大大受到他門對蘇聯類型社會性質的評價的影響。那些把這種社會看成階級社會的批評者,也把其中的國家看作一個“新階級”的工具,既然如此,從概念上說,與其他階級社會的國家沒有重大區別。另一方面,那些把蘇聯類型社會看作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之間的“過渡社會”,拒絕關於“新的階級”的觀念的批評者,把這種社會中的國家說成是在貪圖權力和特權的“官僚”控制下的一種“畸形工人國家”,一次工人革命將最後把“官僚”趕跑)。這種爭論還在進行;但是不管怎樣,在它的參加者中間,在關於這種社會中的國家擁有巨大權力這一點上,是不存在不同意見的。既使國家本身受黨的領袖控制這個事實也不能影響這一點。

研究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國家的馬克思主義者也面臨到許多不同的問題:今天先進的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國家的確切性質和作用究竟如何?它的階級性是怎樣顯示出來的?它能被改造為從屬階級的工具的程度如何?在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中,怎樣才能預防它篡取過分的權力;或是像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所說的,怎樣才能把這種社會中的國家“由一個站在社會之上的機關變成完全服從這個社會的機關”?(《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關於國家的這些和許多其他有待解決的問題,肯定會使它在今後許多年的馬克思主義探討中佔有一個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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